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链汉子之歌
2016-05-14曹寇
曹寇
一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集体活动,但当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
这次是王勇挑头要出来的。王勇向来都是跟着大伙玩,很少主动提出要干什么。所以不禁让人重视起来。
天都这么黑了,干吗还出来?张明隔着窗户问外面的王勇,说着他还环顾了身后自己的房间,好像是希望找到个闹钟什么的,但没有。张家很穷。他只是看了眼自己的弟弟张亮,后者骨瘦如柴的样子也强调了贫穷。
出来就知道了。王勇说。
李健呢?张明问完就后悔了,因为他影影绰绰看见李健正靠在窗外的一棵树上抽烟,红色的烟头对着他忽明忽暗,与眨眼无异。并也冲他喊了句:大猪屎(张明的绰号),出来吧。
张明又问,我弟弟呢,要不要叫他?
王勇说,废话。
此时张明的弟弟张亮就在前者身后的床上。因为穷,兄弟二人共用一个房间,共用一张床,一人一头,夜里还互相抢被子。看起来张亮就像意识到之后会有什么事要发生那样,他比平时提前上床睡觉,希望躲过这件事。但他并没有睡着,而且也听清了哥哥和王勇的话。他使劲闭上眼睛,希望以此强调自己睡得很死,但还是被从窗户外跳进来的王勇一把掀开了被子。
在他们四个人中,张明年龄最大,李健次之,王勇第三,张亮垫底。而如果按身高来排的话,先后为王勇、张明、李健和张亮。按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则又为张亮、王勇、张明和李健。但这些排名都没什么用,他们更看重的是谁更有力气,也就是谁更有胆、打起架来更狠,这有以前的实战经验可以作参照。而这一点,长期以来,大家都是跟着李健混,遇见麻烦事,也都是李健出头教训对方一顿,其他三人几乎没有动过手,至多是对方被李健打翻在地后,大家趁机上去踹上一脚。所以在这方面,第一是李健这没问题,其后的排名则是模糊的。
他们在村道上集中后,王勇才说他今天为什么要出来。起因是他爸爸今天喝酒回来后再次找他的茬。说他如果再不好好念书,就回来种地。这种话已经说过无数次了,他爸爸不喝酒也说过,王勇也不会听进去。问题是今天下午在学校的时候,物理老师刚刚当着全班的面表扬过王勇,说他进步很大,居然在测验考试中考了94分,甚至超过了物理老师看好的那几位在班上品学兼优名列前茅的家伙。王勇说,李健可以作证。他们是同班。不过李健说他不作证,因为他今天下午根本就没有上物理课。好吧,王勇认为即便李健没上物理课,但他本人在物理这门学科上有目共睹的进步和他爸爸无事生非的嘲弄之间存在的巨大矛盾让他很不好受,所以他顶撞了他爸爸。这是头一回,他爸爸也很不好受。后者先是被这破天荒的顶撞弄得手足无措,然后才明白过来,操起靠在门后的扁担叫嚣着要打死王勇(及时被王勇妈妈拦腰抱住),王勇只好逃出了家门。
三人被王勇的絮叨弄得哈欠连天。张明叫他别说了。干吗,我们这深更半夜的跑出来干吗?张亮哈欠打得最勤,他说再不说干吗,他就回家继续睡觉了。王勇显然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主动叫大家出来过,也有可能他仅仅是想把刚才那番话倾诉一下,至此大家确实可以散了。所以众人还是照例看着李健。
李健、王勇和张家兄弟,作为葫芦乡塘村大队第五小组村民口中戏称的“四人帮”,至今人们提起来仍是摇头苦笑。在他们看来,这四个小子从学会走路起,就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实为村中祸害。他们夏天出来偷人家田里的黄瓜和西瓜,冬天出来偷人家晾晒在屋檐下的咸鱼和腊肉。有一次,他们还从村办铁铸厂的仓库里偷来了一捆八号铁丝,足足有一两百斤重。四个小家伙几乎花了半夜时间才将这捆铁丝抬回了家。就放在张明张亮兄弟俩的床肚子底下。放在张家是合适的。王勇的爸爸是个酒鬼和假正经,不定会对这起涉及儿子的盗窃事件向铁铸厂乃至公安举报呢。李健家也不行。李健的爸爸是塘村小学的老师,教过他们所有人。包括李健本人在内,都有点怕这个只知道下了班就换身脏衣服下地干活的沉默寡言的小学老师,虽然现在四个人都已经上了初中,虽然李健的爸爸去年刚刚癌症死掉。或者与死掉有关,他们更加怕他了。张家兄弟在四个人中已算两股,此其一,其二是张家兄弟的爸爸丝毫不介意把这捆铁丝藏在自己家。在其后漫长的日子里,这捆铁丝不仅满足四个人做弹弓、火辣枪、麻秆枪、弓箭和鱼叉的童年和少年需求,而且也为张家的丝瓜架、晾衣架以及其他该使用铁丝的地方做出了重要贡献。很多年后,也就是四个人不再需要铁丝制作玩具的时候,那捆铁丝还没有用完。这时候,考虑到张明张亮渐渐长大,他们的爸爸才突然觉得自家是村里最后一幢土坯房毕竟是件丢脸的事,他终于愿意掏出积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买来了砖瓦等建筑材料,要给儿子盖砖瓦房。这时候他居然还想到了儿子床肚子底下的那捆铁丝,说不定也能算得上盖房子用的建筑材料呢。不过,当他在儿子的引领下查看那捆铁丝的时候,发现它们已经在长了青苔的泥地上锈迹斑斑,近乎腐烂。张父为此还扼腕长叹了一声。
他们用弹弓和弓箭射杀过邻居家的下蛋老母鸡,更以射杀被本村母狗从别的村子勾引而来的公狗为乐。如果不是箭法不好,以及铁丝本身不够沉重和坚硬,他们可能会弄出人命。村里有个叫福子的老光棍,也不爱种地,以搞鱼摸虾为业。有一次他正潜水在王勇家门前的水塘里摸河蚌,搅出了很大很浑浊的水花。而王勇记得,去年春天他看到过一条足足有棒槌那么长的黑鱼浮在水草中扑子,当时他苦于没有一柄鱼叉。现在,他有了用八号铁丝做的鱼叉,也有了箭。他先是将鱼叉投向那片水花,紧接着还弯弓搭箭射了过去,均没有命中福子。但福子据此不依不饶,好不一番搅扰,要求王勇的爸爸赔他精神损失费。王勇的爸爸是有家有口的人,跟光棍汉扯不清,烦不胜烦,最后还是王勇找到李健,李健跑到福子家晓之以理才使此事平息。按理说,李健当时也就一小孩,何以能制服一个成年汉子?他是这么跟王勇和张家兄弟说的:我没吵醒他,他那破门也没锁。我直接走了进去,看到他躺在床上,打呼打得叫人想吐,就像浓鼻涕塞住了喉咙管似的。不过他家的老鼠可能是习惯了,照样在他床头柜上那个空碗里找着什么。大概是看到我不认识,那个老鼠才跑不见了。我走到他床前,坐在他旁边,床往下一沉,他仍然没醒。我就等他醒来,后来他就醒了。我用我们那个八号铁丝做的箭指着他颈子,我说你要是再瞎搞,我就现在戳死你。他就说他再不瞎搞了。
李健说,不如去把他姐夫那把气枪要来,打鸟。他们都玩过那把气枪,李健姐夫曾经带来并在他们面前炫耀过。也曾经带着这四个人晚上拿着手电筒打过鸟。小树林和竹林里都有鸟,它们站着睡觉,站在枝子上。人站在下面,你可以用电筒直接照射到它们肥嘟嘟的屁股,只要你不碰树,不惊动它们,将枪管伸上去,顶着它们的屁股开枪都可以。但上回,都是李健姐夫开枪,李健也有幸开了几枪,而其他三人则只有拿着手电照射鸟屁股和在地上找死鸟的份。亲自开枪打鸟,对四个人来说,不能说没有诱惑力。张明首先说好呀好呀。王勇有点犹豫,但也只是片刻,他觉得他爸爸刚把他打出来,大概正在家里生闷气,过会儿酒劲上来,他才会上床睡觉。届时自己再回家比较好。只有张亮觉得李健姐夫家太远,再说明天还要上学呢。李健就说,那你可以不来,我们走。说着他领着张明和王勇就走了。这句话刺激了张亮,他也跟了上去。
从塘村到李健姐夫家所在的下坝村有两条路。一条是他们从村道上拐上石子大马路,然后沿着马路走就能走到,只是很远;另一条近道是从他们村子抄过那个被葫芦乡人喻为“棺材窝子”的坟茔滩。两相比较,走棺材窝子要节省一半时间。没有商量,李健走在前面,他选的是近道,其他人只好硬着头皮跟着。棺材窝子他们很熟,那里埋了成千上万个死人,他们的爷爷奶奶和其他死掉的亲人(诸如李健的爸爸)都埋在那儿,每年清明冬至总要来上坟的,甚至可以说,一些课堂上没有学过的汉字(诸如考妣孺人之类),他们也是在这里学会并领悟的。可能跟死尸有关,棺材窝子里树木丛生,树下还尽是些绿油油的野菜和色彩鲜艳的菌类。此外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三角塘,因是棺材窝子,目前还没有被人承包,鱼虾也傻得不得了,任人捞。对于塘村大队第五小组的村民来说,棺材窝子简直就像他们生产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家里麦秆稻秸烧完了,他们就到这里来砍柴。打猪草、割秧草,这里也是首选之地。农闲时分,为了改善伙食,老少爷们还喜欢扛着各式捕捞工具到三角塘里来。李健他们四人对此都不陌生,但深更半夜从棺材窝子走,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所以,李健回家不仅拿了手电筒,而且也把弓箭带上了,并人手塞了一把镰刀。他说,假如真遇到鬼,他们又总是听说鬼喜欢掐人,那样的话,他们就不得不跟鬼干。
十多年后,张亮跟他当时追求的姑娘也曾经介绍过棺材窝子。他除了说了上述的情形,还添油加醋地展开了想象。他说,他总觉得埋在棺材窝子里的人形成了另外一个村子,与活人的村子不同的是:一、老龄化严重,只有少数年轻人(殉情、车祸等)和更少数的儿童(溺水、触电等),还有婴儿(难产或被重男轻女的祖母活活掐死)。二、因为是老年社会,所以他们不劳动,活着的子孙会烧钱给他们花(至于怎么花钱,不知)。三、和人白天干活晚上睡觉相反,他们只在夜里出来活动。因为不劳动,他们无所事事。他们喜欢有月亮的夜晚,这样他们就会从坟里冒出来坐在自己的坟头上晒月亮。当然,和活着时候差不多,他们也爱串门子。而和活着时不同的又是,他们穿得极其干净体面,都是当初入殓时的衣裳。这使他们串门子更像走远房亲戚。张亮甚至还记得他奶奶入殓时穿的是一双圆口黑布鞋。那双布鞋很小,因为奶奶是小脚,加上白袜子,张亮简直认为奶奶走路应该跟一只大狸猫相似,不会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何况她此时已是鬼。
张明比张亮大两岁,他记得爷爷有一个半导体。爷爷活着的时候爱听广播,死的时候留下话来,一定要把他那半导体放进棺材。张家穷,就这么一个半导体。当时张明想偷偷藏起来自己用,结果入殓的时候,他还是看见那个半导体被他爸爸放进了棺材。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对他爸爸乃至这个家绝望了,发誓自己一定要买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半导体。可惜爷爷死后这些年里,他家仍然穷,仍然没有半导体。所以在棺材窝子,经过爷爷坟前的时候,张明仍然愤愤不平地说了这么件事。王勇就说,有本事你把你爷爷的坟刨了,把那个半导体拿出来。张明和张亮只好异口同声地骂王勇一句脏话。
