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圣经·米花·宰年猪
2016-05-14郑小驴
郑小驴
一个人的圣经
黄昏降临了。铅块一般的云团正涌上西边扯旗寨的山巅。牛背一般的山峦在春天的暮色中愈发庄严。春天又回到了我们村,冬天枯萎的灌木丛重又泛出绿意。山莓开出洁白的花瓣,布谷鸟立在梓树上开始鸣唱:布谷,下种,布谷,下种……蜜蜂嗡嗡嗡地飞绕大半个菜园,最后还是落在了山莓花瓣上。蓬勃的看麦娘从湿润的地里破土而出,扯一把,凉凉的,手上沾着嫩绿的汁液。不时有成群的麻雀们从灌木、茶树中梭梭飞出,惊落叶片上的雨滴,在傍晚的天空远去。远处的野地里,偶尔能闻到几声狗吠声,春天到了,它们已经蠢蠢欲动多时,在田野里相互追逐、撕咬和交配。我感到一阵子焦躁。
一九九八年,南方洪荒,长江暴怒不安,巨龙在咆哮。堂姐家的门上贴着一张一九九八年的年画,一只白额大虎盘踞着整幅画的中央。那是虎年,不安分的年份,我刚好十二岁,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属虎。那一年父母外出打工,已经七十三岁高龄的外公只好从几十里外赶过来照顾我。那一年,我多了一个身份:留守儿童。
我还记得他来时的样子,拄着他早些年去衡山朝香时买回来拐杖。另一只手握着旱烟枪,戴着顶毡帽,颔下是一把长长的山羊胡子。那真是一把好须,白得发黄,特别是惹他生气的时候,胡子一翘一翘的,像是灌输了情绪。那只黑色的人造革大包由小舅背着,里面装着板栗、烟丝、眼镜盒、几件破旧的衣物,一本破旧的《圣经》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几天前,小舅从怀化一路将他的那辆老式的28寸的凤凰牌自行车骑了下来,骑了一两百公里,翻越了雪峰山,风尘仆仆地进了我们家。坐垫是棕色的,钢圈锃亮,蹬一脚,扇出一朵花。那真是一辆结实的自行车,高大,威猛,车身有我大半个身子高,骑上去,鞋尖还够不着脚踏。它让我心里发虚,不知如何驾驭这怪物,常栽跟头,摔得鼻青脸肿。镇中离家里有二十里,没有自行车就得靠腿,那一年,这辆脾气大的家伙是我最亲密无间的伙伴。
“要听你外公话,等我赚了钱回来就给你买电视。”母亲出远门的清晨,下着大雨,天尚未亮透。母亲要给祖宗烧纸上香,外公不许。他起得早,跪在床上大声地向耶稣祷告,将家里所有人的名字都向耶稣念叨了一遍。母亲厌烦他信这套。不光是母亲,整个家族都是,三个舅舅,两个姨妈以及舅母、表哥表姐他们,都形成了统一战线,反对他信那套。
母亲临走前,单独拉我过来,在我耳朵根打悄悄:“你外公那套基督的鬼话莫要听。”伞哗啦一声绽放开来,她顶着伞出了门,雨幕中她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我的心像二月的天气,潮湿又阴冷。待她彻底走出我的视线,我拼命地眨巴着眼睛,将滚烫的物质挤出来。那是母亲第一次出远门打工,去湘潭,她去挣钱给电视回来。
镇中是所寄宿学校,只有周末方能回家一趟,待周日下午又得返校。我骑着那辆笨重的铁家伙,在乡间阡陌飞奔。十二岁的单车,仿佛长出了飞翅。只要出门,不论远近,我都骑着它,整日形影不离。外公爱吃鱼,周五放学路过镇集市的时候,我便在鱼摊上挑一条花鲢或草鱼,将它系在龙头上,一路上它瞪着我,张着嘴,仿佛想说些什么,我看着心里也有些忧愁。那是一周以来,我们吃得最好的一顿。我们将鱼直接扔清水里煮,除了盐啥都不放,有点儿腥,但是照例吃得很开心。回想起来,那是我们在一起少有的欢愉时光。他不吃猪血,也不肯杀生,说是上帝的旨意。唯有对鱼的爱好,信奉基督之后也不曾改变过。他每天吃饭和睡觉前后都要祷告。“阿门,感谢神!”结尾的时候,他拖长了语调。祷告很冗长,特别是睡前。他会在上帝面前念及每个亲人的名字,祈福于神,赐他们平安。那一头,我已经沉沉睡去。世界昏暗,我在梦中等我母亲荣归故里。我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电视,就摆在我家的长桌上。我笑醒了。
几乎每个亲人都厌恶他那一套。这些一辈子都没听说过基督的山民们,对于外公突然信教自诩为上帝之子的行为感到愕然,过后便是万般的阻挠和嘲谑。他们搞不懂耶路撒冷在何方,更不知道上帝创世纪的故事。他们信奉师公、土地公公、卢公真仙、玉皇大帝、观音菩萨,这些是他们精神信仰的全部组成部分。于他们而言,能有求必应,能祈福发财平安,就是最灵验的菩萨,至于耶稣,那是哪门子神?
