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权利还是义务
2016-05-14M&F
M&F
上海广播101·7频率每天晚上有档节目,是关于解答听众各类关于情感上的问题的。主持人罗妈经常在节目里义正词严地教育那些在爱情方面执迷不悟或犹豫不决的青年男女……听多了之后,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该不该爱,如何爱。
我没有听过这档节目,但就夜晚能打电话给电台倾诉情感问题这件事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听上去罗妈似乎也是扮演着一个闲人马大姐的角色。以一个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翻滚过的浓缩鸡精来调味爱情。
有一个案例就是一位男生爱上了他的上司,而这个漂亮能干的女上司已结婚了,该不该爱,就成为这位男生辗转反侧无法摆脱的难题了。另一个是一位女生,投诉他的男朋友连她每顿饭吃什么吃多少都要严加管控,令人窒息的爱让女孩困扰。每每提出抗议,那个深爱她的男人就说这是他爱她的权利。还有一个女生抱怨他的男朋友从来不送她礼物,恋爱三年连一个包包一件衣服都没帮她买过,更别提汽车房子了。女孩好困惑,这算不算没有尽到爱的义务?
很多人都知道苹果手机里有一个Siri,它可以跟人聊天,聊各种话题,包括情感,强大的数据库让它语出惊人,但又不失幽默。这是一个虚拟人物,不过是为了满足人类地吐槽之心。但这些打电话进来的男男女女显然也是不想光明正大地吐槽,所以才会在夜里打电话给一个知心姐姐。而且大部分的人也许只是想要吐槽,并不想要那么专业性的爱情建议。罗妈就是Siri。
权利与义务,在爱情面前变成了一个无法平衡的难题。主持人罗妈在回答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也只能看招拆招,顺水推舟了。因为,在爱情面前,还真的很难分得清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
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因此,权利有着应然权利和实然权利之分。但是在爱情面前权利与义务更多的是建立在法律认可的基础上,也就是有一纸婚约。而真正的爱应该是建立在精神的基础上。
当你爱一个人,想为ta做些什么时,这就是你的权利。当你爱着对方,就应该为你所爱的ta做些什么时,这就是义务。
你爱一个人想要为对方做点什么,是因为你想要付出,你有爱的能力。你付出的不会使对方觉得是一种利益关系,不存在回报。
权利与义务,就像爱情这枚硬币的正反面,无法区分。我们唯一能够判断的是,当爱成为负担时,爱也就到头了。
但凡把权力与义务跟爱情划上等号的话,那也就是消费性的爱情,是一种交易行为。如果双方之间愿意这样的平等合约也相安无事。最怕是出现收支不平衡。
权利与义务都是出于爱对方的基础,是主动的正能量。而负担是一种以爱的名义强加在对方身上的压力。因为你爱我,就必须为我买包包买衣服;因为你爱我,就必须无条件随时随地接受我的发脾气不开心和无理取闹;因为我爱你,我就要查看你的手机和邮箱;因为我爱你,就不允许你多看别人一眼......等等这些借着爱的名义,绑架对方和放纵自己行为的方式,最终都会成为不堪的负担,压垮爱情。
这根本就不是爱情,提出这样要求的人本身就把自身的爱情明码标价了,私有化是每个在爱情中的痴男怨女的“作”的行为。
爱,可以是权利,也应该是义务,唯一不能成为彼此的负担。
我觉得爱是接受与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