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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2016-05-14才旦卓玛次仁央宗

艺术评鉴 2016年7期
关键词:保护传承发展

才旦卓玛 次仁央宗

摘要:雪域高原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还有丰富、灿烂的传统文化,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文化的冲击下,传统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急剧变迁,面对这样的现状,如何科学、有效地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承、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西藏歌舞 保护 传承 发展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是不同民族与不同地域文化得以延续发展走向未来的人文根基和力量源泉,反映了每个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发展历程。雪域高原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还有着丰富、灿烂的传统文化。西藏的民间歌舞是雪域高原传统文化瑰宝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它以历史悠久、种类繁多、风格迥异、流传广泛等独有的表演特点与生活气息在藏族人民生活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如今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许多源于农耕、牧业的传统文化与其文化生态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文化失去了它赖以生存的土壤与空间,许多依靠行为传承和口传心授的传统文化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战略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建立长效传承机制,建设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步入科学、有序、规范、健康的轨道。

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文化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事关民族文化的发展与振兴,是历史发展的见证。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光辉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从未间断过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先人们为后代留下了数不胜数的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护与传承意识

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并重的原则,注重传统文化的真实性、活态性、整体性、传承性。

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具有尊重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发扬传统文化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对传统文化应做到尊重、学习、秉承的态度。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资料遭到不合理的开发、年轻人的毁弃等,如果不立刻对这些优秀文化加以抢救与保护,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将处于频临没绝的地步。因此,在保护、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之前,提高全民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普及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应该学习、借用现代手段和形式,大力宣传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意义,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良好氛围,让传统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作为一名艺术教育工作者,除了提高自身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外,还应该有意识地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具有历史、时代意义的活动中来。

(二)保护与传承模式

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利在千秋的战略性任务。要密切结合当前文化发展与改革的实际,以“政府指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原则,进行有效保护与传承。正确处理保存、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加强保护作为合理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在认识中保护、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发挥广大民众的主体作用,针对西藏歌舞的特点,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在活态传承中保持文化遗产旺盛的生命力。

1.政府主导、政策扶持

首先从政府层面上应该大力支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做到分级负责,以层级、分级管理,健全各地市县区分级负责保护责任制,无论是省一级,还是地市一级、县一级,都应该设置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配备独立编制人员,引进和吸纳优秀专业人才,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2.特殊保障与经费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经费投入,所需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扶助机制,重点扶持濒危项目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结合当地传统文化的实际,在保护机构、财政投入、传承人保护等方面尽快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工作规划,使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在政策、法规的框架内有序、规范、科学、和谐的运行。

3.全民积极参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传统文化作为千百年来由民众创造并拥有的文化形态,其保护与传承即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更离不开广大民众。除了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之外,鼓励以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设立传统文化保护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传统文化的保护。

4.建立数据库,保存历史记忆

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传统文化随着现代人的生活慢慢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几百年后,一些传统文化也许再也没有人能够记得起。在如何全方位地完整地记录、保留这些传统文化上,我们应选用现代化多种记忆手段,以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以供全方位的学习、了解与研究。

西藏许多传统歌舞表演受时间、环境、条件、艺人水平的限制及影响,相同的表演在服饰、内容、队形等方面都会出现许多细微的变化,每次采访所采集到的数据会出现一些偏差。这样一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常演示的传统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生硬、不熟练,甚至随着艺人的离去而消亡。由于长时间的不表演,演员们就会有一边表演、一边回忆的现象,这就存在许多不准确因素,给研究者带来了许多的困惑。

如:日喀则的“日星卓鼓舞”,我们在比对2007年的采访与2016年的采访时发现从表演道具、表演内容、表演队形等都出现了变化。这样一来我们认为既不利于学习、保护,更不利于传承与发展。短短9年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偏差、变化?我们带着这样的疑问与传承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了解与沟通,他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既受大文化环境的影响,也受当地艺人的影响。

(1)一些仪式歌舞,只能在规定的宗教仪式上表演,现今很多寺庙没有了这些宗教活动,因此这些仪式歌舞也就没有了展示的平台及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被历史慢慢遗忘。其次,我们在采访时很多传承人他们也会谈到“由于自己没有文化,加之很长时间的不表演,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的衰退,对整个歌舞只会记得一个大概,对一些内容、动作就会慢慢淡忘,就会出现内容遗漏现象”。

(2)现今各个大小城市,为了促进各地的文化、经济、旅游的发展,都会选择举办以各种形式、各种的特色的地方节日,来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如:山南“雅隆文化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节”、那曲“赛马节”、林芝“桃花节”、江孜“达玛节”等等。在各自特色的节日里都会有隆重的开幕仪式及闭幕仪式,在这些仪式中一定少不了表演当地独具特色的传统歌舞。当这些传统歌舞有幸被选用为代表该城市富有特色的节目出场时,由于受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等影响,导演会要求对一些节目临时做队形、道具、内容上的调整。由于一些传统歌舞每年只能在此时才能表演时,艺人们和观众们就很容易记住、接受、习惯这样的表演或展示,久而久之,他们的传统歌舞就会随之慢慢地发生变化。

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在这些传统文化还没有完全变化和消失之前,利用现代化手段,完整地记录下来,让后代全方位地了解和掌握这些文化的真实雏形和作用。

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一)传承与发展意识

历史是发展的,时代是进步的。在尊重传承人及基层群众为主体的条件下,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中介结构、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力量积极参与,依靠全社会力量将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推进向全世界,通过介绍得到保护与发展。

(二)传承与发展模式

传统文化的特性决定了其保护与传承方式的是多样性。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视传统文化的具体形态与存在状况,建立起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保护、传承、创新机制。对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以及民歌杂技等,将口传心授、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单一传承模式,变为多种传承模式。

1.传承模式的发展

除了民间艺人及专业团体对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学习、传承之外,应积极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融合现代教育新模式,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体系,让专业院校的老师、学生们学习、传承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让更多的研究者们学习、了解他们的文化精髓。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学与素质教育活动中。

积极发挥专业团队优势,组织传承人、科研人员、教师共同为这些传统文化编写具有专业性、通俗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普及性的传统文化教材。通过他们的学习与研究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喜欢,并将这一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更多更大的平台介绍给世界。

2.内容形式的发展

以传统文化单一的表演内容、形式为基础,结合专业技能知识,加大表演技能、拓宽表演视觉、融入更多现代化的思想理念及内容,让更多年轻人接受传统文化、学习传统文化、爱上传统文化。

3.思维模式的发展

(1)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积极吸纳、聘请国内外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研讨,建立专家咨询、研究论证等工作机制。依托一些专业文艺团体,搭建形式各异的展演平台,为扩大其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展示的舞台,创造与展示具有现代舞台感的传统文化。

(2)借助现代化的表演手段,结合数字化的舞美设计,让这些古老的传统文化从内容、服饰、道具、音乐、表演上耳目一新,给这些传统文化注入新的生命力,以新的表演形式展示给世人,让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大放光彩。将这些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采取完整有效的学习、保护、传承措施基础上,进行行之有效的发展。

总之,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宣传力度,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将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传统文化成为对全民族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绝不能让宝贵的文化遗产在我们这代人手中萎缩和消亡。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教育部规划性项目“西藏传统歌舞‘卓之传承与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XZJA760001。

参考文献:

[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艺术研究院编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

[2]喀什地区文化体育局.喀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

[3]丹增次仁.西藏民间歌舞概说[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

[1]才旦卓玛:西藏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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