他们并没有遇到鬼,但在经过三角塘那个用两根树干搭就的桥上时,月亮突然出来了,水塘上方波光粼粼,倒映着此起彼伏的坟丘,其实挺美,但他们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水面上漂浮着几块黑影,就像几个人趴在水面上睡觉将肥厚的背部故意露出来那样。就算是死人又有什么可怕的?李健要求大家别怕。他们定了定神,才在李健的命令下找了一根不知谁扔在水塘岸边的竹竿将那些黑影拨到了岸边。哪里是人,只是一些破衣裳而已。这些破衣裳赋予了他们一些争论。李健和张亮认为就是人家不要了随手扔的,王勇和张明则认为跟死人有关。但王勇和张明之间也发生了分歧。张明认为衣裳是棺材窝子里死人的,被人刨了坟扒了衣裳,或者干脆就是移坟时,人烂了而衣服没烂,也只好扔掉。王勇则认为这些破衣裳有可能是有人到三角塘里来摸鱼,比如老光棍福子,人死了,被鱼吃了,衣服漂上来了。最近福子不是消失了吗?王勇反问他们。确实,他们好久没看到福子了。
争论使他们不再害怕,还人声嘈杂地经过了整片棺材窝子,踏上了下坝村的地界,不知不觉就到了李健的姐夫家。当然,首先知道他们来的是下坝村的那些狗,它们跟他们不熟。而李健姐夫家的狗就像这个村子狗的领袖,叫声最为响亮。让人高兴的是,姐夫在外面打麻将没回,只有李健姐姐在家。姐姐见他们深夜来访,感到相当恐惧。如果他们不赶紧表明来意,她可能会觉得自己娘家又有什么人突然死了呢。之前李健爸爸死掉那次就是先是整个村子的狗叫,然后自家的狗狂叫,紧接着就是有人敲门,只是那次来报丧的是李健的叔叔罢了。当获知他们只是想玩一玩气枪,她才长舒了一口气,并对自己的弟弟愤怒起来。她的弟弟和另外三个小家伙,这些年来恶名在外,谁知道他们拿到枪会干什么呢,故而不愿意半夜将一把枪借给弟弟和他的同伴们,任四人怎么哀求也无济于事。不过李健知道姐夫的枪藏在什么地方,在他们哀求姐姐的时候,李健借撒尿的机会脱身去找到了枪,然后他站在外面喊其他三个人出去。至此,姐姐也没发现李健偷走了枪。在黑暗中,李健冲站在门框上目送他们的姐姐说:你跟姐夫讲,他是个蠢货。
气枪终于使大家精神为之一振。他们没有按原路返回,另一条回村子的路更漫长,也意味着会出现更多的小树林和竹林。刚开始他们还非常谨慎,担心动静太大村民会跑出来宣称他们打死的鸟是前者家里的。后来他们发现这是多虑了,一个妇女确实从家里探出头来看了看他们,就快速地缩了回去,就像他们的枪口正瞄准她那颗硕大的脑袋似的。他们收获颇丰,一些鸟死于睡梦之中,另外一些则呼啦啦飞去,注定一夜无眠,累死在逃难之中。他们对鸟的认识也仅局限于鸽子、麻雀、喜鹊和乌鸦,而他们拎着的却种类繁多,因为不认识,至今无法记录。
比如麻雀,王勇后来跟儿子说,麻雀很小,一枪下去,往往就被打碎了,就算拎回去拔毛去屎,也没有多少肉可以吃。所以,不要打麻雀,麻雀是益鸟,专门帮助庄稼吃虫子。他儿子对此不以为然,其理由是,他现在也到了他爸爸当年的年龄了,而且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遗精,却连气枪也没见过。他甚至没有置身过夜色中的树林和竹林。王勇觉得儿子所言不假,并陷入了沉思。
让王勇难以置信的是,自己当年的营养状况比起儿子可差多了,竟然也学会了遗精。这怎么回事?不科学啊。不仅如此,听声音,李健和张明也变了声,他们开始对女同学和教音乐的那个年轻女教师产生了仇恨。张亮变声是隔年之后的事。
所以到了后来,对待打鸟这件事,除了张亮还保持着激情,其他三个人都有点烦了。王勇说,不如大家先歇一会儿,烤只鸽子吃吃?于是他们在河岸边清理一只鸽子,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很难把鸽子的毛拔干净。张明见大家费劲的样子,他另辟蹊径,借着篝火用镰刀削鸽子,他希望能够像削丝瓜皮那样把鸽子削成一坨干净的肉。这也是徒劳的,而且张明的手指被自己削掉了一块皮肉。虽然疼得哇哇乱叫,张明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最后他们只好将那只血肉淋漓的鸽子直接架在火上烤,鸽子(也许还包括张明手上那块皮肉)迅速地萎缩成一小块黑炭。他们轮流咬了口那块黑炭,说不出什么滋味来。总之一点也不好吃。这让他们怀疑起这些鸟都不会好吃,无论是烤还是红烧。基于此,他们也开始自我怀疑起来。这都是在干吗?难道他们真的想吃鸟肉?王勇一怒之下还将满满一网兜的鸟扔在了地上,并跳起来猛踩。很快,那些鸟就变成了一层紧贴地面的肉泥。此举没有遭到李健和张明的反对,二人甚至还笑出了声,只有张亮非常生气,这些鸟有一大部分是他打下来的。他骂王勇,王勇则回敬,互相要操对方仍然健在的妈妈,一来二去,不免发生你推我搡。张明也只在一旁事不关己地看着。后来王勇说,不看你是你哥哥的弟弟,我早就弄死你了。闻听此言,张亮这才瘪了瘪嘴,哭出了声音。
好了好了,李健率先站了起来说,我们走吧。
出于某种习惯,他们还是沿着人家的墙根走。墙根下或许存在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比如王勇找到的一块铁砧,他说他爸爸会喜欢。李健则拎走了一个石锁,表示它有助于自己力气的增长。张明因为手指有刀伤,腾不出手来拿他想要的一袋靠墙摆放的土豆,因为还沉浸在之前的气愤中,弟弟张亮则借口帮助李健拿枪而坚决不愿意将那袋土豆搭到自己或哥哥的肩上。然后他们就来到了靠近桥头的那户人家。
月亮正在他们头顶,圆缺情况他们不会关心,而对于公历和农历这两套历法,更是让人头疼。总之,因为没有手表,至今他们也难以确定当时的准确时间。在张亮的记忆中,大多数人家的窗口都黑了,只有这家的窗口还有光。当年的农民还不太习惯使用窗帘,因为天热,甚至连窗户也没关。所以他们可以直接看清里面的情况。
一个男的正压着一个女的在搞。这没有什么可说的,和他们四人长大后所干的一样,和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干的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个画面。他们说不清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个画面,只是觉得理应凝神屏息趴在窗外多看几眼。床上的男女也似乎分外享受,并没有发现窗外有人。直到后来,一切才在那男的啊哟一声中骤然停止。张亮冲那男的开了一枪。没人知道那一枪打到他哪儿。四个人疯了似的跑了起来。只是这一次跑在最前面的是张亮。他一边跑一边再次哭出了声。他在心里大声疾呼:我本来已经睡觉了,我根本就不愿意出来,我就知道今天晚上出来没什么好事,果然,它发生了。
二
可能跟儿子进入青春期有关,王勇热衷于向儿子提到自己“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的往事。当然,作为家长,和儿子说自己的过去,他也总会试图从中找出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内容。诸如自己初中时就帮助父母干农活,甚至还半夜爬起来用二八长征自行车拖两筐重达一百多斤的韭菜赶头班船进城卖菜。需要向儿子解释的是,葫芦乡和市区之间,当年可没有大桥连接。葫芦乡四面环水,进一趟城需要坐船。少年王勇半夜就被父母叫了起来,吃一碗他妈妈放了两个鸡蛋的蛋炒饭,他就跨上书包架上左右各悬挂一个大筐的自行车赶往码头。因为筐内是刚刚泼洒了水的蔬菜(基于打秤的考虑),少年王勇刚上车的时候,车身总是像打摆子一样剧烈摇晃一会儿,及至向前行驶了几十米,这才趋于平稳,然后在倚门而望的老母的目送下消失于黑暗之中。乡下怎么会有路灯?没有。而且他还必须在菜筐里放一柄气筒,以防半路车胎漏气。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王勇的自行车还曾在到达码头前爆过胎。时值隆冬,时值半夜,补胎打气的摊点还没有开张,少年王勇本打算推着车子掉头回家,不过,少年懂事的他认为,就这么骑着车轮钢圈赶往码头也没有什么不可。当他终于赶上船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浑身已经湿透。在船上,四周都是和他一样驮着两筐蔬菜的人。不同之处是,他们都是强壮的中年汉子,借着船在江面上行驶的当口,他们得空抽烟聊天说点荤话,露出满口黑牙。身板还很单薄的王勇跟这些壮汉此时还隔着一层,他也没有像李健那样早早地学会了抽烟。他只能移步船尾,那里可以看到黑暗的江水,也可以看到一侧是黑暗的葫芦乡,另一侧是灯火辉煌的市区。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还能看到天上有一轮冷若冰霜的明月。没错,那会儿空气比现在干净多了。
强调自己在成长中的艰辛,以此提醒下一代的幸运,并激励后者发奋,这一套路在王勇少年时期就从自己父亲那里领教过了,且早已让他深恶痛绝。他每次说完此类故事,老实说,也在心里摇头不已,觉得自己真是无聊透顶。如果他深入聊开去,倒也可能获得儿子的同情和好感。比如说吧,他过了江,蹬车到了菜场,摆好摊子开始吆喝卖菜,这时候天刚好亮,然后先是上年纪的城里人来买他的菜。等到太阳已经晃眼的时候,买菜的则开始有了比较年轻的人。年轻人买菜的好处就是不太讨价还价,而且以年轻妇女居多。因为充足的睡眠以及别的,在上午的阳光照射下,她们的脸色总是红扑扑的。而且她们还浑身散发着乡下女人所没有的香气。她们会弯腰或蹲在王勇的摊位前对蔬菜挑挑拣拣。在夏天,王勇可以从她们的领口看到她们一左一右分别半个乳房(合起来算一个完整的乳房),这往往会导致他自己也不得不蹲下来。更多时候,她们会一只手挑选蔬菜,另一只手捂住领口,因为弯腰、因为蹲姿,她们的臀部无不丰满紧绷,几乎像要爆炸。王勇对这个画面牢记于心,至死不忘。他相信自己如果说这些,他的儿子应该会高兴得多。但他没法说。
瞧,老子当年多苦,你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所以,另一个问题是,他对儿子叙述的艰辛,多少带有炫耀的成分。艰辛不仅不值得炫耀,而且正是他自己当年极力想避免的。其实他卖菜的经历也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次,父母叫他下地帮手,他也总是推脱自己要学习而拒绝。而最终,他更多的是在家里鼓东捣西,或者去找李健和张家兄弟玩。他的成绩直到中考也并没有多少起色。在当时,或许他考上中专要比初中没毕业的李健幸运那么一点。但这很快就变成了一个耻辱。在他还向父母伸手要钱到学校食堂买半斤米饭和一份鸭血豆腐当午饭的时候,李健就在社会上过上了在他看来挥金如土的生活。他的父亲不断拿放假在家的儿子和李健做对比。李健爸爸死了,他自己盖了楼房,李健妈妈现在连地都懒得种了,李健买了BP机,李健有了大哥大,李健还买了摩托车,后座上还坐着姑娘,你呢?
