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人法道的途径浅议
2016-05-14虎雪梅李春辉
虎雪梅 李春辉
摘 要: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有不可识、不可道,独立周行无所不在和无为而又无不为等特性,道的这些特性决定了人们寻道的途径的特殊性。《道德经》中人们寻道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对自然界万物的效法和对社会中圣人的效法。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的效法而法道之“空虚”和“无”之用;法道之上善若水;法道之复归本源和法道之守中。对社会中的圣人的效法主要有:法圣人之无为而无不为、为腹不为目和深不可识。
关键词:《道德经》;人;法道;途径;无为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077-02
“道”作为老子《道德经》及道家思想的核心概念,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道是世界的本质、起源与归宿。它的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道的本体性:超验性、自在存在性和道之本性。它“先天地生”而又生世间万物。它不可道、不可识却又独立不改,周行不殆。道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人们寻道、法道的途径的特殊性。老子期望人们可以通过效法地、天而接近道,通过法道而达到一种自然无为的状态。
《道德经》中万物皆以“得道”为其最佳状态,而“德”即“得”“得道”,也就是说道在物中称为“德”。人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得道”:其一,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的效法而法“道”;其二,通过效法社会中的圣人法道,而圣人之道则来自于“悟道”。
一、对自然界万物的效法
道之自然与自然界和自然万物是不同的,但是不同之中却有相通之处。道不以独立实在的方式存在于万物之外,而是内在于万物之中,这种内在性决定了寻道的途径为自然万物和效法圣人。
老子善于通过自然界的万物来讲述“道”之所在,而自然界之万物又是极其普通易见之物,每个人都可以从中体会出道之所在,或许这便是老子用意之所在。在《道德经》中,老子用于“讲道”之物有:橐龠、谷(神)、玄牝、天地、水、婴儿(赤子)、玄鉴、辐和毂、埴和器、户牖和室、溪和谷、鱼(小鲜)、木和台、江海、弓等。《道德经》中列举这些事物所要说明的道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道之“空虚”和“无”之用
与常人在乎“得到”“拥有”相反,老子的哲学中特别注重“空虚”和“无”的作用。法道之“空虚”和“无”就是法道之“生生不息”“生化不竭”。“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道德经》第五章)这段话“以风箱做比喻,讲天地之虚空”[1]27天地就像为炉火吹风的风箱一样,虽然内部空虚,但是一吸一吹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德经》第六章)在此,老子将神妙莫测连绵不绝的山谷和玄牝之门来比喻道。它们借助于“空”和“虚”孕育着天下万物,使其生生不息。“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器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十一章)这一段,老子以车毂、器皿和房屋为例讲“无”的作用。由于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会把焦点放在“有”之上,关注“有”的价值而忽略了“无”。而这些日常必需品正是因为保存了“无”和“空虚”的特性反而有用。“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上德若谷”(《道德经》第四十一章)用山谷的包容性来比喻道或者大德的包容性,山谷之所以可以包容万物亦是因为山谷的“空虚”和“无”。
2.法道之上善若水
在老子看来,最接近于道的特性的自然之物便是“水”。水的特性有“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道德经》第八章)这种种特性之中最大的特点是“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道德经》第八章)。也就是说,水的特性之所以最接近于道是因为水善于滋养万物却不与万物争,它甘愿居下而成就万物。亦如“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道德经》第六十六章)所述。同时,正如《道德经》第七十八章中所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水作为天下至柔之物却又能够战胜坚强之物,它所具有的这种柔弱胜刚强的特性无物可以替代。
3.法道之复归本源
《道德经》中认为,最接近于道的人便是复归本源的人。所以复归于“婴儿”“赤子”和“朴”的状态得到了老子的高度赞誉。“‘赤子有三个特征:其一是不被伤害,即使是毒虫、猛兽、攫鸟也奈何不得,这是因为自己得到了道的守护;其二是具有力量,‘骨弱筋柔而握固;其三是精气充满,能‘未知牝牡之合而■作。”[1]39“婴儿”“赤子”和“朴”均处于原初状态,与物无争亦不受其害。在《道德经》中,与此相关的句子有。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道德经》第十章)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道德经》第十六章)
