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加强蓬莱口岸造船出口企业管理的几点思考
2016-05-14王雪姣
摘 要 外国籍船舶修造业在蓬莱的兴起,对蓬莱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保证这一新兴企业在蓬莱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蓬莱边防检查站的管理服务能力,本文认真分析口岸造船出口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外国籍新造船舶企业管理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 造船出口 企业 边检 管理
作者简介:王雪姣,山东公安边防总队蓬莱边防检查站。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98-02
近年来,随着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蓬莱口岸船舶修造产业发展迅猛,各造船企业的船舶出口订单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鉴于上级对于造船企业在船舶建造期间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因此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造船企业管理,更好地推动口岸外国籍船舶修造业健康发展,是边检机关值得深入探讨的一个课题,下面,我就此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口岸造船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
外国籍船舶修造业是近年来蓬莱市新崛起的一个行业,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现已成为蓬莱市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蓬莱口岸共有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蓬莱渤海造船有限公司2家外国籍船舶修造企业,均属于私营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船舶制造、维修、销售等业务。目前,蓬莱市政府提出了“要努力打造蓬莱口岸造船行业‘安全规范、高效快捷、温馨和谐形象品牌”的口号,蓬莱新造外国籍船舶建造正向大吨位方向发展,造船企业装备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生产企业投入资金力度加大,船舶制造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年初以来,蓬莱口岸共新造外国籍船舶12艘。
二、 造船出口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外国籍船舶修造企业的兴起,是蓬莱市经济发展的巨大的推动力。但是,也正是由于此种企业的刚刚兴起,其在员工管理、执勤设施配备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1.造船出口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由于大多数造船出口企业属于私营股份制企业,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因此,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隐患, 诸如,硬件建设不到位,设备安全性能差;厂区封闭性差,员工较随意的进出厂区;防护设施及安保组织不健全,员工工作时的安全保障不到位;登记值班及联络制度不落实,员工教育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多,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安全是发展的重要保障。造船出口企业的这种自身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是发生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主要原因。
2.大多数造船出口企业员工遵纪守法观念不强。造船出口企业员工一般成分都比较复杂,普遍是劳务市场临时雇用的,流动性较大,文化素质一般不是很高,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较为淡薄,还有部分员工是外国人,其对中国的法律了解很少,甚至存在无视中国法律的现象。而且企业过于注重经济效益,不够重视企业在法律牵引下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定期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因此,企业经常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同时,法律意识的淡薄还存在一个弊端,那就是边检官兵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员工不配合工作的现象,需要经过与管理者沟通才能够解决。这严重制约了边检机关对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3.造船厂边检执勤执法设施不够完善。修造船企业虽然装有监控探头,但都未达到探头的全方位、无死角的覆盖,而且探头的定期维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故障后也很难实现及时维修,一旦厂区内发生突发情况,很难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处置。除此之外,其他边检配套设施比较缺乏,边检执勤人员执勤时条件较为艰苦,执勤执法过程中费时费力,工作效率非常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边检执勤工作以及对企业的日常管理。
4.许多造船出口企业为防止无证登轮等行为被边检站发现,因此,企业直至船舶准备离港前,才将新造外国籍船舶报备、船舶出境申报、船员登轮申请等资料向边检站申报,以至于新造外国籍船舶长期处于失管的状态。这种失管状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无证员工在工作是出现安全问题,势必因施工程序不合法而给边检机关以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势必影响企业之后的正常工作。
5.一些船舶造船企业或代理公司对边检站关于新造外国籍船舶的报备程序和管理规定不熟悉,对相关“节点”把握不清,导致外籍船员在港时间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就容易造成外籍船员逾期非法居留。而此时再进行补救难免会造成工作开展上的被动,严重时会影响企业工作的开展,延误企业的造船计划。这种情况在企业发展初期经常出现,边检机关曾向企业提出警告,但是企业并未重视,导致这种问题反复出现。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种问题的发生,必须制定新规定,以得到企业的重视。
