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表决通过首部地方性法规
2016-05-14
浙江人大 2016年4期
日前,嘉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表决稿)》,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近日公布施行。这是嘉兴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具体规定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规。
该条例(草案)分为总则、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四章22条,主要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政府扶持,行政相对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主体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徐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