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对比视角下的长笛教学问题刍议
2016-05-14安理
安理
摘要:长笛艺术的演奏教学在中国已展开多年,虽培养造就出了许多人才,但在从艺术对比的视角来看,与西方教学成果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本文的研究立足于对比的视角,通过思考中西音乐风格与教学重点的异同,论述中国长笛教学中的欠缺与不足,并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希望能够对长笛教学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关键词:长笛教学 对比 人才培养 问题与弊端 解决途径
长笛的原始形制可见于几万年前以动物骨骼或竹木制成的乐器,在人类社会的进化演变中不断变得精密与规范。19世纪中期,在音乐家的改良过后,最终确定了以贵金属为依托,按键式的现代乐器。长笛由于声音美妙动人,与人声有相仿之处,成为独奏、重奏,以及室内乐和交响乐团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长笛在西方古典音乐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较早的在专业音乐教学中出现,在欧洲的各大音乐学院中,对于长笛的系统化教育有着百年的丰厚阅历。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西洋管弦乐的分科教学在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知名院校中开展起来。在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扩招的外力影响和音乐专业在各大综合型院校的下沉,类似长笛这样在中国算作冷门专业的器乐教育逐渐在各地生根开花。我们的教育中有很多值得回顾的成果,也培养造就出了许多人才。能够看到国人对于长笛从陌生到熟知的过程,作为音乐从业者的我们,感到十分欣喜和激动。这不仅代表了教育事业的腾飞,也可看做是中国文化从保守到开放的一种佐证。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在具体的教育与人才培养环节中,通过对比和了解,也体会到其中有很多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一则是来自于自身观念的狭隘;另一方面也有资源和视野方面的天然欠缺,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由对比发现的长笛教育领域问题
在对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学生的交流与了解中,我们感受到了一种十分不同的风格与气息,这绝非是在纯技术层面的高低上下,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上的大相径庭。经过仔细揣摩,我们感觉到其中的差距不在于手指的跑动速度或演奏中吐音方面舌头机能的先天灵活性等,而在于缺乏连贯系统的演奏教学系统,以及在系统规范下学生对于音乐风格准确的把握。过于机械性的演奏教条,将所有的轻重缓急都按部就班的从书本中的符号移植到实际的演奏中,这对于欣赏审美而言会有许多听赏间的不默契。从音乐感知的角度而言,对于欣赏者来说,很难从中国学生的音乐演奏中感受到多变的音色和丰富的艺术表达。归根结底,可以看做技术有余,灵性不足。
其实,从教学渊源上来说,中国对于西洋管乐,尤其是长笛的教学涉猎时间并不短。早在上世纪之初的学堂乐歌时期,长笛就已经名正言顺的进入到中国的音乐学府中。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文革”动荡之后,长笛教学迎来了新的纪元。对外开放交流中,我们获得了许许多多的新鲜资讯,也始终致力于将国外的丰富经验与教学精粹融入到本土教学之中。近年来,考级的风靡使很多乐器有了在民间更大的普及空间,公众对于西洋管弦乐队中丰富的乐器从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的认知,逐渐扩散到扬琴、小号、长笛等乐器中。根据了解,在很多中小学校园中都已相继构成了编制大小不一的管弦乐队。在民间的管弦乐队数量更是以及和速度成长。据统计,仅仅在广东省就活跃着数百只管弦乐队,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很大。