三、加强外国籍新造船舶企业管理的几点对策
为防止以上管理问题的再次出现,边检机关必须加强对外国籍新造船舶企业的管理,规范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一)构建诚信评价体系,推行差别化服务
针对造船出口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积极探索推行诚信管理模式,逐个与口岸造船企业签订《诚信管理工作协议》,建立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实行量化计分、推行差别化服务,以调动和激发造船出口企业自管的积极性。对于诚信度较高,信誉好,自觉遵守边检法律法规,自愿服从边检管理的造船企业,实行以厂方和船方自管为主,遇有紧急情况,边检站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和支持。对信用级别不高的造船企业,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同时,在年终时,召集各企业高层领导,对各企业一年来的企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度讲评,对诚信度较高、信誉好的企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锦旗等以鼓励,对信用级别不高的企业,指出其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改正要求。边检机关要尽量用优惠、便捷的政策优势促使造船企业边检管理的规范化和常规化。
(二)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管理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造船出口企业登轮作业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我们要定期组织官兵深入造船企业,采取抓点带面的方式,进行边检法规宣传教育,向船舶业主、船舶建造人员、外籍船员宣传边检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治安防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与企业达成协定,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考核,对于考核成绩高的员工加以奖励。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提高造船出口企业登轮作业工人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紧密结合口岸实际,组织口岸内所有外国籍船舶修造企业与边检站签订治安责任书,强化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使得企业能够时刻重视并加强管理,从而促进造船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落实备案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要全面掌握口岸造船出口企业的管理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从造船企业备案、新造船舶业务备案、船舶建造期间监管、边防检查秩序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要制定《新造外国际船舶管理规定》,从图纸设计、建造期间管理、更换国旗、出入境手续办理、边防检查执勤设施、奖惩制度等方面予以明确,增加实际操作性,并监督企业对新规定的落实,同时,要求企业将新规定中难以理解或难以实现的条款及时向边检机关反馈。边检机关要通过商议,将反馈的情况向企业做进一步的讲解,对不完善的地方及时修改。通过这种方式,在完善新规定的同时也引导了口岸造船出口企业规范生产,自觉遵章守纪,顺畅出口通关。
(四)加强巡查监管,实时掌握动态
成立专门巡查队,配备专用巡查警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运用公开和隐蔽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深入造船现场开展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造船厂及口岸单位完善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造船企业及新造船舶动态、人员上下情况、船员变动情况、船舶修理情况、发生异常事件情况,逐步消除管理中的盲区。同时,协助造船厂及口岸单位,实现监控探头的全方位覆盖,并将终端引入边检机关,使得机关值班人员能够实时掌握企业情况,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巡查队,确保巡察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现将突发情况扼杀在苗头或者及时处置。
(五)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造船企业
要将服务保障口岸造船出口企业发展作为深化边检服务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切实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造船出口企业发展。要依托大走访活动,积极走访各外轮专门成立由党委成员带队的走访小组,主动对当地造船企业的生产经营、口岸自然深水港条件、口岸设施及优惠通关服务等状况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口岸造船企业运营情况、企业发展和新造外国籍船舶出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边检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认真梳理,耐心解答,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反馈给企业。积极协调口岸各联检单位、代理公司等单位,深入分析口岸发展形势和需求、交流研讨诸如“如何更好地服务新造外国籍船舶出口通关”等事宜,解决制约通关效率的共性问题,及时通报最新业务规定、工作举措等,举合力为口岸造船出口企业、新造外国籍船舶出口保驾护航。
通过提出加强外国籍新造船舶企业管理的几点对策,能够全面的解决了造船出口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能够促进外国籍造船企业在蓬莱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边检机关对口岸新兴企业管理的创新,实现边检执勤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规章制度的全面完善。
注释:
董玉芳、何大伟.中国企业管理沟通问题及对策研究.经济问题.2005(3).33.
黄群慧、俆炜.对我国企业管理现状的若干判断.经济管理.200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