大概是在王勇平淡而屈辱的中专生活行将结束的时候,李健曾经来过他们学校,而且在他那张床上和他一人一头睡了几天。这几天不仅是王勇中专生活中的奇迹,也是他自认为的一生中至关重要的地方。当时葫芦乡派出所正在满世界抓李健,因为他在帮人讨债时砍伤了那个欠债的人。他到处躲藏,最后想到王勇,学校确实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
不是香港录像上那种刀,李健纠正王勇宿舍里那些蠢货道,就是菜刀。我去的时候,并没有带刀。我说你说你没钱,但欠债还钱,你说怎么办吧。那家伙庸俗不堪地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老实说,跟他费嘴皮子让我口渴,所以我就到他家厨房找水喝,然后我就看到了他家那把放在砧板上的菜刀。这个人,包括他老婆,真是邋遢,菜刀用过了也不洗,上面全是菜叶子。李健还注意到碗橱里有半碟剩菜,是韭菜炒鸡蛋。这是他喜欢吃的一道家常菜,但他没有吃。他就拿上菜刀出来,问那个家伙,如果你不还钱,那我砍你一刀怎么样?那个家伙脖子一梗说,有种你就砍,我要是跑就是你养的,你不砍是我养的。这是人说的话吗?所以我就给了他一刀,李健说,因为生气,我觉得还是把他砍死算了,所以我是冲他头砍的,结果他伸出胳膊挡,所以就砍了他的胳膊。砍完我就把刀抽了出来,打算再砍,但我被另外一个一起来的朋友抱住了。不是那样,刚开始没有血,我好像还看到了他的骨头,确实是白的,然后才慢慢地有血渗出来。
和砍人致伤遭到派出所通缉这件事比起来,李健更愿意和在校同龄人分享一些比较好玩的段子。诸如他和人打赌吃人屎的故事。也就是他们从厕所弄来一块未署名的人屎,如果李健吃了并咽下去,另外一个人就要给他一万块钱。李健照办了,结果那人反悔了。这个问题最终是以那个家伙吃下李健拉下的新鲜屎为解决办法。睡棺材的故事也值得一提,有天一拨人要砍李健,他就跑。跑到另外一个村子时,已是半夜。农村一般晚上都熄灯睡觉,这个村子有一家却灯火通明。一盏上千瓦的太阳灯在院子当空照着,照着院里一口黑漆漆的棺材,但人都进屋睡觉去了。扒门缝一看,堂屋里灯也开着,一块门板上确实直挺挺躺着一个死人,地铺上则酣睡着孝子贤孙。想是棺材刚刚打好漆好,院里晾着,明天入殓。李健此时又累又饿,他在这家厨房找到不少好吃的,大扣肉烧得尤其地道,吃饱喝足,他就爬进棺材睡了一觉。次日早上,主家并没人注意到棺材里躺着一个人,直到李健醒来从棺材里爬出。也没什么,我就这么爬了出来,站在院子当中伸了个懒腰,就走了。他们也没怎么,就这么看着。
李健的江湖经验除了打打杀杀,当然是几次短暂的拘留生活。他建议大家不要小看公安,尤其不要小看联防大队的人。被逮到的话,最美妙的是被电棍电,一下子昏过去就什么也不用管了。其次是狠狠揍一顿,到时候你从里面出来贴几块膏药和创可贴也就行了,这都算幸运。让人难受的是,他们会把你铐在窗户上方的窗棂上,让你脚尖着地站上整整一夜。他们也会大冬天的给你泼一身水,然后拿电风扇使劲吹你。谈到干什么,李健除了替人讨债,还替一家夜总会当保安,此外在葫芦乡他还承包了一个鱼塘,而这个鱼塘目前由张明在替他管。王勇当然知道这些。不过他相信当时李健应该还干别的勾当,比如偷和抢,只是李健不便也没必要告诉这些在校学生罢了。
在那年头,中专只是培养职业技术工人的学校,并没有多大的学习负担。所以想在中专混好(大致也就是能让自己受到女同学欢迎),主要靠兴趣爱好和打架。兴趣爱好,无非是某人可以龙飞凤舞地写几个大字贴在橱窗里,或者某人努力把自己的头发养长,长到足以在联欢会上抱着把吉他的时候能甩起来的地步。这其实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你能在运动会上跑得快,能踢好球,能一拳将另一个同性打趴下。当年王勇在葫芦乡收到中专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曾经当着李健的面雄心勃勃地表示,自己一定会混出个样子。然而中专三年,出乎王勇意料的是,自己在学校并不出众。不出众就不出众吧,世界上的人总是以不出众为主。问题在于,王勇他们宿舍里还有个叫杠子的家伙似乎不太同意他的看法。杠子身高马大,英俊潇洒,足球也踢得好,女同学都喜欢穿着裙子在操场边看他奔驰于场上的英姿。至于打架,杠子目前还没有找到对手。有次在食堂,王勇还被杠子一饭盆扣在头上,惹来不少笑声。现在,宿舍里突然来了一个正在被派出所通缉的名叫李健的家伙,被一群因为空虚无聊而崇尚暴力的同龄人围在中间视若明星。这怎么说都让杠子很不舒服。所以,所有人都围着王勇的床听李健谈自己的江湖经历时,只有杠子躺在自己的床上看一本名叫《显像管原理》的书。那应该是李健在王勇宿舍的最后一晚,熄灯后,大家照例要谈男女话题,然后问李健有没有和女人睡过觉。没等李健开口,这时候杠子突然发话了,他说他要睡觉,都他妈闭嘴。
让人失望的是,所有人确实都闭嘴了,包括李健。
也就是说,李健的突然到访和倏忽离去并没有给王勇在校生涯的平庸带来任何改观,而且他似乎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李健。很快他们就毕业了,王勇被分配到一家电子管厂当了名流水线工人,然后非常走运地在房价暴涨之前从亲戚那借了钱买了一套两居室,脱离了葫芦乡的生活,成为了城里人,再然后就是相亲,继而成为葫芦乡塘村大队第五小组早年间“四人帮”中最早结婚生孩子的一员。而在这过去的十多年中,他换了工作,也换了房子,虽未富贵,俨然小康,然后儿子准时进入了青春期。在某种意义上,王勇的日子是很顺的,甚至一度成为村里家长们训导孩子时所习惯引用的榜样。有时候王勇也信以为真,或者他并没有考虑到这有什么不对和不好。只是偶尔他还会梦见如下场景:
他们夜里穿越棺材窝子的时候,地上有一具骨架。骨架顶部的骷髅的嘴还一张一合,他很害怕。他希望自己的害怕不被人看出来,结果在骨架身边还吹起了口哨。不知道为什么,李健和张家兄弟在一旁笑了起来,并且看穿了他的内心,说,不要怕。说着他们三个人纵身一跃跨过了骨架,但似乎也因此忘了他们身后还有一个人,就像他王勇已率先跳跃骨架向下坝村走了一样,他们就这么走了,很快就消失了。他更加害怕了。后来,他似乎也跨了过去,只是自己的裤脚差点被骷髅的嘴夹住。当然没有夹住,但他听到了骷髅牙齿碰撞的嘎哒一声。跨过骨架后,他想跑着追上另外三个人,不过和所有人的梦境一样,他的两条腿跟棉花做的似的,怎么跑也跑不动。当他终于出现在下坝村的时候,仍然不见另外三人的踪影。他想回家,但不敢从原路返回,而从另一条路走,他觉得到家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甚至在梦中哭了起来。
直到中专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上,当年以欺负王勇为乐的杠子特意拉住前者给他的脑子里添加了一段原本并不存在的记忆。
你记得吗?杠子说,在快要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我被人打了。对,你肯定不记得,因为被打之后我没有回校,而是回家养了一个礼拜的伤。我妈还问我谁打的,我骗她在路上有小偷抢我钱包,我不给他就抢,然后小偷找来了同伴将我打成那样。我妈说报警,我说你报警没用。总之养好伤回到学校你们当然发现不了。没人知道,我也没跟别人说过。但这事与你有关。当然不是你打的。你打得过我吗?不是小看你。没错,是你那个初中同学打的,就是跑到我们宿舍住了几天的家伙。对,李健,就是这个名字。我是在学校附近那个牛肉拉面馆门前遇到他的。就他一个人,他那样子我还记得。又瘦又小,应该也就齐我胳肢窝吧。老实说,他在我们宿舍说的那些我根本就不信,所以我叫他闭嘴。他很聪明,他说,你那天晚上叫大家闭嘴,我知道你是跟我说的。你是不是不服?他说。我懒得理他。然后他就上来了。老实说,我还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被他打倒了。他用脚踩着我的脸说,他不想给你带来麻烦,也不想给自己带来麻烦。他说派出所正在满世界找他是真事,否则他怎么会跑到我们学校来跟你挤一张床呢?他怎么会天天待在宿舍连我们的食堂和操场是什么样都不知道呢?所以我叫他闭嘴的时候,他决定不在宿舍跟我较劲。他还说他看我这么大块头,本来以为我起码还能打两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趴下了。他还叫我多练练。如果不服可以跟你一起到葫芦乡去找他。妈的,我被他说得都哭了。真是奇耻大辱。我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当然,现在无所谓了。我就是想问你,你知道吗?