面对庞大的乐队构成数量,我们只能说喜忧参半。诚然,如此不胜枚举的乐队案例可是全社会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西方音乐,也是我们更加了解长笛在其中的作用与价值。但与目前的阶段而言,在几十年的积淀之后,对于长笛的演奏与教学仍停留于浅尝辄止或低水平的徘徊不前,这着实使人感到忧虑与焦急。十多年前国家所提出的“素质教育”让包括长笛在内的许多乐器登堂入室,走进中小学启蒙教育的课堂,但在量的积累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有效的放大与质变,很多学生只是在课堂中将长笛作为一种必修课,甚至是一种“大玩具”来看待。教师的能力不足导致了学生态度的不端正,而很多学习热情也被消磨在这一进一退之间。
我们且不将长笛的发展进程与整个文化素质的提升相提并论,即便与同时期引入或觉醒的其他西洋乐器相比,长笛的发展水平也是很不尽如人意的。早在社会文化思潮错综复杂的“五四”时期,中国的小提琴与钢琴无论从演奏或是创编方面就已经颇有建树。海归音乐家将这些乐器与曲目介绍给中国人民,也以自己对于民族的热爱,谱写了许多民族化的优美篇章。建国之后,小提琴与钢琴的发展同样如火如荼,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共同成为为数不多的西方乐器亮点。在考级制度的建立之后,全民学习的盛况愈演愈烈,丝毫没有衰退的趋势。而长笛的发展却备受煎熬,始终介于不温不火,不冷不热之间。
二、长笛专业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提高方向
综上所述,从目前的时机与阶段来看,已经到了一个使长笛由量变向质变发展的重要转变阶段,无论是作为启蒙教育、基础教育或是专业教育,于长笛的学生培养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而如何理清头绪,找准方向,对于教育而言似乎比刻苦训练技能更为重要。在我们看来,针对于目前的情况与现状,应从如下几方面做出调整和改变,并将其作为教学引导的重中之重。
首先,“把握”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转变。所谓“把握”,就是要牢牢地遵循长笛艺术的原始风貌,掌握原创国家和民族在音乐表达上面的初衷。任何一种乐器都有天然的归属地,它不是哪个乐器制造家灵机一动的成果,必然是与一种文化相互协调的音乐风貌。我们的学生对欧洲音乐不了解,综合音乐素养缺乏,在实践中练得多听的少,甚至有很多急功近利的速成现象。作为教师,如果不能够及时的斧正纠错,改变学生在教学中出现的意识层面问题,就很可能使学生成为机械性运动。与之相反的是,长笛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艺术承载,在巴洛克、古典、浪漫、民族主义等时期的表现力绝不可以混为一谈。只有对风格精准的把控,才能够达到从技巧向艺术的转变。
其次,“创新”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时代的要求。许多西洋乐器都在中国音乐家的创作中被演绎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妙旋律,无论是钢琴的《牧童短笛》《梁祝》《水草舞》,或是小提琴中的《思乡曲》都有浓浓的中国情结,这对于乐器在中国的普及形成了一种油然而生的审美共鸣。长笛与中国民族乐器中的竹笛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妙,也同样可以形成美妙的中国旋律。这并非是要盲目的将长笛这一乐器据为己有,而是希望能够通过优秀的创作,将长笛的个性得到合理的开放与表达,让越来越多的国人喜爱这种乐器,这对于长笛在中国普及与发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再次,“规范”是一种教学方面的严谨。对于目前的长笛教学来说,教师水平的参差不齐与缺乏统一的标准是一个难解的症结所在。虽然从表面上看来,长笛在全社会的教学发展得风生水起,但实则却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在其中涌动。教师水平的欠缺,教师阅历和教学方式的保守或狭隘,都会直观的影响到学生的发展结果。作为教师,首先要对长笛的艺术特性有深入的理解,并在口传心授中能够准确无误的表达,才会使学生得到内心理解上的深刻。
最后,“普及”仍需要进一步的扩展。值得深省的的是,很多中国民族乐器在当代文化环境中由于普及力度不够,已逐渐被边缘化。对于长笛这样一种外来乐器,如果没有足够的传播力度与方式方法,就不会形成有效的普及效应,转而成为一种小众乐器。目前的形势来看,“听得多,学的少”的局面并未得到有效扭转,还需更进一步的向前迈进。
长笛的美妙旋律以及在艺术表现中幻化成为的动人声音使我们难以割舍,学习与掌握这门乐器,对于完善我们的音乐体系构建来说也具有积极地意义。艺术不是单纯的技巧磨合,需要付出真挚的感情与科学的学习实践经历,其中既有默默地刻苦努力,也需要智慧与认真的态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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