外公预言一九九九年是世界末日。届时天降洪水,将淹没整个世界,上帝只会拯救他的信徒,其他人都会给洪水淹死。他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对于我们这些顽固不化的人,连连摇头叹气。一九九九年平安地度过了,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降临的时候,外公的预言成了大家口中的一个大笑话。他们纷纷用戏谑的口气问他,上帝怎么没接你走啊?他不置一言,抱着一杆旱烟枪,坐在墙根底下吧嗒吧嗒地抽着闷烟,继续翻着那本残破不堪的《圣经》。我躲着他偷偷翻看里面的故事,所罗门、幼发拉底河、出埃及记、耶路撒冷、十二门徒、该隐……既陌生又好奇,我像闯入禁区的孩子,在神秘的世界里独自流连忘返。
他一来,我马上将书回归原处,绝不让他发现。
外公刚信基督的那一年,成了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他将家中的《说唐》《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都烧了。小的时候,我最爱听外公给我将隋唐英雄的故事了。薛仁贵、程咬金等人的名字,在他打开话匣子的时候,常被挂在嘴边。“那都是一些狠角儿……”他对一个人最高的赞赏莫过于此。信奉基督教之后,他再也不看这些,甚至提都不提。成天将“耶和华”挂在嘴边。“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迎过去让他打。”只要在他身边坐下来,他就开始布道。对此我很是不解,别人都欺负到你头上来了,都在你头上下蛋了,打了你左脸还给右脸打,岂不犯贱么?“上帝都在上面看着呢!”他用宽慰的眼神安抚我。
不仅我不理解,舅舅、姨妈们也不理解。他们觉得外公大概是看那书把脑子给看坏掉了。以前他可不是这样子的,什么事都据理力争,在生产队时记工分,别人一天记十分,若给他九分,他肯定跳起来骂娘。谁都想不通他怎么变成这副样子了。大家都不知道他是哪天被这东西迷糊上的。那本《圣经》是赶场时别人送他的,那人早已不信了,就把书给了他。他看了后,就痴迷了,从此整个人都变了。
最先开始反对他的,是他六个儿女们。自从信了基督之后,外公不再每月初一、十五给祖宗们供奉香茶,也不烧纸。“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神就是上帝,我只信上帝,以后其他的我都不再信他们了。”他极其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他惹怒了子女们,因为外婆去世已多年,这意味着他对外婆也不相认了。他们将他奉若珍宝的《圣经》藏了起来。在他祷告的时候,大声喧哗干扰。亲戚们轮番做起他的思想工作,只要不信教,其他任何事情都好商量。我的外公很快陷入重重包围当中,孤身奋战。他的身边整天回荡着埋怨和指责。外公默默地承受了这些,依然我行我素,每天吃饭睡觉都虔诚地祷告,替他们向上帝祈福,恳求上帝赦免他们身上的罪孽。
二舅实在忍受不了他整日的絮叨,把《圣经》撕了。这个小个子男人,平素少言寡语,少时逃避外公的责打,有过一段流浪的经历,吃过不少苦,漂泊过大半个中国才回来。他待外公也最好,有什么好吃的,最先想的是外公。他把他最心爱的书撕了,踩在脚下。外公嘴角痛苦地抽搐了几下,待二舅走后,他一页一页地拾起来,重新装订好,像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依然我行我素地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曾经这位对南岳圣帝奉若神明的人,每年的农历七月份,都要上衡山进香朝拜,自打心中有了上帝之后,闭口不提。为此他成天都要遭受亲人邻居挖苦、讽刺、嘲弄、戏谑、鄙夷,在人间,唯有上帝与他同在。这个世界没人理解他,唯有那个我们看不见的上帝。有天晚祷结束,他对我说,“我看到了光。”
我学着大人们的样子,不屑地回避了他迎上来的目光。
“孙悟空和耶稣谁厉害些?”闲下来,我找他讲白话。
“耶稣啊。”
“孙悟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呢!”
我偏偏不服。为了让他拜服,我搬来的救兵有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和美国的航天飞机以及激光武器。这个只上过两年私塾的老人自然不懂什么是航天飞机和激光武器——事实上我也不懂,他只是眨着被旱烟熏得睁不开的眼说,“神是坚固的……”
他不能说服于我。我也不能说服他。
无数次我们发生着争执,不欢而散……但这不妨碍我躲着他,继续偷偷地翻阅着那本“禁书”。我嘴里常蹦出几个字眼,骇他一跳。“该隐”是谁,“约旦”在哪?“所罗门”是怎么死的?在他吧嗒吧嗒几口旱烟后,清清嗓子准备布道的时候,我却早已踏上自行车兜圈圈了。
十二岁那年,带给我最大快乐的,并不是后来家里添置的那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而是这辆饱经风霜的28寸的凤凰牌自行车。我找来抹布,上上下下清洗了一番,打上机油,往脚踏踩上一脚,后轮飞速地转出一朵花来。但这笨家伙非常不好驾驭,脾气大得很,动不动让我摔个四脚朝天。车很重,过于瘦弱的我需要憋口劲才能扶起来。为此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这家伙给驯服。这么高的自行车,坐在上面,伸直了腿才能勉强够着脚踏,通常走不了几步就得从把屁股从坐垫上挪下来,努力蹬它几步。我相信很多年后,村子里的人依然不会忘记我那副滑稽的骑自行车的模样。经常在耕路边,我和它一头栽进沟渠里,我满头大汗地将这沉重的铁家伙扶起来,生气地踢它两脚,然后又心疼之极地将它身上的泥土擦拭干净。有一回,骑着它重重摔了一跤,把龙头撞歪了,使出吃奶的劲也搞不正,也没法推,只好扛着它走,累得满头大汗,走到家时筋疲力尽,只想哭。
