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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中的“肉食者”

2016-05-14高政锐

醒狮国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晋灵公宋襄公肉食者

高政锐

在朝在野

鲁庄公十年,齐鲁之间爆发了长勺之战。野人曹刿参与了战役的指挥,并使鲁国最终取得了胜利。这场战役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是曹刿对鲁国贵族的评价,也先入为主地成为了人们认识贵族的一把标尺。

实际上,在风云变幻的春秋时代,受到良好教育并拥有丰富社会阅历的“肉食者”,不乏雄才大略、志向高远者。齐桓公、晋文公等国君,管仲、晏婴及郑国的子产等贤臣,皆可为代表。但是,贪财好利、目光短浅的“肉食者”亦大有人在。这些人大多爱慕荣利,甚至胡作非为,往往落得身败名裂乃至国破家亡的下场。

愚者鄙者

崔抒是齐庄公时代的齐国权臣,尚武好色。他到大夫棠公家去吊唁时,看中了棠公之妻的美貌,便想娶之为妻。崔抒同棠公之妻同为姜姓,按照同姓不通婚的礼制,二人是不可以结婚的,何况棠公新丧。

崔抒没有顾及到这些,并拒绝了陈文子的劝告,娶了棠公之妻。齐庄公也是一个为长不尊的国君,暗自和崔抒新妇相通,并屡次到其家,甚至把崔抒的帽子拿出来送给别人。崔抒勾结了庄公近侍贾举,找了个机会,杀掉了齐庄公。

这是发生在鲁襄公二十五年的事,《论语》通过子张之口,对这件事也有侧面记述。齐庄公好色乐淫,因此丧命,是对“肉食者鄙”的再一次生动诠释。而另一“肉食者”崔抒,愚昧颟顸,为一己之私,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其愚鄙的程度远远超过了鲁庄公。

肉食奉公

此后的记载,有两件事令人感动。

其一,齐国太史书“崔抒弑其君”,一个“弑”字对崔抒进行了终极的历史评价。史载“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兄弟三人前仆后继,不仅记录了历史的本象,维护了史官的尊严,更表现了人性的高贵。他们的行为也得到了南史氏的声援,“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不畏权势、秉笔直书正是中国史官的不屈精神,也是我们民族得以延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其二,另一“肉食者”大夫晏婴,在庄公被戮后,并未畏惧崔抒的凶残,未逃亡,未躲避,而是伏在庄公的大腿上号哭,并顿足三次而去。连崔抒都承认,晏婴是“民之望也”,不得不放过他。晏婴的有礼、有节、有力,为他后面在齐国执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鄙者于心

“肉食者”是春秋时期的贵族,相对于平民,他们占有巨大的社会资源。在资源有限的古代社会,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吃肉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肉食者”身居高位,一旦拥有权力,往往忘乎所以,不能自持,做出令人悲叹之事,这是“肉食者鄙”的一个根本原因。

春秋时期,晋国是一个大国,其国君晋灵公是一个贪财好利而又荒淫无道的家伙。他规定的赋税很重,民怨沸腾。他还站在高台上,拿着弹弓打人,看着大家躲避弹丸而哈哈大笑。更为荒唐的是,厨师做熊掌没有做熟,他居然将其杀掉。正如大夫士季对他的劝谏,“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晋灵公最终被赵穿在桃园击杀。

礼崩乐坏的时代,子弑父者有之,臣弑君者有之。乱臣贼子固然可恨,但被弑者的君父,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这是孔子无法忍受的几种行为,这又是“肉食者”司空见惯的现实表现。由此观之,“肉食者鄙”的评价可谓是客观而又理性的。

为天下笑

相对于晋文公的荒唐,迂腐的宋襄公则是另一类“肉食者鄙”的具体表现。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了宋楚之战,宋军已排好了队列,楚军正在渡河,大夫司马子鱼建议立刻攻击敌方,宋襄公不同意;楚军渡河未排成队列时,司马子鱼再次建议发起攻击,宋襄公还是不同意。

结果宋军大败,宋襄公的大腿也受了伤,亲兵全部被杀死。当被责备时,宋襄公以“仁义”自诩,认为行军打仗,不以险要地方取得胜利是一种“仁义”之举。“仁义”是不错的,但它也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仁义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地点等客观因素的具备,否则,只能自取其辱。

宋襄公的悲剧在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厢情愿地躬行仁义,于现实无益,徒为别人的笑柄。

重在离心

目光短浅、贪图财色、愚蠢颟顸,是“肉食者鄙”的集中体现。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问题当然不是这些贵族吃肉的结果。不锤炼自己,以自我为中心,面对外部世界,毫无恐惧之心,即使整日食菜,亦于事无补。

“肉食者”只是一个关联性极强的借代修辞而已,“肉食者鄙”的教训,不仅后世“肉食者”需要吸取,“素食者”也需要吸取。这或许就是历史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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