不知道,王勇说着浑身就起了鸡皮疙瘩。就好像李健和杠子之间的这场高下立判的打斗是两人蓄意避开他的一场阴谋。这场阴谋的结果就是把他造就为一个平庸的人。而他本来听说每人要交五百块钱后曾决定不参加这场同学聚会,鬼使神差,他来了,听到了这个与己无关却关系重大的往事,就好像自己一下子分裂为三个人:一个是没有参加聚会一如往常过小日子的人,一个是早因那场斗殴而性格大变与现在的自己完全不同的人,最后一个才是他现在这个浑身鸡皮疙瘩的人。
三
读了中专,毕业工作,当了城里人后,王勇和张家兄弟也渐渐地没了交往。逢年过节回村遇见,也就是站在村道上寒暄两句,递根烟给对方夹在耳廓上罢了。张家兄弟也不太看得上王勇。对于张明来说,王勇是“考出去的”,自己仅仅是初中毕业后和李健合伙承包鱼塘的,越到后来,越话不投机,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而且就他所知,王勇在工厂上班每个月所挣的那点死工资,没有一点让他羡慕的地方。而在张亮那里,他坚决反对把自己列为“四人帮”成员,剔除自己后,他自作主张地在心里将王勇、李健和哥哥张明定论为“三家村”。三家村才是同龄人,他只是其中一位的弟弟,作为一名儿童,被哥哥带着玩,这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他可以拍着胸脯毫无愧色地说,除了那一枪,我什么坏事也没干过。这倒也是事实。比如三家村偷东西的时候,他仅仅是个所谓望风的。就说那一枪吧,三家村认为当时的画面值得深究,他却觉得丑陋不堪,简直是奇耻大辱。否则,他怎么会开那一枪呢?等到他也渐渐意识到那个画面确实值得深究时,才意识到那一枪早就宣告了四人帮的解体。他们再也没有四个人一起玩过。
张亮是真正的好学生,尤其是四人帮解体不久他和哥哥张明干了一架后,他几乎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中。那场架的起因是每天早上张亮的碗里有一个荷包蛋,而张明的碗里没有。这无疑是他们妈妈偏心的体现。张明就质问妈妈何以如此?他妈妈居然还说了两点道理。妈妈说,你现在又不念书了,而且你也不是念书的料子。你弟弟是块料子,而且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另外,家里穷,还要攒钱给你们盖大瓦房,鸡蛋对我们家来说,完全是以卖为主以吃为辅啊。再给你吃蛋的话,家里那几只鸡恐怕也生不及啊。张明冷笑道,那为什么我念书我长身体的时候你不给我煮蛋?这让他妈妈无言以对,只好操起扫帚做出要打的样子。妈妈的理屈词穷后来简直让张明找到了自己在村人口中被喻为“大猪屎” (就是骂他脑子不好使)的原因,那就是他妈妈没给他煮蛋。如果给我也每天煮一个蛋,他向村人扬言道,我现在可能都上北京大学了呢,说不定还留学美国了呢。所以这天早上,张明起得比弟弟还早,然后趁着妈妈不在,将张亮那碗底下压有一个荷包蛋的稀饭一喝而尽。张亮多聪明,一拨碗,发现没有荷包蛋就知道是张明干的,所以兄弟二人发生了口角,继而升级为打斗。好学生张亮当然不是张明的对手,不一会儿他就被哥哥一拳打中了鼻梁,鼻血也瞬间染红了自己的衬衣。他们的爸爸及时赶来阻止了兄弟相残。让张亮无法谅解的倒不是哥哥故意打他的眼镜,而是他爸爸的一番话。当然,爸爸确实狠狠教训了张明一顿,这因为习以为常,就不说了。关键他还对张亮表示了不以为然,并使用一连串反问句直指儿子的软肋:不就一个鸡蛋吗?谁吃不是吃?就你能吃?
张亮的成绩由此更上了一个台阶,他没有报考中专,而是被葫芦乡高等中学录取,将来考大学。他爸爸认为这很不明智。像王勇那样考上中专就行了,转了户口,国家也包分配,读高中之后还得另读四年大学,也就是要比王勇迟拿四年工资。另外,高考,你他妈能不能考得上呢这还是个问题。他爸爸算得很清楚,家里刚刚盖了瓦房,欠了一屁股债,简直比以前更穷了。就算你考上了大学,一反一复,高中三年加大学四年,老子还要供你七年,这钱从哪里来。好吧,就算能供得起你,你大学毕业了,知识分子了,出息了,也终于有了挣俩小钱的时候了,可是,到那时候老子吃也吃不动,喝也喝不动,你说我供你养你到底有个屌用?当然,爸爸这番话也就是说说。张亮也不会当真。尤其让张亮欣慰的是,妈妈总算是支持他继续念书的。
可惜这份支持最终也没落到实处,在张亮高一下半学期,他妈妈就死了。人们至今也没弄清楚张亮妈妈是怎么死的。当时在场的也就张亮爸爸一人。事后他是这么跟人说的:我们吧,也就是在玉米地里锄草。锄着锄着,来了一阵凉风,舒服。她倒是看了看天,又说筋骨隐隐的疼,说看样子要下雨,问我是不是趁雨没下下来,赶紧回家把化肥扛来撒了?我就说她了,你吃得不多管得倒不少,你真以为你自己是天气预报?她瞪了我一眼,然后就连锄头带人,一头扎在玉米地里。我跑过去抱住她问她怎么搞的,她也没说,然后伸手在地上乱抓乱摸。她说,咦,我的毛巾把子呢。我说你还管什么毛巾把子嘛,我背你回家吧。她不答应,叫我去找毛巾把子。我也以为她没多大事,就去帮她找她的毛巾把子。毛巾把子,我们不都是扎在手腕子上或者披在头上的(如果出大太阳的话)吗,平时她也是,但奇了怪了,那天没有。而且她的毛巾把子是红的,就像你这衣裳的颜色,上面还印着两朵黄色的牡丹。为什么我记得这么清楚,当然是我后来费了好大的劲找到了,当我拿着她的毛巾把子来到她身边时,她就这么躺在那里死了,而且已经硬了,所以记得格外清楚。我要说的是,她的毛巾把子就算擦汗擦手很脏,但在玉米地里应该很好找的,但我足足找了十几分钟才在灌溉渠那边一棵柳树上找到。对,就挂在柳树上,而且挂得很高。连我都够不着,需要爬到树上才能拿到,更不要说她了。不是我,也不是她把毛巾把子放上去的,这肯定。另外就是都快夏天了,十几分钟她身子就硬了,这我也搞不清楚。
你别吓我,多年以后张亮的女朋友听了他复述他爸爸的话后说,你的意思是这里面有鬼?不是鬼,张亮说,我也一直不明白,首先我妈平时也没病,不像李健爸爸李老师,癌症,没死之前就知道他活不长了。当然,我妈说不定也有病,只是农民那时候也不会好好的想着去体检,可能已经得了什么绝症,那天在地里发作了。我外婆那时候还没死,她说得也有道理,她说你妈妈是苦死的累死的。好好好,说毛巾把子。我觉得毛巾把子不在田里而在柳树上可能是个预兆,据说人死都有个预兆。十几分钟就硬了这事我觉得是我爸爸搞错了,这不科学。难道是我妈在她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丧母这事不提也罢。在整个高中阶段,还有一件困扰张亮的事就是女同学沈静。事实上张亮升入高中后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注意到这位女同学。她皮肤略黑,说话很少,因为过于苗条以及头发很短,张亮甚至都没有把她视为异性。他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女同学,知道她坐在第二排左边靠窗位置而已。周末的时候,他们会从学校回一趟家。沈静显然不是塘村人,他们也并不一路。骑车出校门左拐三百米就是一座桥。他们顶多共同骑三百米,就在桥头分道扬镳了。就是在那座桥上,张亮看到了李健。后者向沈静一笑,沈静不予理睬,绕开他继续骑自己的自行车。李健有的时候会发动摩托缓速跟随,有的时候也只是目送沈静走远,这才离开。当然,在那座桥上,一年四季都有一些地痞流氓,他们或坐或骑在桥栏杆上,向路过的葫芦乡高级中学的漂亮女生们吹口哨。但这些口哨没有一个是针对沈静的。其时李健业已名噪葫芦乡,他完全不屑于吹口哨,他只是像一位好友那样冲冷若冰霜的沈静点头微笑,仅此而已。张亮不知道李健是什么时候认识沈静的,他只知道几乎每个周末李健都会准时出现在桥头。
有一天李健来到了张家。张亮认为他是找张明,结果他说是找自己。李健说话的方式让时为高中生的张亮感到震惊。他说,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叫沈静的女同学,非常漂亮,我很喜欢,想将来娶她做老婆。然后问张亮能不能帮他看着沈静,如果有人对沈静存在任何不尊重的地方,就告诉他。张亮没有道理不答应。而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不可一世的教师以及沈静的父母)都知道那个叫李健的狠角色看上了沈静,所以不存在任何人冒犯这个沉默寡言的姑娘。在当年的葫芦乡,如果说有什么人能够伤害沈静的话,大概只有她自己。
因此,张亮这才开始特别留意自己这位女同学。她确实很漂亮,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轻易笑,但笑起来嘴有点歪斜,竟然特别好看。夏天的时候,沈静会用手帕给自己扇风,很少使用课本,她的课本永远齐整而干净。冬天,沈静在其他女同学的齐声数数下无穷无尽地踢毽子也是校园一景。仅限于此,张亮和沈静也没有交往。他和她异于常人的接触就是张亮不时转交李健送给她的礼物。刚开始,她并不接受,张亮只好往她桌上一放听任她扔掉或送人。后来她可能是习惯了,偶尔还会冲张亮一笑。张亮记得一个冬天,当他和其他同学课后靠在教室外面的墙上晒太阳时,沈静则像往常一样在他们的面前踢毽子。冬日清晨的阳光自东南方向斜射而来,沈静的影子也便时而覆盖住张亮,时而离他而去。
不过,这一记忆似乎又并不确切。因为张亮记得每个周末自己在桥头和沈静分道扬镳之后,回来的一路总是要轧着村民们晒在路面上的黄豆秸秆。晒黄豆秸秆也只有秋天那么几天,在秋天沈静应该不会踢毽子。张亮确切地记得那些被晒干当柴烧的黄豆秸秆上多少还残存着一些豆荚,暴晒和车胎的挤压使这些豆荚爆裂,一路上都有干硬的豆子噼里啪啦打中他的脚踝,不疼,但痒。