大多数它是听话的,我让它动它就动,让它停就停,比小狗儿还听使唤。技术娴熟后,我骑着它,山间小路也敢走,一阵风似的飙了过去,再也不惧它了。暮霭黄昏,放学回家,外公总是坐在堂屋门口等我,膝上摆着打开的《圣经》,长旱烟杆支在墙上,小狗蜷曲在脚边,看见我,欢天喜地迎了上来。
夏天太阳落得晚一些。夕阳从堂屋逼近神龛时,白天就开始撤退了。只见那团夺目的光辉从天边慢慢西移,快挨着家对面的扯旗寨山尖时,天色就不早了。几分钟后,阳光全部落到了山后,白天从我们村和整个世界彻底撤退,太阳又将黑夜还给人间。天边只看得见巍峨的扯旗寨大概的轮廓,青黛色,最后变成漆黑,与眼前的黑暗融为一体。偌大的一座山被夜吞噬掉了。
没有电视的夜晚,我们通常早早就睡下。我睡这头,外公睡那头。睡前他要祷告。先报家门,再是地名,他六个儿女,外加女婿儿媳子孙,几十人,一长串下来,通常我已经沉沉睡去。早晨起床,太阳照常升起,外公的祷告也照常进行。
那年春天,我害了一场大病。脸上长满了红色斑丘疹,发热,高烧,鼻子出血……这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月。这是我最为灰暗的一个春天。所谓的寄宿,其实男生没有专门的宿舍。晚自习后,将课桌拼凑在一起,铺上自家带来的棉被,瞬间变成了床。六张单人桌,拼在一起,可以睡两个人。一人负责垫被,一人负责盖的被子。我和一个叫贺达唐的同学睡一起,高烧的时候,浑身难受,盖着被子浑身被汗浸湿,掀开被子则如坠冰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第二天起来,喉咙和鼻子堵得难受,吐出来的都是一团团暗色的血块。我以为自己要死了,总之是活不长久了。吐血身亡,这是演义小说中最常见的死亡方式。《三国演义》里周瑜就是这么死掉的。南方的早春雨水丰沛,尚带着几分寒意,雨水软化了路面,到处都是泥潭,打湿的鞋子又冷又潮,也没别的鞋可换,只能这样熬着。起先老师让去学校附近的诊所,医生当是春天里的流感,开了些西药吃了。吃了几天,情况糟糕起来,连四肢都长满了红色斑丘疹。老师于是打发我先回家养病。
外公起先认为我脸上的红斑是漆疮。皮肤过敏的人,挨着漆树就会生红斑。小时候,我家旁边长着一棵矮漆树,也是春天的时候,我去拨弄它玩儿,结果回家身上长满了红斑,痒得要命。我从此和漆树敬而远之,再也没和它有过亲密接触,自然将它排除了。外公从盆栽里拔了几株韭菜,揉碎成汁,涂在我脸上,说是可以止痒祛斑。他不知道我患的是重症麻疹,亟须医治。晚上祷告,他反复替我向神祈福。我的名字频繁地出现在他与神的对话中。他说能见到光,在祷告的时候,神就在光芒里,在俯瞰众生,倾听他的祈祷。
那时家里没有电话,离家最近的一部电话机,在隔壁村,有五六里远。父母先把电话打到隔壁村,然后托顺路的人给我捎口信,告诉我父母下次打电话来的时间。通常是几天后,我赴约似的赶到隔壁村,电话铃响起的时候,听到父母那边的声音,心中原本千言万语想诉说,却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只是剧烈地哽咽着。
母亲得知我病了的消息,连夜赶了回来。她充满了内疚。觉得没照顾好我。又埋怨外公,说他信那套鬼东西,也不知找医生给我瞧病。外公没辩解,依旧每晚替我向神祈祷。他认为一定是他还不够虔诚,所以害我生了这场病。
母亲带我去医生那里挂了几次水,高烧才慢慢退下来,终于不咳血了。记忆中春意很浓,也鲜有雨水,到处都是黄灿灿的油菜花,嗡嗡的蜜蜂在花丛中穿梭,粉蝶在河边翩翩起舞。母亲待我病好后,因为工地得年底才结清工资,没发工钱,只得再次返回工地。
真正令我忧伤的,并不是这场病,而是五月份的时候,我的自行车被偷了。自行车在那段短暂又漫长的光阴里承载着一个少年所有的梦想,它就是我的放飞的翅膀,是我所有的源动力。在一个清晨,它永远消失在教学楼的楼梯间。
我怔怔地站在楼梯间,不愿相信眼前的现实。十来辆自行车,从左数到右,从右瞥到左,那辆属于我的自行车真的不见了,留下的空隙让我心里莫名地发慌。我疯了似的围着学校寻找,我甚至能嗅到它的气息,但是上课铃响了,我依旧一无所获。我确定它已经被该死的小偷骑走了。他没给我留下任何的念想,每次上厕所经过楼梯间的时候,心里都会猛然地疼一下,这个永不知名的贼,偷走了我内心里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它让我失去了翅膀,将我摁倒在地,再也没法飞翔。
自行车事件对我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不敢想象失去它之后的影响,最现实的是,以后我只能搭车到乡里,然后靠脚走完剩下的五公里乡间小道。我也不知道回家该如何向外公解释自行车被偷的事实。他或许会认为是我弄丢了。那个周末像世界末日一般,我忐忑不安又万分难过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夏日的阳光毫无怜悯地倾泻大地,我的汗与泪一起默默流淌着。回到家,外公果然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
“自行车呢?”
