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能太任性
2016-05-14李芳
李芳
【摘要】自媒体作为一种全新的传播媒介,已成为社会公众信息交互、社会交往、诉求表达、社会监督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但自媒体不能太任性。自媒体的任性发展,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潜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和危害。因而,自媒体必须树立底线意识,进行自我净化,强化法制约束,加强社会监管。
【关键词】自媒体;底线意识;自我净化;监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传播媒介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当大众传播媒介逐渐式微的时候,一个全新的传播媒介——自媒体产生了。自媒体既是一种“公众媒体”,也是一种“个人媒体”,是以现代化、电子化为手段,向社会大众或者特定的受众传递各种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是在新媒体时代,由草根网民自由建立、自由发布、自我管理的新的媒介形式”。[1]以互联网为技术支撑的自媒体,具有私人化、平民化、大众化、自主化的特征,以其传播信息量大、自我操纵性强、信息传递效率高、传播内容丰富、传播风格多样而受到追捧。
自媒体的出现及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方法和途径,传统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是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点到面”的传播,自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点到点”的传播。自媒体是为受众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方式。自媒体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媒体变得越来越个性化、个人化、大众化,个人言论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可以通过博客、微博、微信、飞信、贴吧、BBS、SNS、QQ等互联网发布信息、传播信息。在互联网上,每一个账号都像一个小小的媒体,既可以发帖子、转微博,也可以评新闻、谈观点、表态度。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自媒体对许多重点、热点事件及重大舆情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等的查处,自媒体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媒体在反映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成就、报道国内外重要新闻事件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新闻信息方面,在进行舆论监督、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优秀的自媒体可以让受众得到有益的信息,丰富受众的精神生活,开阔受众的视野,增长受众的知识,甚至促进受众事业的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更有意义和价值。由于自媒体的出现及发展,人们可以快捷、方便地领略国内外美丽风景,欣赏到人类社会创造的最新的文艺作品等,自媒体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已经成为社会公众信息交互、社会交往的重要手段,成为社会公众发表言论、表达诉求、建言献策的重要工具,成为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在人们热捧自媒体的时候,也应该看到自媒体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有存在的重要价值和强大的生命力,也潜藏着一些风险危害和需要防范的弊端。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编辑、发布的。无论是对日常生活的记录,还是对工作学习的思考;无论是对社会现象的关注,还是对人生际遇的感悟;无论是对社会时政的评判,还是对科学知识的探索,都是正常的、应该肯定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自媒体自身的局限和多方面复杂的原因,导致自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良莠不齐、泥沙俱下。随着自媒体的日益普及,网络信息传播的弊端日益显露,一些自媒体成为传播社会负能量的平台。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造垃圾信息。由于缺少监管,一些自媒体往往对所发布和传播的信息没有筛选、没有把控,有的为了追求数量,编发大量言之无物的垃圾文章和垃圾信息;有的无中生有,胡编乱造一些“廉价无用”的社会新闻、娱乐新闻及名人八卦;有的道听途说,添枝加叶,偷梁换柱,制造一些文字垃圾,萌宠、炫富、打情骂俏。有些内容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却忽略了信息应该传播的价值和媒体应该担负的责任。大量的垃圾短信,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二是发布虚假广告。有的自媒体由于利益驱动,出现过度商业化的倾向,在微博、微信用户的“朋友圈”和QQ群中,自媒体大量发布各种代购、特卖、海淘等信息,有的以“分享拿大奖”为幌子,进行诈骗活动。有的自媒体不顾信息的真实性,发布大量的虚假广告。如电信诈骗广告、开虚假发票广告、制造假证广告等。还有的甚至捏造并散布虚假事件,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三是传播不良信息。有的自媒体往往以噱头、煽情、媚俗、暴力的内容和标题吸引眼球,将所谓的独家信息简化为噱头,将卖点误解成低俗,发布一些色情、粗俗、格调低下的文字、图片、影音制品等。如北京警方公布的“夜色朦胧”的博主李某一案,李某因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大量色情小说而被刑拘,他也是国内首个因为在博客上传播色情内容而被刑拘的博主。2014年10月,网上出现了“90后女孩用身体换旅行”的招募帖。在豆瓣和天涯论坛上发帖后,被部分微博微信转发,很快被炒热。后来,这次事件被证实为某社交软件涉嫌色情营销假新闻炒作,被国家互联网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一些自媒体,只关注假丑恶的东西,创造出一种可怕的文化,将低俗、丑陋变为吸睛的利器,使一些不良信息或丑闻在极短的时间内能够病毒般地在互联网上传播。如在微博上爆红的“干露露母女”,靠着敢露、敢脱的低俗行为而出名。有的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选择最惊悚的话题、最热门的人物,用最刺眼的标题去刺激读者。“标题党”已经成为媒体圈的“公害”,这种行为不仅助推了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也损害了自媒体的公信力和行业声誉。
四是进行恶意炒作。一些自媒体离开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传播虚假信息。利用网络吸引眼球、博得关注、炒作自己。有的为了出名,为了造星,进行网络炒作,一些网络名人就是通过捕风捉影、移花接木、嫁祸于人等方式爆红的。如网络红人李一道长,号称人能活到200岁,自己能够在水下憋气超过2小时22分,他推出了养生、保健、辟谷、出书、培训班等系列产品,养生班学费高达3.6万元。一时间有3万弟子,包括众多名人明星。最初是炒《世上有没有神仙》一书,然后是炒这位道士,于是乎这位道士就当了“神仙”,开班办学,讲养生之道,发起了大财。
五是造谣传谣滋事。自媒体上存在着大量恶劣的造假行为。有的自媒体为了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依靠造谣传谣来吸引受众的眼球。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等。如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尔玛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以此达到牟利的目的。