张亮考上了大学,毕业,工作,贷款买房,自此和王勇一样也算是摆脱了葫芦乡的生活。和王勇的区别是,他已经三十好几了,仍然未婚。未婚使他和家庭的关系更僵。每次回乡,乡邻们就此事指指戳戳就不提了,张亮也不会在意。他很多年前就认定自己和这些乡亲不会存在任何关系。但父亲和哥哥不可能是没有关系的人,他必须忍受来自亲人的唠叨。有的时候,他一点不觉得这种唠叨是父兄对自己的关心,而是一种来自亲人的蓄意羞辱。哥哥张明早已结婚,侄子都小学毕业了。从他最初和李健承包鱼塘以来,他在葫芦乡混得不错,现在是葫芦乡一位到哪儿都腋夹皮包的架桥修路的包工头,专门和政府做生意,脑满肠肥,出入于楼堂馆所,与葫芦乡有头有脸的人称兄道弟,一道黄灿灿的金链子在他粗短的脖子上熠熠生辉,乃至没有人还记得他“大猪屎”的诨号,这使他很自然地长出了一副家长的嘴脸。确实,张家已然不穷,洗刷了张家世代贫寒的耻辱。而这主要靠哥哥张明。如果说张亮对张家有什么贡献的话,那仅仅是他曾经是个大学生,这是张家有史以来人丁中的最高学历。父亲作为另一个家长,面目似乎更加可憎。多年以来,父亲一方面自己跟村里一些来路不明的妇女勾勾搭搭,另一方面却总在饭桌上把张亮死去的妈妈抬出来说事。这使张亮不由得会掐指计算从妈妈入殓至今这些年里的物理变化,没错,妈妈早已腐烂,抬上桌也仅仅是一具骨架而已。在父亲的口中,妈妈似乎早已意识到自己最疼爱的小儿子在结婚上将是一个头疼的事,而催促小儿子趁早把婚结了是她留在世上最大的遗嘱,遗嘱捍卫者不是别人,恰恰是死者不守贞洁的丈夫。在张亮看来,父亲既享受了丧妻带来的自由,也占据了丧妻之后在儿子面前的绝对权威。很难说,张亮频繁地更换女朋友以及从来不把任何女朋友带回家是对两位家长的一种报复。在和女朋友做爱的时候,他有时确实幸灾乐祸地想到:我爸爸和我哥哥说不定还认为我是童男子呢。
不过,他的女朋友们显然不可能个个都那么轻易地放过他。她们还是会问他“爱不爱我”“我们会不会结婚”的问题,张亮从来不正面回答此类问题,他要么沉默,要么把问题抛给对方:“你说呢?”是,不是,会,不会,无论对方如何说,张亮都会点头表示同意。另外,就是女朋友们会问他的情史,你以前喜欢过什么人吗?你的初恋是谁?对于这个问题,张亮刚开始觉得可笑,硬扛着不予回答。因为在漫长的青春期里(遵照某种理念,姑且将一个人发育到结婚设定为青春期),张亮实在没有找到过什么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中学的时候,夏天,他在课堂上经常为英语女教师而勃起。在大学的时候,他有一天躺在宿舍睡觉,宿管阿姨来查房的时候,他也曾对后者肥硕的臀部暗暗表达过淫欲。但这些真的是女朋友们所需要的答案吗?至于自己的那些女同学,她们除了是别人的女朋友或没人追求的蠢姑娘,他确实想不起来还有谁了。迫于无奈,他只得给女朋友们讲了如下的故事: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同学,长得确实不错。我很少跟她说话。因为我成绩好,她倒是有时会向我请教一些问题。就算我的同桌出去玩了,她也不好意思在我身边的凳子上坐下。你要知道,那个年头,男女同学之间还挺封建的。坐在一起就会被人视为“有一腿”。所以她就这么弯腰趴在我的桌子上看我帮她演算一道题。她的发梢偶尔会钻进我的脖子。她呼出的气也会在我额头吹出一小片湿润。这种探讨学习的方式使我没有任何机会在别的角度来看她。她撅起的屁股是否让我激动?她的目光是否并没有看着纸笔而是盯着我的脸?真的,我确实不知道。我太聚精会神了,我太擅长解题了。她很满意,然后谢谢,就回了座位。你错了,我不可能对她有任何想法。她早就被一个地痞流氓盯上了。这个流氓出手很狠,早在初中就因为殴打老师被勒令退学。不过,他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坏蛋,起码他对她很好。每个周末都会在校门外等她,看看她,或者送她回家。后来就是毕业了,我考上了大学,她却没有考上。听说她哭得很伤心,而且也复读了,但还是没考上。再后来,她就到了我们那一所小学当代课老师。而那个流氓还是像以前一样盯着她,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四
李健和沈静的婚礼确实是当年轰动葫芦乡的一件大事,至今仍偶尔被人提及。因为王勇和张亮的不在场,现在能够完整描述这场婚礼的人只有张明。不过,张明因为始终认为自己在李健婚礼上干错了事说错了话,一直不爱谈论此事。多年之后,他才零零碎碎地说了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
“那时候我们早就不打架了,反正架都打够了,没人不知道我们,没人不怕我们。我们承包的鱼塘有两千多亩,都是雇人干。我们的任务就是骑摩托沿着河岸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人偷钓偷捞。基本没有,谁敢?但这不表明那些不懂事的小孩不会。他们照样大模大样地伸着鱼竿,看着真叫人来气。然后我们就停下车走过去,要么是将他们的鱼竿掰断,要么就是一脚将他们踹到鱼塘里去。有一次,一个小孩被踹下去后不会游泳。在我们这个地方居然有小孩不会游泳?这确实出乎我们意料。所以我只好也跳下去把他捞上来。那是春天,河水够冷的。我本来不想跳,但叫李健一脚踹下去了。你知道吧?除了鱼塘,我们也接工程。我俩可不是什么木匠瓦匠,我们手下有一百多个木瓦匠呢。我们接到单子,找来工程队伍,叫他们干。刚开始,我们确实也不懂,工程队嫌我们抽头太多,不愿意干。后来还是李健说,不能这么搞,多给工程队钱。所以这事就上了轨道。我们可不是给老百姓盖房子起猪圈,这没什么意思。我们跟公家混,学校盖教学楼,医院病房,都是我们搞的。李健当年没毕业就退学,你知道的,他打了黄老师。黄老师后来混上了校长,居然跟李健称兄道弟。李健神得很呐。如果不是资质不够,从城里通往葫芦乡的那座跨江大桥,我们也可以搞。可惜,不给我们搞。我们只能在乡里搞点小的,盖房子盖厕所,架桥铺路。村里水泥路就是我们那个时候铺的,铺好了,李健就跟沈静办喜事。”
先是暖房。这在娶亲前一天。按葫芦乡的传统,也要大摆筵席。几百斤鞭炮将这个消息散布了出去。流水席,除了亲友,凡是愿意来的人都可以找张桌子坐下吃。从中午就开始,一直吃到半夜,人才散掉。晚上婚床睡觉,李健还要找个童男子陪着睡,叫“压床”。张明当时已经和后来的老婆搞上了,根本不算什么童男子。但李健对此毫不知情。所以张明压床本来就没资格,而他出于兄弟之情执意要替李健压床,这件事怎么说又都是“不够朋友”的。等张明再添几岁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并为此愧疚不已。他的不洁不仅玷污了好兄弟李健的婚姻,而且后来还引起了更大的不幸,这留待后文再说。
因为喝多,被褥里面遍布的红枣和花生之类的玩意并没有硌得张明睡不着觉。他只是半夜因为口渴醒来一次,发现天一亮就要当新郎的李健还在黑暗中抽烟。你为什么不睡?他问。李健说,睡不着。张明说,没什么好激动的,然后又呼呼大睡了过去。等他次日醒来,李健已西装革履穿戴整齐,头上还抹了摩斯,显得格外精神。怎么样?他略带羞怯地问张明。确实,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人会穿一身正儿八经的西装,所以张明也略带羞怯地答道:别扭。张明能感觉到,李健很紧张。这使他怀疑李健追求沈静这么多年,大概并没有像自己和未来的妻子那样提前搞过。
娶亲用了二十辆轿车,这些轿车都是李健联系城里的朋友借来,然后通过汽渡开到葫芦乡的。在之后的年月,二十辆娶亲车队当然不算什么,但在当年,尤其在葫芦乡,实在壮观豪奢。车队自李健家出发,到沈静家,最多不过二十分钟。所以,李健决定选择了一条远道,先环绕整个葫芦乡开了一圈,再到沈静家。接上沈静后,再环绕葫芦乡一圈,迎入家门。这是他的计划。还是与传统风俗有关,整个路途中,一向不敢招惹李健的乡亲们终于逮着了一个招惹招惹他的良机,他们在车队经过的路上设置了众多障碍,把竹箩、大树根乃至自己臃肿的身体(以老大娘为主)横在路中间,逼停车队后,伸手要买路钱或喜糖。习俗上这是一种道喜方式,大喜之日,李健不可能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张明却很不以为然。他在车上愤怒异常,心里一直嘀咕:“撞死你们这些狗日的就好了”。当然,他们不可能撞死某个或一群乡亲,只是路上耽误了太多时间。后来车队终于行进到沈静家所在的村子,没想到在村口,一辆车居然轧死了一只母鸡。鸡的主人是一个五保户老太婆,时年九十出头,身体很棒,据说一顿能吃两大碗饭,耳朵虽然聋了(恰恰因此),嗓门奇大。她可不知道李健是谁,也犯不着怕任何人。见自己下蛋的老母鸡好好地叫人轧死了,哭天喊地,咒骂不已。没人能跟她通融搭话,所以很是耽误了一段时间。幸好沈静的父母及时赶来,将老太婆引走,才好让车队通过。此时已近中午,还面临两道程序。一是要塞开门红包,即女家见迎娶者到来会关闭门窗,男家需要不断从门缝里往里塞红包直到对方满意才能开门纳入。开门后,迎娶队伍还必须在女家喝杯茶吃些茶点。张明记得,因为时间关系,这两道最具戏剧性或喜气的程序只能从简,完全与之前的浩浩荡荡没法匹配。匆匆完成之后,沈静由其父(如无父,需兄弟)背着塞进了轿车。结果因为慌张,沈父还崴了脚,有人建议换人背,沈父也倔,坚持自己将女儿背上车。等车队离去,张明从后视镜上看见沈父抹着眼泪一瘸一拐送别自己女儿的样子,委实叫人难过。回程,李健放弃了原计划,直接叫车队往自己家开。但为时已晚,到家之时,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这在葫芦乡的婚礼中是一大忌。新娘必须在午时之前迎进门,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但历朝历代大家都是这么讲究的。好在后来更为热闹的鞭炮声和吃喝声冲淡了这一过午不宜的坏兆头,所有的人起码看起来还是很高兴很满意的。然后又是上千斤的鞭炮,又是从中午吃到深夜。如果就此,略去轧死一只鸡和过午不宜两个瑕疵,婚礼基本也算圆满。然而,就在闹完洞房,人们渐次散去,这一天行将结束之际,又发生了一件异事。