“丢了。”
“怎么丢的?”
“被人偷了……”
他没再说什么,转身说了句,“那是强盗干的事,主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
我知道他这句话的背后是什么意思。
自行车被偷,他果然又搬出那套东西来了。我非常生厌,躲得远远的。我甚至萌生了也去偷一辆自行车的想法。我的车被偷了,为何我就不能偷回一辆呢?我认为我的逻辑是对的。每次在镇上游荡,看见没落锁的自行车,心里就怦怦直跳。别人能偷,为何我就不能偷?脑海中流逝着千万种妄念。然而关键时刻却犹豫了。
回去的路上,内心充满遗恨。或许可以得逞,却输给了勇气。照他说的,每个人都守约,遵照主的意愿做事,这个世界只会变得越来越好,可事实是,王家今天骂李家偷了他家萝卜,张家的鸡跑黄家锅里去了打了场官司……而最重要的,我的自行车怎么也给人偷了呢?我发誓再也不信他的话了。
他跟村里年龄最长的人谈上帝,谈《圣经》上的东西。老人们都一脸的讪笑,不好当着驳他面子,只是不停地打岔,将话题一次次往民国引,往土改引,往文革引……他们相信那里会找到相同的话题。外公兴冲冲去,回来时一脸沉默,去过几次,再也不愿找同伴扯卵谈了。“他们不懂,都不是神的子民,死后升不了天的。”他这么说人家。
他宣布禁食的时候,是春末的一个黄昏。晚饭时,他就说了,“我要禁食三天。”
我不相信他三天不吃饭。第一天,他果然守约了;第二天,他依旧守约了;第三天……他还是守约了。我还能记得他那漫长的三日。他将步子迈得尽量地小,第一天不需要扶着东西,第二天,走路的时候就要借助桌面、凳子、墙面了。他一边扶着一边小心地走。脚步虚飘飘的,像随时可以飘着上天。他的脸色越来越灰,没有一丝血色。我真担心他会死掉。我煮好粥,问他吃不吃,他虚弱不堪地摇了摇手。饿得忍受不住,他就喝水。舀一瓢水,咕咚咕咚地喝下,然后静坐在那儿,或默默祈祷。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已经走不动了,坐在那儿,像尊菩萨,一动也不动。他祷告的次数要比平常的更频繁些,整个人沉浸于另外一个世界里,声音越来越小,像蚊子在唱歌。我洗了一个苹果,问他要不要,他抬眼看我一眼,带着几分责备。夜里他饿醒了,我听见他踱步到堂屋舀水喝的声音。他弯着腰,用手抚摸着肚子。那晚他再没睡着,辗转反侧,屋外的虫鸣在晨曦时分鸣金收兵,黑狗也停止了吠叫,唯有房梁上老鼠还在咬着木头。他喝了太多的水,肚子偶尔发出几下响声。我听着他的祷告声醒来已是第三天,他的整张脸成了青灰色,两个眼窝深陷了下去,相反精神却好了许多。
“今天可以吃饭了吗?”我问。
“熬点粥给我喝吧。”他虚弱不堪地说。
我的自行车没能再找回来。我想上帝若真的存在,我祈求他让自行车物归原主,若显灵,那我就信他。我无数次闭上眼,许下心愿,然而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上帝在无动于衷。我的自行车或许正载着偷车贼在飞奔。我有些气馁。那明明就是一种无法给人任何慰藉的假象。我不懂外公,他那么虔诚到底是为了什么?
没了自行车后,上学有五公里没通汽车的乡间耕路必须靠两条腿了。五公里路程伴随着我一路的胡思乱想。我一边幻想能找回自行车,一边诅咒那位偷车贼。我甚至厌憎外公那套别人打你左脸伸出右脸给人打的歪理。我只想睚眦必报,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强烈些。我想让大家看到我的态度,让他们尝尝报复的滋味。这是生活在这个世界必须要学会的逻辑与为人处世原则。只有外公没教我这些。他教我要学会“忍耐”,要“宽恕”,要学会“爱”。那段时间,我成天愤愤然,眼前一片灰暗,感觉世界都要坍塌下来了。
伴随而来的,还有孤独。
我将蚂蚁装进玻璃瓶里,看它们徒劳无功地爬上整天。然后灌上水。我总是有事无事地踢黑狗一下,踢得它委屈地汪汪叫;或抓着扫帚一顿狂舞,顿时鸡飞狗跳,惊慌失措的声音响遍院落。那段时间,我热衷暴力,总是制造恐慌。外公有时静静地端详着我,似乎想参透我的内心。他想和我说些什么。我不愿搭理他。闲极无聊的时候,我甚至将班上最讨人嫌的李华请到家里玩。李华是成天一副邋遢相,身上油迹斑斑的,大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馊味,我怀疑他一个月才肯洗次澡。最让人受不了的,这人读初一了,鼻孔上还总挂着两条红薯粉,眼见就要垂下来了,只见他嗖地一下,硬生生地将危在旦夕的鼻涕又吸了进去……这人不仅不爱干净,学习成绩在班上也是稳坐倒数第一的交椅。上课铃一响,坐最后一排的李华准时入睡,下课铃响起,立马像个弹簧似的跳起来,屡教不改,老师们后来也懒得管他了。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成为了我的朋友。一切都是孤独造成的。那段时间,周围的树木植物都像和我有仇似的,我飞舞着镰刀,在它们身上留下永不磨灭的伤口。我处死蚂蚁,杀死蜻蜓,撕掉蝴蝶的翅膀。外公坐在院子里,静静地抽着旱烟。我知道他在观察着我。我故意发出声响,恨不得与整个世界为敌。外公晚上祷告的声音也越大了些。
