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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和谐”理论在中国传统绘画书法中的作用

2016-05-14梁瑶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16年5期

摘 要:“易以道阴阳”,《周易》实际是向人揭示阴阳对立统一规律的书。《周易》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也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母体。“阴阳和谐”理论同样也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性格,影响了中国传统美学的标准和理想,指导了我国美学的各个领域,包括绘画、书法、音乐、舞蹈、建筑、文学等。因此,可以说,“阴阳和谐”理论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法则。

关键词:阴阳和谐;中国传统美学;基本法则

一、“阴阳和谐”理论

“阴”“阳”作为汉字最早出现在殷商时期,而作为一种哲学思想,“阴阳”的概念在西周末年才开始出现。此后,真正开始认识、发人深省,并在历史上演绎得淋漓尽致,则是在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周易》。正如《庄子·天下》篇所云:“易以道阴阳。”一部《周易》实质上是向人揭示宇宙阴阳对立统一客观规律的书,“阴阳和谐”思维是建构《周易》理论体系的灵魂。《周易》的“阴阳和谐”理论充分彰显了中国哲学与文化的特色,它逐渐积淀成尚中求和的思维模式,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深入血脉的性格,同时也对古代的美学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因此,在“阴阳和谐”思想理论的影响下,大多的文人学者都十分推崇中和美。这主要是由于“阴阳和谐”的美学特点,使得中和美既不像软弱的“阴柔之美”,也不同于刚硬的“阳刚之美”,更加符合中国几千年来宣扬的儒学思想,中国文人雅士坚持的守中守正、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因此,纵观整个中国美学发展史,“阴阳和谐”是传统美学的基本法则,代表了中国传统艺术创作的终极理想和传统艺术鉴赏的最高标准,它始终贯穿于中国艺术创作的过程之中,并在各个艺术门类的作品当中都有极为精彩的表现。

二、“阴阳和谐”理论在中国传统美学中的表现

“阴阳和谐”理论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法则,贯通于中国传统美学之中,体现在传统音乐、绘画、建筑等方面的中和与均衡的美学追求中。

(一)“阴阳和谐”理论在传统绘画书法中的表现

首先,阴、阳是中国美学的基本范畴。就绘画而言,中国绘画遵循“阴阳和谐”的原则。而“阴阳和谐”理论在绘画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中国传统山水画。山水画,顾名思义,有山也有水,“山之阳刚之气,水之阴柔之气,阴阳相抱合为一气”,北宋画家郭熙形容山与水的关系是“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彩。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烟云而秀媚。水以山为面,以亭榭为眉目,以渔钓为精神,故水得山而媚”。山与水相互映衬,相得益彰,山因为水而有气息,水因为山而有灵气。阴阳和谐,缺一不可。如范宽的《溪山行旅图》,一座森然陡峭的大山耸立眼前,气势惊人,其间流淌一涧小溪,让山顿时活过来,既不像瀑布损害了山的宏伟,反而衬得山更为伟岸,实为点睛之笔。《老子》讲:“知其白,守其黑。”画面中黑白的处理同样体现着“阴阳和谐”,在八大山人的画面中,大量留白,黑多以点、线的形式出现,使得画面具有禅意。而这种禅意,正是因为八大山人合理运用了黑与白的分布,黑白作为阴阳两面,在画面中进行和谐的处理,留白的地方不仅没有让黑孤立,反而有丰富画面的效果,增加了层次感、节奏感,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

在书法方面,卫恒《四体书势》要求书法要“势和体均”。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原则,强调“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这其中追求的就是一种和谐之美,违与不犯,和与不同就是阴阳的两个方面。两者达到和谐时,就是美的极致。项穆《书法雅言》指出:“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而项穆所提到的方与圆、正与奇也指的是阴阳两面,不过不及,无乖无戾乃和谐也。这些书法家们所强调的书法美,都离不开“阴阳和谐”,都意在强调书法艺术的中和原则。