前文已经提及塘村之东被喻为“棺材窝子”的坟茔滩,那里躺着成千上万的死人,几乎是整个葫芦乡的公用坟地。也就是说,某户人家死了人,总归是要埋在那里的。具体地说,死人如果位于塘村东边,送葬队伍会经过下坝;而死人若是塘村西边人士,送葬队伍必须穿过塘村,必须踩踏鞭炮的尸骨路过李健的婚礼现场。不巧当日的送葬队伍诚如后者。
老实说,张明和李健夜里出门在路边撒尿时看到一群浑身着白抬着黑漆漆棺材的送葬队伍一声不响地经过,可谓贯穿了他们整个青春期。这已然构成了塘村人的集体记忆,这一场景也经常在后来身居城里的王勇和张亮的梦中出现。何以半夜出殡?何以一言不发?这与火葬制度有关。那时候,火葬制度虽已倡导多年,但在葫芦乡并没有获得信任。只有那些有公职人员的家庭为了自己不被公家开除才忍心将亲人送到城里的火葬场一把火烧掉,无论死者临终遗言是否谈到“怕疼”。对于大多数农户来说,他们还是秉承并践行着数千年土葬的传统。对于死者而言,睡上一口棺材不仅体面,而且舒坦。对于亲属而言,这当然是一种孝。张明的妈妈就是这么埋掉的。李健的爸爸虽然是一名人民教师,但他当年死的时候,显然无惧于被开除公职,所以也是土葬。此外,相较于其他村子的死人,塘村人还具有近水楼台之利。不仅可以就地掩埋,还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叫人扶着到棺材窝子自己挑选吉壤。也就是说,半夜出殡和一声不吭在于掩人耳目,免遭官府追究。当然,如果不是太嚣张(比如光天化日之下抬着棺材吹吹打打嚎哭不已),官府也不会追究,除非有仇家硬要举报,政府才会带着一干人等,扛着铁锹,拎着汽油赶来。他们先掘开坟茔,然后在棺材上浇透汽油,给你来个就地火葬,汽油费和人工费还得家属掏。张明等人见过这种挽救式火葬。当初出殡时衔枚疾走般的急行军此时才能够瘫倒在墓穴旁哭天喊地。但见黑烟滚滚,但闻恶臭扑鼻。例外也有。有钱和有权人家往往是这么干的:死了人就按政策要求送到火葬场烧了,捧回骨灰盒,再按真人标准打一口上好的棺材,将骨灰盒放置于棺材内再埋掉。
言归正传。李健的大喜之日在行将圆满结束之际,突然来了一群送葬队伍。这确实让人感到晦气。据说小学代课老师沈静在新婚之夜被这群一言不发浑身着白的队伍吓得和衣而睡,使得追求了她多年的李健心疼极了。反正张明和几个闲汉听窗听得露水打湿了他们的眉毛,也没有听到他们想听到的声响,霜打的一般,对他们来说并非比喻。
总之,种种凶兆似乎确实暗示了李健后来的种种不幸。就他和沈静的婚姻来说,二人关系完全没有外人想象中的那么男财女貌。他们也并不吵架,只是无话可说。张明最了解,他经常去李健家玩,就几乎没有听到过沈静说过一句话,也没有看到她一个笑容。沈老师似乎除了看书看杂志,也似乎什么家务都不做。端茶倒水都是李健那个患有严重风湿关节炎的老娘在干,搞得张明后来也不想去李健家了,二人谈事都在张明家开展。不久之后,张明也娶了那个早已搞过的对象。相比之下,虽然婚礼的排场和影响力远不及李健的,但张明的老婆可是个活络人,见谁都脸上堆笑。而且还烧得一手好菜,几个老爷们(张父、张明和李健,偶尔张亮也会回来)吃得嘴油头亮,夸赞不绝。每每此时,李健都会叹息,问之何故,则绝口不提。
“我老婆唯一不脸上堆笑的,就是遇到沈静。她说这个沈静从来不拿眼睛瞧她。跟她打招呼,她就像没听见。“她长得那叫好看?我真不懂李健那眼长在什么地方。瘦得跟个黄鼠狼似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小学老师吗,还是一个代课的。”我老婆一这么说,我就很生气。无论怎么说,沈静是李健的老婆,我跟李健是什么关系?能让你个妇女胡说八道?说急了,我还揍她。反正她身上肉厚,来个几巴掌她也不疼。我说沈静还是我们兄弟张亮的高中同学呢,张亮听你这么说他同学也不高兴啊。她就跟我数落了起来,说张亮的不是。张亮确实也是,不给我们张家争脸。对他嫂子也就是我老婆的态度也不行。我爸那个老混账,我就不说了。不过,就算我老婆有点小意见,但总体上还是听我的,床上的话从来不在白天表现出来。好,很好。就是我在外面瞎搞,被她知道了,她跟我在房子里关上门窗拉好窗帘哭闹打骂,跟我掐。天一亮,还是脸上堆笑。要说我这日子这些年滋润了,我老婆确实有功。嘿,说来不怕你笑话,我还真的挺喜欢我老婆的。如果她长得再年轻漂亮点,我会更喜欢。”
张明婚后,很快就有了儿子,李健则至死也没留下一男半女。没错,李健后来死了。他死后,沈静就辞了代课老师的职位远赴南方,不知所踪。李健的老娘一看这个情况,也不想活了,在李健姐姐准备把她接自己家赡养的前夜,自己穿了一身寿衣,喝了农药,被埋在了丈夫和儿子身旁。不过,这也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五
李健打死了人,然后被枪毙了。不过,他本来可以不死的。
当天傍晚,他从外面回到家。沈静仍然在看书。而李健的老娘因为连日不舒服,加之对媳妇有气,坚持没有起床做饭。李健就问自己的妻子,你为什么不学学做饭?沈静说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学做饭,并且还补充道,这你以前就知道。李健点点头,并没有发火,而是在沈静身边坐了下来。结婚几年来,他总是试图和自己的妻子好好交流一下,但每次都话到嘴边无法开口。或者沈静也知道他想说什么,总是在他即将开口的时候用某句话某个动作制止了他。没人知道李健想说什么,就算沈静知道,后者的不知所踪也使丈夫的心里话和其本人一样在棺材窝子的地下腐烂了。我们只能猜。
比如李健或许会问:沈静,你知道的,你读高中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你,我这辈子也就喜欢过一个女的,那就是你,你难道觉得我是错的?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为什么要答应嫁给我?你可以拒绝我,我不会怪你。别人拒绝我,我会打他,甚至砍他,但我不会对你那样,难道你对这一点没有把握?我对你有多好,全葫芦乡的人都知道,我不仅对你好,对你的父母,你的亲戚都很好,这都是真的。问题是,你为什么对我总是这么不好?当然,也许你对我也不错,也可能喜欢我,但你不爱表现,我承认,那确实庸俗。这是不是你独特的方式?沈静,亲爱的,“亲爱的”在葫芦乡已经足够肉麻,但我愿意对你说,在心里说。亲爱的,我到底做什么才能让你高兴一些?老实说,凭我的能力,在外面花天酒地搞多少女人都没问题。但幸运或者不幸的是,我对你的喜爱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它没有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过去,没有因为花花世界的各种引诱而有所损伤。看到你坐在我家,我就很高兴,夜里有你躺在我的旁边,我就很满足。即便在外人看来你对我是多么冷淡,你是多么别扭,多么没劲。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至此,李健大概会像小时候和张明他们摇晃一棵结满果子的桑树那样摇晃沈静。果实会纷纷砸中他们,但沈静可能仍然不会舍弃一个果实。问题还在于,李健从来没有摇晃过沈静,包括当天。也就是说,李健照旧一言不发地和妻子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他不断地抽烟,耳旁则是翻动书页的声音。最后,他将烟屁股在烟灰缸里狠狠摁灭,说了句“我出去有事”,就走了,并再也没有活着回来过。
因为跨江大桥当年正在修建,而且眼看就要合龙竣工,葫芦乡集镇在那时候就已经繁华了起来。出现了众多的饭馆和娱乐场所。李健当天的晚饭就是在集镇上纠集一帮朋友解决的,张明也列席了。当时正在饭点,张明接到电话时也已和老婆吃上了饭。但李健叫,他只好将饭碗放下,然后骑上摩托车去了。到了饭馆,李健已经和其他几个人喝上了。张明还故作不满地表达了“不等我来就开始”的怨气,但也很快就加入了酒席。他们一共四个人,喝了三瓶白酒。剔除泼洒以及最后剩下一点,张明认为自己起码喝了六两,李健也应该有这么多。因为喝的时候很公平,每次每人一壶,不喝完其他人也不添。大概每人喝了三壶,一壶二两,二三得六。张明记得是李健埋的单。当然,他们埋单不需要现场掏现金,“老板,记在我的账上”,李健是这么说的。这笔以及之前的旧账,在李健死后,是张明还的。喝完酒,大家还不想散。有个家伙撺掇去唱歌,“再喝点啤的洗洗肠子”。李健同意了,但张明却没有去。他说趁着酒没多到翘不起来的份上,自己想先去浴室玩一把。李健他们唱完歌,如果想玩的话,尽管去浴室找他。三个人就随张明自己去了。