没了自行车,以后上下学除了搭车外余下的路程,就得靠脚了。从乡里下完车,沿着乡村小路到家里还有五公里的路程。每到周五傍晚,我踏着小路回家,过完周末,周日下午又得返回学校。通常到家时,太阳已经西沉,血红的巨轮被高大的扯旗寨没收,苍穹暗淡,最后只剩灿灿星光。清寂的小路,一个人走在路上凉飕飕的,总感觉背后跟了个东西。于是秋天的傍晚,在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鬼。
在一个人字山坳口,我突然听见两百米开外的左侧的茶山那边传来一阵怪叫声,循声望去,便看到一个浑身着白纱的小孩,正对着我蹦蹦跳跳,张牙舞爪地比划着。他的声音和动作非常诡异,不像是小孩所发出。起先我认定是谁家的小孩在和我恶作剧。但附近没有住户。因为茶山埋的都是些横死的年轻人,相当于乱葬岗,大人说,那里阴气重,常闹鬼,所以方圆一里多范围没有人烟。正当我迟疑不决时,这个“孩子”突然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的冷汗霍地冒了出来,从脑门、背脊骨哗啦啦地往下淌。我知道撞见了不干净的东西了。我抓起书包开始顿足狂奔。天已经暗了下来,眼看就要黑了。回到家时,我两脚发软,冷汗浸透了全身,带着哭腔把经过向他诉说了一遍。
“那是小鬼,有主在,他不敢过来造次。”
他的安慰没给我任何作用。从此,那个人字山坳成了我心中再也迈不出的坎。每次从那儿经过,我总是汗毛倒立,背脊骨发凉。我担心那东西又突然从哪冒出来,朝我怪叫。那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然而一到傍晚,我就不敢从那经过了,必须等人结伴,才敢走。
外公知道了,他说到时我在那等你。每个周五傍晚,我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又模糊的身影蹲在那里。像尊菩萨。像上帝。他在我最胆怯的地方等候着我,守护我。我的心顿时涌上一股暖流,世界复又明亮起来,脚下也觉得有劲起来。
“我看没什么嘛。”他说。“神在这儿,这些小鬼就不敢靠近了。”此后每到周五傍晚,他就在那儿等着我。远远地,只要看到那团熟悉的身影,心里就什么也不怕了。他领着我穿过茫茫黑暗,穿过层层鬼魅,回到那座静静的小屋,然后烧火做饭。
那年冬天,我终于在家看上了梦寐以求的电视。《还珠格格》正火,到处都是小燕子的欢声笑语,我家也不例外。母亲回来了,父亲也回来了,哥哥也回来了。只有外公,完成了这桩照顾我的苦差后,没和我们一块过年,回老家去了。临走的时候,我默默望着他收拾行囊。那本《圣经》最后才放进包里,小心翼翼地用毛巾包裹着。他见我在注视着他,抬眼望了我一眼,旋即又低垂了下去。我听见他发自肺腑的一声喟叹。
此后三四年,外公再没来过我家。世界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他一次次的预言宣告失败,沦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他似乎还在继续嘀咕着新的预言,被几个舅舅一顿训斥,骂得只敢独自喃喃。他身边依然充满百般阻挠,没有一个人支持他的信仰。甚至连一个教友都没有。他从没见过教堂,没摸过十字架,没受过施洗,没向牧师进行过忏悔……恐怕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一位信徒。
他八十岁生日那天是在我家过的,阔别几年,他又来了。炎炎夏日,我正度过一个失败的高考假期。每一天都处于水深火热的煎熬中。失败者不值得同情。我将通往外界的大门深锁起来,拒绝任何人的告慰,像只身陷囹圄的野兽,向每个靠近的人发出一声声怒吼。我赶走了企图镇压我的父亲,赶走了伤心垂泪的母亲。只有外公,他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默默地望着我,像个上帝。我记得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日子,太阳高悬,炙烤万物,一丝风也没有。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背着沉重的大包,把所有我的东西都统统塞了进来,我想我再也不会回这个鬼地方了。我要离家出走,去远方,即便是那所破学校,我也无所谓,总之离开家就行。我想我已经忍受够了。我拒绝任何人送别,拖着沉重的行李走出了大家的视线。我歇斯底里,只想活得更彻底一点。我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完了。我的父母,我的舅舅,他们被我气昏了头,他们断定我走不了多远就得打道回府。我顶着烈日越走越远,快要转弯的时候,我背后传来一声苍老的呼喊声。他的声音夹杂着一丝颤抖。苍老的呼喊电流一样击中着我的心扉。那一刹那,我泪如雨下。我忍不住回首望了外公一眼,心想那是永别了。外公在百米远的地方,他怔怔地望着我,上帝也没能挽回我的脚步。我还是选择走了。走了一条看不到前方的小路。没人觉得这个孩子将来会有什么前途。烈日将头皮晒得发麻,还没出村口,不堪重负的箱子就坏了,拖轮散落,拉杆断裂……我硬着头皮走下去,将一条路越走越长……
他在第二年夏天中的风。时值暑期,表兄弟妹都回来看他,以为他将不久于人世。儿孙满堂,将偌大的堂屋挤得满满当当的,纷纷唤他。坐在凉椅上的外公拄着拐杖想站起来,却败在了那条中风的腿上了。他只能坐在那儿一个劲地垂泪。他激动得哭了,一听到有人唤他就哭。“我的儿……求神赐福保佑你!”
