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新机遇,发展农机服务组织
2016-05-14陈崇民蔺影
陈崇民 蔺影
摘 要:“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道路上,必须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可持续集约式发展。由此可以预见,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道路上,农机将承担更加重要的责任,农机服务组织将迎来发展的春天。针对我国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十三五”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下,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对策及建议,建立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必要性。
关键词: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机遇;发展;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6.06.019
0 引言
2015年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指出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是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章程和活动场所,从事各种农机化作业服务的单位和实体。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兴办的以及股份制合作经营的农机服务站(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及归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空站。本文研究的农机服务组织是基于群体合作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1 我国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小规模和兼业化是农业主要经营模式,小规模经营难与市场有效对接。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投入品的逐渐上涨,劳动者的工资上涨,大量的农民工,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出现了“种地不挣钱,土地无人种”的局面,撂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农机服务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有效地化解了“小生产”和“大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效地缓解了“明天谁来种地”的难题[1,2,3]。
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促使中国农民群体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专业化趋势的农户大量出现,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正在大放光彩,推动了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发展。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5.4万个[4]。但由于资金短缺、分散独立经营、资源配置失衡、经营管理人才匮乏,市场意识淡薄等问题,导致我国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放缓。
2 农机服务组织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新形势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农业机械化,2015年12月31日发布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将“农业现代化”写入标题,连续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高度重视培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重点扶持运行规范的农机服务组织。
据中国三农网上统计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201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规模达到了20亿元,并在北京、吉林、浙江、湖北、重庆五省市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资金,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2015年,除继续落实现行的扶持政策外,将深入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启动国家示范社动态监测,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国家“三农”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
2016年政府报告中指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规模化经营主体增加生产性投入。国家也注重农业装备的科技创新,政府报告指出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研发高端农机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助推农机服务组织发家致富。
国内农机融资租赁试点已初见成效。国务院提出开展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多地已推出农机融资租赁试点,有效地缓解农机服务组织融资难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农业机械化,代表左绪文建议,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机互助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将农机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势在必行,为广大农机服务组织安心作业保驾护航。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方向为“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扭转粮食安全对产量、数量的片面强调,转为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走出一条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道路。这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有效地推动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3 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对策及建议
“十三五”时期,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扶持,资金上的大力帮助,技术上的大力倾斜为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面对历史赋予的重任,农机服务组织要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洞悉新常态、抢抓新机遇,积极探索,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步伐,促进现代化农业水平跨越式发展。
(1)发展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农机服务组织以此为契机发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打造优质粮源基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土地经营模式,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2)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知识,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职业农机服务组织经理人,培育合作理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要积极探索新渠道、多层次,多区域的联合与合作,解决单个农机服务组织面临的融资难、用工难,组织化程度低,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困难、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等诸多发展难题,实现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的“双赢”。
(3)农机服务组织作业转向农业“全链条”。从单纯提供农机服务到提供农资、特色农产品销售、农机作业,植保、租赁业务,发展经营农业发展一体化服务,扩大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领域及辐射面。
(4)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突破口,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通过“电商公司+基地+农民电商”模式,开展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网上营销活动,促进本地特色农业产品与全国市场有机对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达到农机服务组织增收增效的目的。
(5)农机服务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破解资金难题。农机服务组织应逐步建立以集体、民营和个人投资为主体,国家资金扶持为导向,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机服务组织的持续良性发展[5]。
(6)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机服务组织登记制度,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兴办农机服务组织。
4 结论
农机服务组织要在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全面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新机遇,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式发展,培育成为新型的农机服务组织,发挥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农机观察编辑部.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思考[J].农机观察,2013(6):14-15.
[2]孙丽丽.关于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及发展思路[J].农村经济,2013(16).
[3]孙爱军,黄海,李有宝,等.农机服务组织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农机化学报,2015(5):309-313.
[4]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2015年全国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综述[J/OL].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2016-1-05].
[5]舒坤良,杨印生,郭鸿鹏.农机服务组织的持续性判定及发展趋势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0(7):22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