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麦田去弹吉他吧
2016-05-14艾小羊
艾小羊
我前面走着一个背吉他的女孩,吉他用黑皮封套罩着。如今已经很少见到这样的女孩,在我青春年少的那些年,背着吉他在路上走的人似乎更多一点。
那时的吉他没有黑皮封套,一条宽宽的带子随意地斜挎在肩膀上,更有男同学骑自行车,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拿着吉他,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红棉牌,是父亲去兰州的时候买的,他当然觉得这是玩物丧志,又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于是狡猾地耍了个花招,买回一把降价的吉他,琴枕处的木头裂开,所以别人的红棉吉他都要两百多块钱,而我的那把只要七十九元。
我拿着这把永远调不准音的红棉吉他,组建了小小的吉他社,招收了两位男同学——大林与小林。
在北方春夏之交的扬尘天气里,我放学飞奔回家,拨动琴弦,常常一首曲子还没有弹完,便透过阳台的窗户,看到大林与小林骑在自行车上,一脚撑着地,一手拿着吉他。我们有时候在我家练琴,更多的时候去麦田。
从我家出发,步行不到五分钟就是一处广阔的麦田。快到夏天的时候,麦苗已经长到半米高,寻干燥处坐下,首先要交流一下各自练琴的进展,免不了夹杂着与父母的斗智斗勇。
然后便开始各自弹琴,这时候我们常常分开,一大块麦田,各自取一角坐下,练习自己的曲目。一曲弹毕,听到他们的琴声从四面八方断断续续地传来,黄昏的麦田微风过处波涛汹涌,此时的我常常有种身处大漠的恍惚感,仿佛自己是射雕的女侠,或者干脆手里的吉他幻化为白雕,我迎风而立,世界就在脚下。
那些年选秀节目尚未流行,我们是被父母教育要循规蹈矩的好孩子,我们的未来是要考上一所好大学,学一个热门的专业,音乐与自己的未来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点。一起练琴的三个人也极少谈论未来,我们甚至很少闲聊,琴声是最好的交流。
如今想来,作为一个差生,小林心里的郁闷应该比我与大林更多,所以他学起吉他来也比我们更加用功。他是最早学会《致爱丽丝》的人,也是最先能够用和弦演奏完整曲子的人。“那个会弹吉他的男生。”当他被老师勒令罚站时,路过的同学指指点点。小林高昂起头,在衣服第四颗纽扣的位置模拟弹琴,手指快速拨动,他扭动的身姿有时会引起老师的注意,于是一节课的罚站变成了两节课。
高三毕业的时候,小林没有考上大学。有一次练完琴,我们商量是否把吉他带去学校,我与大林讨论得热火朝天,小林忽然低沉地说:“我无所谓,反正我就在家里。”他说得轻松,我们却听出了他声音里的失落。
吉他没有改变我们的人生,我的那把劣质红棉吉他留在了老家的旧屋里。最初几年我们相聚时,还会谈谈与吉他有关的话题。有一次,趁着酒兴,小林在一间小酒馆里弹唱了两曲,手感生涩到他恨不得砸琴。之后,我们似乎都忘记了吉他,它既不是我们的热血青春,更不是我们伟大的梦想,在最容易被热血与梦想绑架的年龄,它反倒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带给我们的是审美、创造的乐趣与轻松。
如今在每个选秀节目上,几乎都可以看到背着吉他谈论自己音乐梦想的人。每逢此时,我总忍不住想起我的吉他和吉他社的人。我们如此幸运地在年轻的时候与它相逢,它于我们更像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个日记本,最压抑的时候它是麦浪与夕阳,是轻松的喜爱,是肤浅的快乐,与一定要用它做些什么来说,我更喜欢它什么都没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