大家都以为他将一病不起的时候,夏天将接近尾声时,他颤颤巍巍地拄着拐杖,竟能拖着那条中了风的腿勉强走几步了。他认为这是神在赐福,愈发敬畏神,言必称耶稣。
中风虽然没有将他击倒,但他的身体远不如从前活泛了,精神萎顿了许多,眼里的光芒逐渐暗淡下去,被更多的翳所替代。他生活圈子的半径大幅度缩短,除了院子,哪儿也去不成了。连赶集,都成了奢侈的梦想。那条中风失去行动能力的腿,变着法子折磨他。有一次,我看见他坐在门槛上,拿着柴刀,刮着小腿上的血痂。血痂像鱼鳞片一样脱落,渗出暗红的血。
“痒,痒得受不了。”他解释说。
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让人心寒。舅舅们也有过要给他买涂药的念头,都给他劝止了。“我有神赐福……”他刚开口,舅舅们就开始火冒三丈了。“神、神、神,你就靠神去吧!”
三年前的春天,我曾抽空去看他。他坐在大门附近的小凳子上,四月天,依然穿着冬天的行头,戴着棉帽,脑袋一勾一勾地打着盹。春天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照着他那被烧出几个大窟窿的棉裤上,照在透过窟窿露出的大腿根上,照在他那张尊严所剩无几的脸上……我感到一阵悲凉。我的外公已经垂垂老矣,老得已经快认不出我是谁了。他三岁的曾孙正爬在脚盆边戏水,玩得正欢。属于他的时间才刚刚开始。若干年后,他可能对这位老人仅存的记忆都会消散掉。
他尽管依旧能吃能睡,身体到底已经衰退下来了。他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甚至连身边最亲的人,也老半天念叨不出名来。冬天的时候,他已经脚不沾地,整天卧在烤箱里眯着眼,谁也猜不到他在打盹还是在沉思。我曾给他特意从长沙买过一本《圣经》,替代了已经破烂不堪早已没法阅读的那本。我希望他能再和我谈谈耶稣,谈谈《马太福音》里的故事。我甚至想告诉他,我也经常翻看《圣经》,多年前他教过我的那些道理,长大后我自己在书上找到了答案。那些令人无法接受的道理,而今我已经渐渐领悟并深以为然。或者说,这么多年来,我潜移默化地遵循着他的教导长大。那些东西无形地影响着我的性格,我惊讶地发现,教化的力量竟如此巨大。
今年春节,我特意带了相机回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给外公拍张照片。满屋子的亲戚,他的儿孙后代们的喧哗声充斥着各个房间。他像个局外人似的,静静地呆在偏房里,耷拉着脑袋,像是谁也不认识了。我给他拍照,他的精力已经明显不济,靠着墙坐在长条凳上,迷茫地瞪着镜头。他的目光已经涣散,很难聚集,像陌生人一样看着我。甚至连久坐都成了难事,坐着身子就往旁倒去,表哥眼疾手快地扶着。
拍完照,我扶他在门口晒太阳。
“给口水喝。”他近乎可怜地祈求我。
给他切了两个冰糖柑,他颤抖着接了,吃完继续说,“给口水喝。”
冬天的阳光打在他已经没有多少血色的脸上,他花白的胡须上沾满了橘黄色的果粒,眼瞳变成了灰绿色,已经看不到光。那个曾经对我说能看见光的人在枯萎。他不再和我谈《圣经》,嘴里缠绕着谁也听不清的呓语。找了满屋子,我也没找到那本《圣经》,听说已经卖了废品。他已经不再需要上帝,“给口水喝,”他反复哀求着。我悲凉地望着外公。
这张照片十几天后派上了用场。那天夜里,我接到父亲的电话,告知外公快不行了。他走得很安详。头天晚上不再进食,夜里无疾而终,享年九十岁。我从省城一路奔驰,也没赶上与他见上最后一面。我将新买的《圣经》放进棺木,这下谁也不再干涉他了。
我的外公叫刘洪福,三岁丧母,历经军阀混战,国共两次合作,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反五反,大饥荒,文革,土地承包制,计划生育和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他一直被孤独包围,最后被孤独收留。这位最终也没有进过一次教堂没见过十字架也没有受过施洗的老人,真的会与上帝同在吗?下葬那天,桃花已经盛开,春雨霏霏,全天下仿佛都为他在下雨。
米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村开始攀比谁的肚子最大。热天时习惯性地把衣服往上一掀,那圆滚滚的大肚子慌忙挣脱出来,霸气侧漏,羡煞众人,跟现在的土豪晒豪车别墅一样。大肚子证明人家伙食好,家庭条件宽裕。钱都是虚的,吃到肚里才是实打实。我们村的乡村教师春华是水车第一个大肚子的人。他每晚都喝一瓶珠江啤酒,因为听说喝了啤酒可以长啤酒肚。长了啤酒肚的春华说起话来都要比别个响亮些,也受人尊重。背地里闲聊,最先说的就是,“你瞧谁谁,以前多穷啊,现在也发体了……”
村里一个个都发了体,脸上泛着油光,晚饭后拍着响亮的肚皮。唯有孝敏不胖。孝敏老婆偷偷跑去广东打工,几年不回,也没个音讯。孝敏独自带着两个女儿,又当爹,又当妈。有一天,曲儿告诉我,她娘回来了。她一只手拿着奥利奥,脸上沾着饼干碎末,另一只手抓着根金华火腿肠,焦黄的头发扎了一对羊角辫。她显得很高兴,像是故意跑过来告诉我这件事。她姐冬儿走过来,默默拉起她就往家走。曲儿瘦得像麻杆,听说得了什么病,脸上没点血色,白纸一样,那细脖子用手掐下就会断。
孝敏的婆娘米花果然回来了。米花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一头短发,染得五颜六色,像打翻了的调色板。米花懒洋洋倚靠着门抽烟,遇上相识的人就打声照面。几年不见,有些人已经老得快要认不出来了。孝敏好像不在乎,婆娘回来了,两片厚嘴唇笑得合不拢嘴。两间土房早已开裂,上面的瓦片都快挂不住了。米花和孝敏睡里间,冬儿和曲儿睡外间。和米花没跑前一样,更破败。米花带了许多塑料花和小首饰回来,见了来串门的女人,每人给一个。来串门的女人快把门槛都挤塌了。
问,“在外面做什么?”