六是制造不和谐因素。有的自媒体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制造、传播诸如“拐卖”“上访”“劳教”“腐败”等社会事件,挑拨社会关系,煽动过激性、攻击性情绪,使部分民众和政府、社会产生对立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和谐。有的自媒体编造“滴血食品传播艾滋病”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众的恐慌。如今年1月,福建网友吴某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一条标题为“昨晚,石狮,震惊全国!一家34口灭门惨案!转疯了”的消息,在微博微信中被广泛转发,引发了当地舆论的恐慌。其实文章内容只是一张灭鼠的图片。随后,吴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石狮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传播负面信息虽不是自媒体的主流,但危害也不可小视。虚假信息危害极大,尤其是法律类、医学类的信息,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如何推动自媒体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国自媒体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功能,特别是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已成为我们当前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
一是自媒体要有底线意识。我国的自媒体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在自媒体这个言论自由的平台,每个网民首先都应该有一种底线意识——就是要做到坚守国家利益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法律法规底线、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不能忘记应有的义务。虽然自媒体拥有非常大的写作自由和宽松尺度,但作者必须把握好分寸。什么东西能发,什么东西不能发,应该有底线意识。作为自媒体人要有职业规范意识,并把规范作为从业的底线,不能为利益诱惑而传播不实信息,违背职业操守,更不能扭曲夸大甚至凭空捏造虚假信息,愚弄读者,欺骗社会。即使是在标榜“新闻高度自由”的西方社会,暴力、色情等内容,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从媒体商业利益出发,炒作甚至制造媒体事件,同样为这个行业所唾弃。我国的自媒体要多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多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要多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自媒体要做到不发布危害公众利益的信息,不发布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不发布有违社会公德的低俗信息,努力做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的促进者和传播者。
二是自媒体要进行自我净化。任何行业和个人都有它的社会责任,自媒体是一种“自组织”,要增强“自我净化”的功能。自媒体从业人员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社会责任感,要学习掌握一些媒介知识,了解媒体的运作流程,提高媒介素养,从相对专业的角度去辨别新闻的真假,以减少虚假信息传播。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自媒体要负起社会责任,坚持正义公平的价值判断,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不随波逐流。传播正能量是包括自媒体在内的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义务,也是其受人尊重和认可的根本保证。自媒体要加强社会责任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利用自己的优势,多服务社会大众,多反映社情民意,多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媒体要增强传播时效性,在引导舆论、疏导民情、化解矛盾,帮助群众分清是非曲直方面作出自己的贡献。自媒体要争当新媒体领域里群众的贴心人和公益服务的志愿者,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于信息自媒体要不轻信不盲从,努力减少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有害信息及其他负面信息的传播。自媒体要对信息的评论、转发、处理更理性、更谨慎。自媒体特别要做到不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不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传播影响国家安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信息。自媒体应该作为社会各方面的一面镜子,而不是一个商业项目,媒体人自己要有这方面的意识,让自媒体有一个丰富多彩而又清新洁净的空间。
三是自媒体要提升公信力。为满足网民信息多元化的需求,自媒体要不断丰富、完善传播内容,尤其是要多传播那些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大政方针、社会时事政治、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包括卫生健康知识、运动养生、休闲娱乐等内容。自媒体人要多学习一些新媒体知识、多掌握新媒体技能,及时正确发声,传递和放大社会正能量,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提升公信力。自媒体要为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服务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自媒体不能滥用自身的编辑权,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不存在的信息,不能断章取义曲解作者的观点,不能盲目地渲染和夸大冲突,不能为了迎合低级趣味而制造噱头,不能夸大其词制造虚假信息。
四是对自媒体要加强监管。自媒体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它的特殊性,但也不是不受管理和约束的脱缰野马,可以放任自流。“司法是保障各项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手段,也是最富有强制性与震慑力的手段。任何文明社会都不是完全靠自治与说教,一定有完备的法律规范和对司法的敬畏。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被社交媒介赋权的各类用户,同样必须受到来自司法的各类规制。”[2]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都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做到奖惩严明。特别是对自媒体更要加大管理力度。要建立针对网络的管理制度,对信息上传、发布、删改、评论各个环节都要加强把关,对那些虚假信息、低俗信息、暴恐信息要及时屏蔽和删除。网络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发布虚假、低俗、暴恐等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增强自媒体在受众中的公信力。强化社会监督是有效遏制虚假信息产生的基本保障。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网上活动法规,但主要针对网站的管理,还需要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自媒体的规范、约束与引导,确保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自媒体要增强法治观念。自媒体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自媒体在让个体声音得到充分释放的同时,势必也会让一些与宪法、法律、社会道德规范相悖的东西得以传播。因此,自媒体要增强法治观念,尊重法人和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要努力防止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他人及团体权益的现象。自媒体要注意把握“法”与“非法”的界限,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信息传播工作,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情。自媒体要努力学习有关法律,避免在信息传播中触犯法律。
我国的自媒体,从宪法的角度来看是个人言论自由权的延伸,因此,其从诞生时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同时也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作为一种权利,自媒体有很多的界限是不能突破的,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自媒体不能太任性。
参考文献:
[1]王晴川,刘亚利.三种易于混淆的新媒体理论概说[J].新闻爱好者,2016(1).
[2]常燕民.社交媒介的外部性与治理路径[J].新闻爱好者,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