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领袖只允许有一个
2016-05-14
现代企业文化·综合版 2016年7期
阿里之所以不放弃“合伙人制度”,并且一再声称这是“制度上的创新”,说到底还是马云自己不想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为什么马云这么重视控制权?往下看。
马云1995年创建中国黄页,艰苦创业,刚打开局面没多久,竞争对手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尤其是杭州电信旗下的同类业务,而且,名字也叫“中国黄页”,杭州电信有钱有资源,做的又是同样的事情。熬不下去,马云最后决定同杭州电信合作,马云以及团队占股30%,杭州电信占股70%,但合作很快出现问题,结果马云离开中国黄页,把自己的股份也送给了一起创业的员工。
1997年,外经贸部成立了一家公司——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由马云组建团队并且进行管理,马云占30%的股份,外经贸部占70%的股份。跟政府机构这样的合作无异于带着镣铐跳舞,当然这次创业也以失败而告终。然后才有马云带团队回杭州创建阿里巴巴的故事。
如果说这两次失败有什么共同之处的话,那就是马云因为不是公司的最大股东而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精明如马云者,居然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离奇的是,有了前两次的教训似乎并不够,阿里巴巴数次融资之后,马云以及团队又成了小股东,占股不到10%。为什么会这样?不得而知,或许是出于形势的逼迫,也或许是马云内心强大到过于自信,马云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只有一股我也能影响公司”,这句话当然没错,但能影响公司不代表能永远控制公司。
控制权的问题始终是阿里的隐忧,多年之后,前两次失败的一幕正要重演,但这应是马云最不想看到的。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也是马云担心失去控制权的真正的根源,但,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