“进厂。”
“进厂做什么?”
“什么都干。”
有人问染这头发花了多少钱,有人摸了摸她身上的碎花裙,问县城不晓得有没有卖的。米花不冷不热地回答着。她们想听米花说外面的花花世界,几千上万块的一件衣服,上百万的豪车,高耸入云的大厦……听得妇人们心旌摇曳。便都抱怨起这个小村庄的种种不是。小啦,穷啦,落后啦,长这么大都没出去见过世面啦!奉承米花在外面见足了世面,也不算白活一遭。米花脸上只挂着淡淡的笑。有女人甚至动了心,说也想跟米花出去闯一闯。
不知谁也漏了口风,说米花在广州站街呢!听说隔壁村的亲眼所见,听出了口音,认得米花。妇人们一下子团结起来,统一战线,再不提要跟她出去打工的事。说起米花来,满脸的鄙夷。水车的男人同样一提起米花,牙齿就咬得咯咯响。嫌米花给这个村庄丢了脸。她是水车有史以来的头只鸡。从事这种职业的在水车还是有史以来的头一个。他们传言米花在外面不光站街,还有了一个相好的,是一个退休老工人,比她大上三十岁。两人一起姘居。
原先的米花可不是这样。齐耳短发,好打扮,见谁都笑嘻嘻的。米花给孝敏生了两个女儿,孝敏就打她,骂她干活又懒,太阳晒屁股了也不晓得起床,还不会生儿子。两人三天两天打架,鸡飞狗跳,米花一气之下,跑去广州进厂去了。她给人当过仓管员,保洁工,在鞋厂、电子厂也干过。后来不知怎地给老乡碰上了,回来说,米花原来不进厂呢,她在外面站街!水车的男人火一起窜了起来,视为水车的奇耻大辱,好像给他们都戴了大绿帽子似的。
米花回来,要跟孝敏离婚。
米花说,离。
孝敏说,不离!
米花说,不离也得离。
孝敏说,谁说的!
米花说,国家说的。国家说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以上就支持离婚。
孝敏说,我不懂法,我说不离就不离。到了离婚那天,孝敏躲了起来,米花寻不到人,只好自己去了法庭。孝敏以为他不在场,婚就离不脱。米花不仅离了婚,还要带两个女儿走。孝敏气得跳起来骂娘。孝敏说,带女儿休想!把女儿藏起来,不让米花寻到。米花寻了一气,没找到。清晨背着一只包走了。
过了一年,警察打电话来,问孝敏认得米花不。孝敏说认得。警察说,米花被人害了,赶紧把尸体领回去吧。米花裸死在出租房。孝敏说,我不去。
第二天大早,孝敏红肿着眼,踏上了南下的长途汽车。
宰年猪
鸡叫三声,二叔已经起床了。天边还稀稀地挂着几颗星,弦月西悬,天冷得要命,推开门,寒风倒灌,人忍不住得打几个冷噤。天尚未亮,灰白色的小路像条冻僵的蛇,伸向远方。草上沾满了露水,接二连三的鸡狗吠叫声,在丘陵地带绵延不绝。二叔有时在水车宰,有时上洪庄、枫树,最远的是去下游的清江。清江最远,要走好远,二叔不愿意去。
杀猪匠都有自己的家伙,竹篓里背着肉钩、骨刀、剔骨刀、细铁铳棍、榔头、麻绳、磨刀石。杀猪要用大澡桶褪毛,澡桶都是主人家自己备。这是行规。
有时杀完一口猪天还没有亮。一般主人自己留一边猪肉,另一边卖给二叔,拿到他肉铺上去卖。杀猪多了,身上总有一股洗不掉的猪屎气味。二叔说这是匠气。不用洗,洗掉了,猪就不怕你了。杀猪也得有杀气,一口三百来斤重的猪,要把它从猪圈里赶到堂屋的“刑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水车杀猪都在堂屋杀,满堂红,图个吉利。