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道德经》第二十章)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道德经》第二十八章)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德经》第二十八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你能保全本性,持守天真,集气到最柔和的心境,像婴儿一样的纯真吗?你能洗净尘垢、邪恶,使心灵回复光明澄澈而毫无瑕疵吗?”[2]36老子之所以希望人们如婴儿般复归本源看重的是婴儿混混沌沌、敦厚淳朴却又毫无瑕疵之“德”。
4.法道之守中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守中”的思想是要教导人们正确的认识和把握生活中的“度”。“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道德经》第九章)用器皿盛水,水满则溢,不如适可而止。所以,“持而盈之,不如其己”,强调在追求利益时要知节守度。“揣而锐之,不可长保”,越是锋利的器物,他的锐势就越难以长久,强调做人不能锋芒毕露。“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指不能过度聚敛财富并且因财富过度而骄横。“功成身退,天之道也”,与“功成而弗居”(《道德经》第二章)相呼应。功成身退才“合天道”,符合自然规律。“夫唯弗居,是以不去”(《道德经》第二章)只有功成身退才能赢得生前身后名,只有法道之守中才能够达到无为而无不为。
二、对社会中圣人的效法
与西方诉诸概念(范畴)不同,老子对圣人的效法诉诸典范。在老子看来,这些人间“典范”通过为道而呈现道之自然的品质。但是,在《道德经》中,老子从未提到过任何一个具体的人作为人们效法的榜样,只是用“圣人”和“古之善为道者”来代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其一,在老子的眼中尚未出现一位可以遵循自然之道行事的人;其二,由道的特性决定“圣人”“善为道者”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其三,道微妙玄通不可识、不可道,能够彻底识道、与道为一的人不存在,人们能够做的只有认真体悟,法道而行。所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道德经》第二十二章)。老子认为,人们应当效法圣人的品行有以下几点。
1.法圣人之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所述之圣人,表现于退让、不争、忘我的无私和不妄为的无为之上。“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道德经》第七章)同时,《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中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立;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圣人之‘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皆来自于悟‘道。从道的角度来看,一切‘有为、好动、有事、有欲,最后都会归于虚无,既然如此,何必自寻烦恼?”[3]105而且,这种“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行为反而会“无败”“无失”,“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2.法圣人之为腹不为目
为腹不为目意在强调要满足基本的需求,但是不能放纵欲望。“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防。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第十二章)五色、五音、五味和驰骋畋猎等这些过度的对欲望的满足与刺激只会使人越发的堕落与沉迷其中,造成的结果便是当权者纵情声色、生活腐朽糜烂,民不聊生。“是以圣人去甚、区奢、去泰。”(《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3.法圣人之深不可识
由于“道”之不可道、不可识,悟道、法道而行之圣人顺应无为而呈现的无为的品质便是“深不可识”。当然,此处所述深不可识也并非不可认识。《道德经》中有“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其若凌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道德经》第十五章)此处,老子用七个“若”描述“善为道者”的特点,他们小心谨慎(豫)、警觉戒惕(犹)、恭敬凝重(俨)融和可亲(涣)、敦厚素朴(敦)、空豁旷远(旷)、浑然纯厚(混)。同时,老子认为他们的这些特点也只不过是一种勉强的形容及描述罢了,“善为道者”的品行是最接近于道的。
由此,不难发现:老子的《道德经》中的“道”是一种自在存在。它不依赖于他物,而又存在于万物之中。人若法道之自然,便可无为。万物之得道,便是德。所以人们想要得“道”只能通过两条途径:其一,效法与道之自然相通的自然界来行无为而无不为之事;其二,效法人世间通过“悟道”而得道的圣人来法道。通过这两条途径,人才有可能成为贤者,才能无为而无不为。
参考文献:
[1]王凯.老子《道德经》解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林语堂.老子的智慧[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傅佩荣.傅佩荣解读老子[M].北京:线装书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