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05-14王春艳
王春艳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今后如何完善城市管理是政府和从业者应该共同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二是秩序比较混乱。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违章建筑问题突出。一些居民私自圈地建房,不仅破坏城市规划,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少数居民在屋顶违章搭盖加层,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
(2)城市管理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直处于“借法执法”的局面。这导致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3)政府执法观念相对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在“官本位”思想的阻碍下,政府在管理中往往先以官员自身为中心,脱离了实际需要,导致政府的所为并不是群众真正需要的。这种执法方式很难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冤,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因此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冲突将会更加频繁,非文明执法的现象也会更加突显。
(4)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市民城市意识比较淡薄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目前,我国对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还很不够,市民爱护城市、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乱丢、乱吐、乱停、乱放、乱倒、乱搭、乱建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人为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希望城市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而另一方面,当城市管理与个人利益出现矛盾时,市民的自我约束能力就会下降,公共意识往往被抛在一边。
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统筹规划,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要坚持以规划为纲,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同时,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如加强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垃圾收容器及公厕的规划布点与配建步伐,提高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加强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加强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本着“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批实施,打造分类合理、特色鲜 明、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2)吸收经验,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
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一是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立法规律,在总结我国城市管理经验教训、借鉴国外城市管理先进立法成果的基础之上制定科学、可操作的城市管理法,形成覆盖城市管理各个方面、相互衔接的法规框架,通过规范完善的法律解决城市管理职权和执法规范问题,对各级城管执法机关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达到机构合法、职责清楚、有权有责、社会周知的效果。在完善现有行政处罚法立法的基础之上,对执法机关的执法制度、执法措施、强制手段、执法程序等明确提出规范和要求。二是加大清理力度。清理修订现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消除和减少法律冲突及矛盾,加强立法解释,解决有法难依问题。
(3)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管理城市理念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调控职能,立足打基础、管长远,由侧重于管人、管事、管物转为更加重视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城市管理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思维转变。强化服务职能,一切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从效益至上向服务至上的思维转变。强化监督职能,健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城市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4)全员参与,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
市民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才能真正管理好城市。一是要深入宣传发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等手段,教育和动员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城市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实际能力。二是要强化政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三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城市管理领导热线电话和接待日制度,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四是坚持严管重罚和宣传教育并重,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章行为从重处理,增加违法成本,突出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