中国古典绘画中的浓与淡、墨与色、干与湿、虚与实、疏与密、曲与直、形与神等的关系,都可以归纳到阴阳这一对范畴之中。姚鼐以阴阳概括这类美学范畴。对立的两面此消彼长,相互依存,并且达到对立统一的整体。两者虽然是对立的两极,但又缺一不可,只有在他们达到一种平衡时,才能构成一种极致的和谐美。就绘画而言,单一的形式只会让画面简单枯燥,只有阴阳两面按一定和谐的比例组构画面,才会碰撞出美妙的火花。要使画面活起来,笔要有浓淡、干湿的变化,要有虚实、疏密的变化。只有实现阴中之阳,阳中之阴,也就是画面实中虚实相生,方圆结合,形神皆备等“阴阳和谐”,才能产生永恒的美。

(二)“阴阳和谐”理论在传统音乐中的表现

就音乐言,《吕氏春秋》《礼记》《乐记》对“阴阳和谐”都有大量反映。如《礼记?郊特牲》载:“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阴阳和而万物得。”礼乐反映的就是阴阳对立统一规律,中国音乐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就是明证。

《国语·周语下》曰:“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在诗句中“和”与“平”两字显然有呼应作用。“和”与“平”作为衡量音乐美学的理想标准,与《周易》所强调的“和谐”思想不谋而合。“和”而不“同”,因为“和”指的是相反或相异的物质统一在一起,也就是对立统一、“阴阳和谐”。这不是重复上文叠加,反过来,不同的五声,不同的六律,不同的八音,相辅相成,结合在一起,迸发出不一样的动人旋律。《尚书·尧典》:“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吕氏春秋·大乐》:“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谓也。”《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万物谐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并言音乐之和谐美时强调“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摄,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音乐之美也在于和谐,虽然每个音都不同,但只有同一个音会枯燥无味,和而不同也是音乐中所追求的美的境界,五声、六律、八音,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音和谐地编排在一起,才会倾泻出美妙动人的旋律。

(三)“阴阳和谐”理论在传统建筑中的表现

中国古代的建筑也处处体现出和谐统一的风格,古代建筑十分讲究对称、美观、协调、平衡。北京作为一座古老的城市,遗留了许多古代建筑,通过这些宫殿、民居、寺庙等,我们仿佛看到了凝固在其中的和谐理念。从元大都开始,以什刹海水域为中心,城市对称式的建设,明清也沿用了这种格局。故宫从六安门到神武门,以稀有的庞大的建筑群以中轴为基准,前后左右对称摆开。三座雄伟的中心殿堂坐落其间,器宇轩昂,分别为太和、中和、保和殿,既象征了皇权至高无上,又给人以恢弘、庄严之感。传统建筑在颜色上也有阴阳的区分,根据身份地位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皇家建筑, 基本格调采用阳性的暖色为主。多为红墙、琉璃瓦,既能与民居区分,又能彰显天子气概。而屋顶的颜色与地面也构成了一对互补的阴阳关系。古代的建筑师们认为,屋顶为天,天为乾、属阳,屋顶之下为地,地为坤,属阴。另一类是普通民居,淡雅朴素大方的色调,青砖瓦墙,与皇宫建筑相得益彰,成为皇家建筑对应的阴性色彩的格调。传统建筑的卯榫结构,凹与凸的完美结合,也同样是阴阳和谐的体现。龙凤图案,一阳一阴,也体现出中和美的思想。

《周易》之中蕴含的美学观念同样对后世文学产生了长远的影响。在诗文方面,孔子对称赞《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所谓“思无邪”是也。乐与不淫,哀而不伤,一阴一阳。他要求诗歌抒写情志要,并提出了“温柔敦厚”的诗教,同样合乎《周易》的中和精神。孔子也一直是“阴阳和谐”理论的践行者,中庸的思想始终贯穿儒学思想。“阴阳和谐”的理论,既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伦理的总纲,也是古代艺术理论和创作所遵循的总则,所以说它是我国传统美学的基本准则,它贯穿于传统美学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绘画和书法之中的虚实相生、音乐之中的八音克谐、建筑之中的布局均衡、诗歌之中的温柔敦厚,无不体现出阴阳和谐的美学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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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瑶,湖南师范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画工笔花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