四五条大汉,前头两人拖猪耳朵,后头两人提猪尾巴。猪嗷嗷地叫,声大得瓦片都要掀起来。它知道此命休矣,拼了老命地挣扎。堂屋放两条长凳,架着两条扁担,摆成一个“井”字。把猪弄进去需要花大力气,主要还得用技巧。先不忙动手,把猪赶进堂屋再说。也不叫赶,叫哄。“咯子咯子……”女主人像唤狗儿似的哄着它走。二叔手里操着一只米筛,米筛就是猪的铜墙铁壁,猪嗅到了不安分的气息,掉头想跑,一头撞到二叔的米筛上,往左,撞,往右,撞,它只好乖乖一心往前走。进了堂屋,门啪的关上。人立马换了脸色,提耳朵的,拽尾巴的,捉脚的,“一二一……一二一……”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猪上了长凳,还要挣扎,几个大汉赶紧压住,说时迟那时快,二叔麻利地抽出杀猪刀,一手按住猪头,对准猪脖子一戳一转一抽,那猪的哀嚎声让流水声堵住了似的,狂喷的猪血只往地上的木盆里而去。木盆里放了盐,血遇盐就凝结,稍顷就凝结成了一坨一坨的血豆腐。二叔按住猪头摇了摇,猪哼哧哼哧的,力气越来越小,耷拉着脑袋,已经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二叔将刀上的血往猪身上揩拭几下,将猪一脚蹬翻在地,向主人讲几句吉利的话。作为猪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所有的猪都怕他。见了二叔就诚惶诚恐,在猪圈里打着转,议论纷纷。二叔把猪圈门打开,它们屁股挤着屁股,拼命地朝着墙角挤。墙角里堆满了猪屎,一坨一坨的,上面生了些灰绿色的霉,二叔说猪屎发霉,预示着猪肉价格要涨了。
二叔一来,猪注定活不长了。但是猪也不会白白任人宰割。有一只猪聪明得很,起先乖乖地一声不吭地出了圈,一出圈它就狡猾了,趁人不注意撒腿就飞了,夜色弥漫,四周一片漆黑,猪们循夜色而逃,人们捶胸顿足。
没跑赢的猪被人们按在板凳上,二叔的杀猪刀朝猪脖子一戮一转一抽,猪血如泉涌,猪命迅速奔赴黄泉了。水早也烧开,盛在门外一个大澡桶,把猪抬入澡桶中,猪开始洗此生第一次澡。往开水里泡上几分钟,就可以脱毛了。二叔用剃毛铲给猪全身剃毛。开水恰到好处,剃毛铲所到之处,猪毛猪鬃纷飞,猪瞬时白花花的,怪惹人爱。他们把猪抬起来,把扁担放在澡盆沿上架住,开始仔细清理它褶皱里的绒毛,绒毛很难拔干净。二叔用尖刀在猪的后蹄刺破一个小口,用条细铁棍从小口处往里伸,细铁棍隔着层猪皮,从后脚一直慢慢地伸到腰、前颈,这是给猪“通气”。通完气,二叔把细铁棍拔出来,鼓足劲,死命地朝那小口处吹气。二叔的腮一张一合,就像欧阳锋在练蛤蟆功。猪开始慢慢变大,像气球一样慢慢膨胀起来。一口三百来斤的猪,吹足气,看起来就像六百多斤似的,滚得动。吹得滚圆,二叔赶紧用稻草把那口子绑紧,以免漏了气。
吹足气的猪刮毛就容易了。那些边角死角一览无余。水车杀猪不兴给猪剥皮,全部都是刮毛。猪被吹过气后,刮起毛来,特别顺滑。毛刮完了,一切都收拾停当,就等着开膛破肚了。这时把猪绑在梯子上,往墙上倒挂了。猪的主人在旁边烧上纸钱、一只木猪来祭祖,以求来年养猪风吹草长。二叔操起尖刀,对准猪肚皮,从中间对称着一路往下剖,刮开那白花花的脂肪和红艳艳的鲜肉,肚、肝、肺、腰子、胆囊、膀胱浪花般露了出来。二叔将猪脏掏空了,用大木盆接着。猪的胆囊就附在肝上,摘除的时候要特别小心,弄破了,一副猪肝就废了。猪的胆囊比鸡蛋还大,二叔说,吃了猪胆会明目。猪尿泡大,用火煨了,小孩吃了不遗尿。
把内脏全部摘除来,接下来就是翻肠了。那是苦差事,又是细活。肠子先用细铁棍穿过,倒一下,肠子就翻了过来,猪屎猪尿哗啦倒腾一地,热腾腾的,臭气冲天。翻的时候不能将肠弄破了,不然吃起来带上猪屎的味道。接下来还得翻猪肚和切肉。二叔把猪头剁下来,让案板上一顿,整块案板都颤抖了几下,那血淋淋的猪头眼睛还睁着。猪很快被大卸成四块,主人家说这肉要剁成多重一块,二叔二话没说,刀光一闪,重量和主人说的八九不离十。
杀完猪,天渐渐亮透,二叔收拾妥当,将工具收回竹背篓,洗净手,坐下来开始吃早饭。吃的是杀猪菜,喝烧酒,扯卵谈,从一头猪谈起,最后谈到美国的白宫,面红耳赤争了起来,好像奥巴马就坐对面,正吃着杀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