张明也不是特别爱玩浴室,只是他那段时间特别喜欢浴室里一个叫小红的姑娘。按了解张明的人的转述,张明喜欢小红的屁股和技术。他每次去都会叫小红,别的姑娘不太叫。如果小红正在上钟,他也乐意等。张明虽然小时候绰号大猪屎,但脑子也没坏到要垄断乃至包养小红的地步。她只是一个婊子,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婊子就是要多跟人睡觉,否则如何供养那些所谓正在念大学的弟弟,或给瘫痪在床的老母治病?浴室老板刘武跟张明关系也不错,了解后者的心思。刘武是比张明李健他们早一拨混社会的,当年也靠拳脚。李健等人后来居上,也曾和刘武发生过矛盾。及至李健他们意识到光靠打架不是混世正道后,他们反而和刘武成了井水不犯河水的朋友。所以如果张明来找小红,恰巧小红没空,刘武就会给张明递烟,陪他在浴室前台的沙发上聊会儿。浴室前台收鞋子结账的女的是刘武的姘头,长得也不错。这一点张明也知道,有时也会和她撩拨几句,虽然她不爱搭理张明,但也不会得罪他。总之,大家都是熟人。
果然,小红正在忙。刘武不在,刘武姘头则继续面无表情地坐在柜台里面看电视。见没什么可聊的,张明跟刘武姘头打了个招呼就先进去了。光洗澡,他没敢泡池子钻桑拿房。有一回也是酒后,泡池子和桑拿差点要了他的命。所以他就穿上浴衣去一个包间候着。但他在包间的床上躺了好一会儿,小红也没有来。他就出包间,正巧遇到一个刚下钟的姑娘。他问她,小红呢?那姑娘指了指身后一个包间就径直走了。不知为什么,这时候的张明突然产生妒忌之心。他凑到那个房门前听了听,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借着酒劲和这些年来攒出的胆量,加上嫉妒和好奇,他一脚踹开了房门,然后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
这一景象导致他丧失了排队嫖玩的意愿,等那个嫖客离开,小红来找他,他竟然一拳将小红打飞了。刘武赶来了,后者再三致歉仍然无法使他释然,出于报复,他提出一定要刘武的姘头让他搞一下才行,否则就“砸烂你这个淫窝”。刘武不同意,毕竟也是混过的,两人就打了起来。彻底激怒张明的是,他居然打不过比自己大了将近十岁的刘武,而且还被刘武一脚踹出了浴室,以至于屈辱地流下了眼泪。张明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搬救兵。手机还没电了。于是他直奔KTV,将正沉浸在难听无比的歌声中的三人拉了起来,再浩浩荡荡赶赴浴室。老混子刘武当然知道张明有这一手,早已携姘头离开了浴室。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四人砸了一通浴室,继而又向刘武家开进。
至于张明踹开浴室所看到的那个景象,知道的人其实不多,比如王勇就不知道。张明的弟弟张亮知道。当被那些充满求知欲的女朋友问得不耐烦的时候,他只好这么说:你还记得我们村那个老光棍吗?福子,对了,福子。当时他起码已经有七十岁了。张明一脚踹开包间门,看到的是浑身皮肉垂挂的福子正趴在小红的身上无声无息地拱来拱去。
真相并非如此。张亮还是隐瞒了这个故事的核心部位。那个浑身皮肉垂挂的老家伙不是老光棍福子,其时福子早已死掉,只是没人知道他死哪儿去了罢了。当年他们在夜里穿过棺材窝子经过三角塘时所看到的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衣服确实有可能就是福子的。这个嫖娼老头不是旁人,正是张明和张亮共同的爸爸。张氏兄弟的妈妈猝死于庄稼地后,张父就开始了他勾三搭四寻花问柳的潇洒生活。他穷了大半辈子,在晚年却因为长子张明混出了人模狗样以及相当的孝顺而有了干这些事的钱。不过,张氏兄弟一向只认为他和那些到葫芦乡来帮工的外地妇女有染,考虑到自己裆下的玩意,鉴于推己及人的原则,对老父的风流韵事也懒得干涉。让兄弟二人尤其是张明想不到的是,父子同嫖,且嫖一人。
对于李健的死,王勇始终将责任推给张明。如果不是为张明出头,他怎么会去刘武家?打死刘武也就罢了,偏偏打死的是刘武的儿子,一个小孩。如果说李健在葫芦乡还有过一点英名的话,打死一个小孩也彻底毁掉了它。所以王勇认为,张明后来替李健和李健的老娘操办丧事,都是分内之事,完全不存在任何值得尊重的情义。人家为你死的,或者就是被你害死的,你不办谁办?每每想到这里,王勇就不禁怀念起李健在自己中专宿舍里躲难时的往事。他可没有叫李健给他出头,所以平安地度过了自己的学生生涯,然后成为眼下的自己。但这好像又并非王勇的真心实话,在同学聚会后,杠子那段话以及可能对自己产生的意义,在他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
跟你差不多大,王勇告诉儿子,刘武儿子当时就你这么大,刚刚变了嗓子,天不怕地不怕,连老子的话都不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王勇不想说出这句无聊透顶的话,但还是没忍住。刘武当然没有回家,携姘头躲到了另一个地方,也没有通知老婆孩子躲起来。就他对李健为人的了解,他坚信凶狠而讲义气的李健不会对女人小孩动手。李健确实也不想动手。他只是在酒精的驱使下冲进了刘武家的院子。刘武家那条狼狗直接扑过来咬。狼狗其实不是咬李健,而是直向张明和另外两人扑了过来。李健只是出于面对危险的本能反应。他先是又准又狠地一脚踢中狼狗的鼻梁,狗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正要爬起,李健哪里肯依,一个箭步上前又是一脚。狼狗于是没有爬起,躺在地上哼哼。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李健仍然是条好汉。狼狗可不是普通的狗,体积庞大,一百来斤,与瘦小的李健几乎等同。古有打虎武松,今有打狼狗李健。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刘武儿子本来被他妈死死摁在家里,但这条狼狗几乎是他的同胞兄弟,一起长大一起玩。上学去,狗会把他送到村口,放学,它已在村口摇头摆尾迎接。可以说,孩子和狗的感情比他和爸爸刘武的感情还要深厚。见自己的狗被李健两脚踢倒在地,这个刚刚变嗓子满脸青春痘的孩子顿时两行热泪就流了出来。做母亲的,岂能想到儿子陡然有那么大力气,很轻松地就挣脱了妈妈的束缚。他顺手抄起桌子上的剪刀就跳到院子当中,要和李健拼命。李健也是大意,愣是没把小孩当回事,被一剪子扎在胳膊上。他啊哟一声,本能地一挥胳膊,小孩应声飞去。说来也巧,正好一头栽在院子台阶的石棱子上,顿时脑浆迸裂。可怜的孩子,还没长大,就这么当场毙命了,死的时候,脸上的泪水还在滚落。刚开始谁也没注意到那个孩子已经死了。李健甚至还逼问刘武的老婆,刘武在哪里?但孩子妈毕竟是孩子妈,她直接扑向儿子,然后立即昏死在台阶上。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李健和其他三人都慌了,他们自己报了警。派出所赶到,像履行程序那样还顺道送孩子去了医院,然后就是将李健张明等人带到派出所。时至今日,派出所其实也都是朋友了。只是医院传来孩子已死的消息,一下子让穿警服的朋友和李健感到尴尬了起来。他们只好将主凶李健收监,然后走司法程序。派出所的朋友刚开始还安慰李健,这确实不是故意杀人,连防卫过当可能都不是,而仅仅是误伤。李健点头感激,但难掩自己的羞愧。一审确实是判了过失杀人,赔偿多少,刑期二十年,动用点关系,表现好点,也能七年八年地就放了出来。但我既然已经说过李健最后被枪毙了,事情显然还没完。
六
让我们了解一下葫芦乡。
葫芦乡,四面环水,实为长江中一块沙洲地。卫星上看,确实是一个葫芦的形象。虽然对岸就是古城,但旱季裸露,汛期沉没,所以,亿万年来并无常住人口。有人住也仅仅是百八十年的事。就满打满算有一百年吧。一百年前,频繁的灾荒迫使不少人背井离乡,寻找所谓的逃荒之地。他们从上游顺江而下,然后眼前一亮,看到了葫芦乡这片无主之地。烧荒种田,结庐起屋,人烟开始缭绕。早到的勤苦的人,田多;迟到的懒惰的人,田少。也便有了贫富贵贱之分。当时他们最大的问题还是洪涝,并且采取的对抗方式仍然是堵,那就是筑堤防洪。经过两代先民的努力,大堤越修越高,越修越坚固,洪涝也便渐渐不再构成灾害。出人意料的是,葫芦乡没有洪涝灾害之后,竟然变得极其宜居。随便撒一把种子,就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加之外临长江,内有沟汊,实在是一片顶好的鱼米之乡。农户们忙时种田,闲时打渔,倒也自成一统,堪称世外桃源。因为来自五湖四海,葫芦乡在民风民俗上也与一江之隔的古城迥异。所以葫芦乡因为人口越来越多,被划归古城政府后,及至现今,人们只说自己是葫芦乡人,而不说自己是古城人。葫芦乡显然也过过“我泱泱大国无奇不有”的日子,但这显然又非事实。城里又终归是较葫芦乡为优越的。苦于四面环水,交通不便,葫芦乡比之古城,长期封闭落后。家长最希望的是孩子们以考上学校进城读书就业的方式“甩掉大扁担”,如王勇和张亮。读书不行的,也只能子承父业,继续种田,如本文未提及的更为众多的人口。另外就是那些逞凶斗狠称霸一方的所谓强人。后者往往年幼时即目露凶光,先以打斗为乐为荣为名为利,一俟成名,即可收手,然后挟余威做生意捞钱。本文所述李健、张明和刘武等,都是这条路线。当然,在这条路上,有的或许能够一路顺风、衣锦食肉,如张明;有的也可能中道崩殂、家破人亡,如李健。“人事天定”“人生如梦”“时势造英雄”云云,虽都是陈词滥调,又终归是至理名言。
