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保会计体系核算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05-14魏莉
魏莉
[摘 要]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政府作为主体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并严格按照法律依照一定比例扣除劳动者报酬以及社会剩余产品模块进而构建相应的消费基金。当国民遭遇自然灾害、生老病死伤等问题之后,应用这个基金就能够给这些民众提供一定的资金或者物质上的帮助,进而保障每个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水平,并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这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基层社保;会计体系;核算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026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01
1 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分析
第一,在该体系中,社会保障的核心就是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关键构成,也是社会保障得以实现的基本纲领。首先,社会保险的目的就是为缴纳保险的社会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的主要对象就是社会劳动者,当然这些劳动者属于法律界定的劳动者。其次,社会保险的关键特征就是能够对劳动者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最后,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劳动者以及国家财政补给和社会募款。
第二,社会保障的最高层就是社会福利,而这也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目标,其目的就是要改善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提升社会民众的福利水平。该资金的来源途径主要是群众及国家。
第三,社会保障的最底层就是社会救助,这是社会保障的最低要求。首先救助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主要为失业人员和不幸人员。其次,救助的核心特征就是扶贫。最后,救助资金主要是社会群众及国家拨款。
第四,社会保障存在一个特殊内容,那就是社会优抚。而这主要应用在社会的特殊阶层,因此适应于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的核心就是抚恤和优待,其对象主要是军人及其家属,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
2 当前社会保障会计核算主要问题分析
2.1 会计科目不一致
当前会计科目主要是根据基金分类进行设置,其核算科目相对杂乱,这给管理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会计科目的完整度也相对欠缺,基金运营业务以及保值增值金分配业务等核算工作极为困难,同时也很难对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以及最低保障基金等进行科学核算。
2.2 会计报表不统一
目前会计报表种类较多,如劳动部、人事部以及民政部和财政部等不同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这些报表不统一,给会计核算带来很大困难。
2.3 收付实现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
目前的会计核算主要是收付实现制,这个制度对于收入和支出的确认点主要是实际收入款和付出款的日期。之所以应用这种制度,主要是因为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体系中,所以将这个两个款项当成确认的标准,能够基本反映出社会保障预算的结存、收入和支出细节,并能一定程度上防范预算中的虚假支出、虚假收入等问题。但这种方法却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出现了一定的不适应性,影响到会计核算工作。
3 基层社保会计体系核算主要完善方法
3.1 统一科目体系和记账方法
第一,实现社会保障必须要有资金支持,而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样,所以资产形态也就呈现多样化,这样就需要针对资产形态增加相关科目,如长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收票据、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其他资产等。第二,负债类一级科目可以设置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资、应付票据、应付社会保障调整金、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和应付社会保障本金等。第三,净资产一级科目可以设置成实收资金科目,该科目可细分成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第四,收入类会计科目可以设置存款利息、运营投资以及其他业务的收入等,这些都是社会保障资金的各种收益。第五,支出类会计科目主要反映的是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营管理费用,所以可设置成管理费用、运营投资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业务支出和之前的年度利润调整等。可实施统一的借贷记账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可对比性。
3.2 构建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会计报表
社会保障会计的目标主要面向的是会计主体内外使用人员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大多是以财务信息为主。想要全面系统地反映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活动,获得相应的运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就必须构建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会计报表。因此,会计报表需要和上面的会计科目体系相一致,另外指标和口径也要保持统一,尽快构建可让保险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的报表,这样就能实时清楚地了解全国或者地区在某个时期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
3.3 采用权责发生制
这种制度又被称作应收应付制度,或者是应计制度。其收入和支出确认的标准是权利或者责任的发生情况。不管是否存在收付,按照该资金能否体现出不同会计期间的相关收益以及经营成果来明确相应的归属期。这就意味着,只要是本期收入,不管该收入是否到账都需要将其纳入本期收入。如果不是本期收入,哪怕在本期已经到账,也不可当作本期收入。而对应的支出同样如此。
3.4 增设社会保障税,完善筹资模式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已取得一定成绩,不过其在筹资方面的问题却相对突出,为有效提升筹资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可以构建一个具有强制性的筹资模式,以税收来实现再分配,从而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基础工作。社会保障税可以当成特殊税种,其税收收入主要用在社会保障支持和福利支出方面,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该税种具有灵活性、有偿性和累退性等特点,大量实践也表明该税种具有显著优势,在完善筹资方式方面效果显著。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维芹.社会保障会计现状及其改革[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2).
[2]李俊.社会保障会计现状及其改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