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
2016-05-14陈吉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在思想观念上澄清了对发展和保护的模糊认识,把保护作为发展的动力而不是包袱,才能保持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定力,任何时候动作都不变形、不走样。
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现在,一些地方仍有思维定式,想当然地把发展和保护对立起来,认为抓环保就会影响经济,在发展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抓经济硬、抓环保软,存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实际上,环境是发展的基本要素,好的环境质量和好的经济质量是一致的。一个地方可以暂时存在环境质量差而经济质量好的状况,但很难持久;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环境质量差的经济发展模式会成为发展的包袱。因此,把环保作为机遇,下决心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空间布局,才能为好的企业扩展新的发展空间,经济质量才会提升;相反,把环保作为包袱,就会延续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会在区域与全球竞争中死掉。与其被动地死掉,不如积极地应对。
环境保护不是财政的“包袱”。一些地方认为,本来底子就薄,哪来那么多钱搞环保,加强环境保护只会增加地方负担。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环境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方面,并且同其他领域支出一样,都能产生相应回报。短期来看,环保投入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特别是环保产业的发展,直接拉动GDP的增长。长期来看,环保投入可以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聚集更多的人才资源,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优势。相反,在发展过程中把环境污染了,之后再补回去,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这才是真正的财政“包袱”。
环境保护不是政绩的“包袱”。一些地方出现环境问题,担心影响政绩、害怕损害形象,习惯于捂着、压着,捂不住了就花拳绣腿、拖延应付,搞击鼓传花,不较真、不碰硬,不真正解决问题。可喜的是,这些情况正在发生变化。2015年中央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文件,一个重要转变就是通过环保督察、离任审计、损害追责等制度设计,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评价,逐渐由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生态环境的权重在加大,有些地区甚至是一票否决。“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25项主要发展指标中,资源环境类指标有10项,而且都是约束性指标。这既是庄严的政治承诺,也是鲜明的政绩导向。可以说,直面环境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就体现了领导干部的担当;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就是重要的政绩;特别对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而言,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最大的政绩。 (摘自环保部部长陈吉宁4月16日在湾区城市生态文明大鹏策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