葫芦乡的彻底改观,和前文提起的跨江大桥有着重大关系。大桥不仅解决了葫芦乡和古城之间的交通问题,更重要的是交通所引起的剧变。诸如大桥通车后,葫芦乡的农业很快就遭到了质疑,城镇化建设既满足了胼手胝足的农民们当上城里人的欲望,也使葫芦乡涌现了大量外来人口。大拆大建开始了,甚至人们的穿着和语言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葫芦乡的行政级别也逐年升级,先是拆乡为镇,没几年又拆镇为街道。这种变化对于天天靠打麻将度日的前农民们来说也许并不重要,但对新一代成长起来的孩子们来说,却是造就所谓代沟的主要力量。代沟不提,就在张氏兄弟之间,这些变化也造成了兄弟不和。大拆大建让张明财富骤增,让葫芦乡光鲜无比,而张亮在古城某个破巷子里的五十平米老式套房里依然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张明太忙,紧缺值得信任的人,但他不信任主动请缨的王勇,这可能与当年王勇成绩比自己好而且还“考了出去”有关。他多次请求自己的亲弟弟张亮放弃城里的一切回葫芦乡跟自己一起干,但遭到了无情的拒绝。最后,腋夹皮包的张明只好抚摸着自己脖子上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陷入了对李健的追忆,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李健还活着就好啦。当然,这都是后话,无关紧要。
刘武的儿子既死,当然他不愿意让李健逃过一死。不过他反复控告,法院迟迟不愿再审。案子一直拖了下去。就是这个时候,跨江大桥竣工了。
跨江大桥是当年本地区最为艰巨的工程,现在,它终于竣工了,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葫芦乡的头顶,真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壮举。有鉴于此,首长不仅亲自挥毫题了“跨江大桥”四字,通车之日,首长本人还会亲临现场给自己的墨宝揭幕,给工程剪彩。
这个消息在葫芦乡早就传遍了。人们早就盼着跨江大桥的通车之日,虽然没人能料到日后的繁荣景象,但没人怀疑届时出入葫芦乡是再也不用坐班船的。人们早已恨透了坐班船。葫芦乡地湿草深,毒蛇出没。要知道多少人被毒蛇咬后,因没有船能及时将病人送进城而死在了江边沙滩上。葫芦乡人坚信,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在江边码头上毒发身亡了。这确实是葫芦乡改天换地的大喜之日啊。然后就是大喜之日越来越近,再然后,到了。这一天,葫芦乡男女老少无不穿了一身新、喜气洋洋地赶往剪彩现场,比过节赶集还热闹。有腿脚不好的,还拎着小板凳小马扎之类的提前出了家门。他们打算坐在前排目睹这一盛事的举办,顺便亲眼观察一下首长在电视上和在现实中的区别。
让葫芦乡人略感失望的是,政府不仅不允许他们靠近,而且连桥也不让上,大家只能站在桥底下尽量伸长脖子向桥上张望。他们似乎确实看到了首长的身影,但一俟有人提出“就是他就是他”的时候,也会有同样数量的人表示不同意:“哪里是他,他有这么老吗?”而让整个葫芦乡人既出乎意料又幸灾乐祸的则是刘武带着一家老小披麻戴孝地出现。刘武是个聪明人,他捏准了时机,为自己可怜的儿子在死后半年重新举办一个震惊中央的丧礼。按理说,死者为小辈,所有的人无需披麻戴孝。但他们坚持己见,个个表现出如丧考妣的巨大悲痛。他们像一片孤立的雪地一样跪在桥下,哭声震天。哭声甚至打断了桥上的庆贺与致辞。据说那个从没见过的秃头干部就是桥上首长派下来的,首长体察民情,希望获知桥下那堆跪众究竟有何冤屈。刘武向秃头干部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不幸,说着说着还自作主张地晕了过去,弄得秃头干部还不得不扶他一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哭丧队伍中,还有那条当初被李健踢伤的狼狗。它还活着。
首长是如何对这件事作批示的,无人得知。人们知道的是,之后不久,葫芦乡的领导班子被换了一批,派出所所长和干警也换了。后者先是广泛深入民间搜集葫芦乡人对李健的看法,并一一记录在案,然后就是将这些材料递上去。再之后,就是法院如刘武一家所愿再审重判,判处李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扰乱公共秩序罪、行业欺诈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秋后问斩。
张明去狱中探望过一次李健。后者已经脱形。二人相对,居然长时间无言。李健为何一言不发,不知道。张明是此时此刻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他还是说了一句蠢话:李健,你放心走吧。沈静有没有去看李健最后一面?这个张明也不能确定。沈静不知所踪后,张明前往沈静娘家打听过。沈父说“没有”,沈母说“怎么没有,是我陪她去的”。张明能确定的是,李健妈妈没有去,因为她听到判处儿子死刑后就完全走不动路了,成了一摊肉泥,就像拉到刑场枪毙的是她本人一样。等她明白过来想要去看儿子时,儿子已经被枪毙。紧接着有人递给她一个骨灰盒,那就是她的儿子。她将骨灰盒抱在怀里的样子就像她是一个哺乳期妇女。
张明给李健办了一个风风光光、在葫芦乡级别最高的葬礼,除了吹拉弹唱,他还自掏腰包买来了上好的松木,然后找到木匠给李健打了一口漂亮的棺材。不久之后李健妈妈死,张明没有把她送到城里(此时因跨江大桥已通,可以车运,再无需雇船,已十分方便)火葬,而是直接土葬。如此一来,葬在一起的李健爸爸、李健妈妈和李健本人都有一口棺材,这使这家人坟冢的封土相当高大。如果张明愿意,只要他站在自家后来盖的三层洋楼顶楼的阳台上向东眺望,就能一眼看到李健一家体量巨大的坟冢。在葫芦乡这个没有山的地方,简直就跟一座小山似的。这个巨大坟冢让张明还滋生了羡慕之情,他甚至还对自己的儿子表示:将来老子死了,也要土葬。
不过,张明的土葬愿望恐怕会落空。近些年来,葫芦乡的高速发展已使土地逐日稀缺了起来。彻底让他绝望的是,一条更宽更大的马路即将由南而北穿过塘村。活人的地盘拆迁太贵,所以新的大马路正巧卡在棺材窝子一带。迁坟通告已经贴满了葫芦乡,张亮的祖父母、张明的妈妈和前些年才好不容易死掉的爸爸要迁,李健一家也在迁移之列。怎么办?李健那个日趋臃肿的姐姐肿着眼眶问张明,张明只好说,我来办,放心。
给自己家人迁坟,就不说了。单说给李健一家迁坟。当日,艳阳高照,微风吹拂,确实是个好日子。因前些天给自家迁坟,张亮在家。应张明之邀,王勇也回来了。不便说四人齐聚,说三人齐聚给另一个死掉的人迁坟是恰当的。区别在于,三人正值壮年,而死者已经死去了整整十年。十多个民工使用鹤嘴锄、铁锹等工具,费了好大的劲才刨开了这座父母儿子三人共享的巨大坟冢,然后再依次打开棺材。李健爸爸死得早,棺材已基本腐烂,尸骨倒是完好。李健妈妈人虽腐烂,但棺材还很结实,粗笨的民工简直是刀劈斧砍般才将棺材打开,将骨殖收归到一个陶罐里。不知何故,李健的棺材不仅腐烂得比他爸爸还要严重,而且骨灰盒也被坍塌的棺材压碎了。此外,骨灰也看不出来了,大概早已混淆于潮湿泥泞的地面。民工问怎么办?李健姐姐说,把那些土铲起来。
现在的公共墓地已非塘村之东,而是临江一片原先的滩涂地带。驱车前往,再由民工挖好坑洞,逐一将三个陶罐放进去。在放属于李健的那个陶罐时,张明特意将陶罐抱在怀中动容地哭了起来。擦擦眼泪,他说,且慢,然后抱着陶罐往外走,并说,张亮,王勇,你们跟我来。二人只好尾随。走了一截,民工目光之外,张明还是不放心。他说,你俩去我身后替我挡一下,我要放个东西进去,不想让那些人看到。二人继续照办。
埋好陶罐,填土起丘,立碑烧纸,就不说了。回来的路上,王勇禁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张明到底放了什么东西进去了?张明没有理他,但张亮却拉了拉自己哥哥的衣领说,金链子。这时候王勇才注意到张明空荡荡的脖子。他说,你那链子那么粗,有几十万吧?但这一次,连张亮也不接话了。王勇只好无趣地闭嘴,然后回了自己塘村的家。神奇在于,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无论正常与否,每家都死了人,而且有的人家都死绝了,唯有王勇家迄今没死过人。他的父母不仅健在,祖父母虽也卧床不起,但仍健在。
至于张亮,他还是不想待在塘村的家里。父亲死后,或者早在母亲死后,他就认为这已不是他的家,即便兄嫂反复强调“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所以张亮婉拒了兄嫂的挽留,执意返回城里。乘坐葫芦乡进城的公交,经过跨江大桥的时候,他还睡着了。然后乘坐地铁,下了地铁又在破烂巷子里七绕八绕,张亮才疲惫不堪地找到自己的家门。一进门,他吓了一跳,他的前女友不知何故正坐在他客厅的沙发上。
你怎么进来的?
我爬进来的。
纠结于她怎么进来的,也挺无聊。所以张亮不再问。他饿了,给自己和前女友分别煮了方便面,并且还给每个碗里卧了枚荷包蛋。前女友也饿了,两人就坐在沙发上呼啦啦吃面。吃面的声音太刺耳了。所以张亮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考古节目,挖了一个汉代的墓,出土了金银玉器,经过专家的论证,原来墓主人是这个和那个。
也可以挖现在的墓,张亮对前女友诚恳地说,真的。
选自《江南》2016年第2期
原刊责编 李慧萍
本刊责编 郭 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