“议辞”,直选代表退出新尝试
2016-05-14
浙江人大 2016年4期
目前,在面对人大代表违法犯罪或不能履行代表职务时,法律上的退出机制有请辞和罢免两条途径。在相关代表不主动请辞时,想要维护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就不得不行使罢免程序。对于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这并不是问题,但对于县、乡两级直选代表,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常因程序成本巨大,在实际中很难操作。
为此,黑龙江省五常市县、乡两级人大试行“议辞”制度,对个别履职严重不合格,或严重背离代表身份的代表,由代表小组组织小组其他代表和部分选民代表进行座谈,评价其履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代表职务的去留提出意见,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人大代表队伍,为直选代表退出机制拉开一道新口子。
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