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晚婚假3月1日起婚假天数统一增加7天
2016-05-14
小康 2016年6期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法规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合规生育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来源:新民晚报)
2016-05-14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法规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合规生育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