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振兴苏区”的现状调研及建议
2016-05-14
编者按:
老区的现状如何?怎样振兴,加快发展?省政府参事室的同志,怀揣对历史和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深入粤赣闽部分原中央苏区,潜心调研,形成了一份关于我省原中央苏区的调查报告。文章所列状况,全面准确;剖析原因,深刻精到;提出建议,颇具操作性。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本刊特发该文,以飨读者。
同时,奉上“梅州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成效初见”一文,让人们窥见我省老区面貌近年来正在发生改变—老区的春天来了!
但是,毕竟老区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让老区同步实现小康,仍需老区人民和全社会继续共同努力!
摘要:“振兴苏区”工作事关“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事关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历史责任,更是当务之急。然而,我省“振兴苏区”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且在思想认识、氛围营造、规划指导、政策配套、财政投入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调研组立足存在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十条具体建议。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力推进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为深入了解我省原中央苏区县的振兴发展现状,省参事室文教组于2015年4月至11月间,先后赴省内韶关市(含南雄、乐昌、乳源)、梅州市(大埔、梅县)、河源市(和平)以及江西省赣州市(含兴国、瑞金、寻乌、龙南)和福建省龙岩等地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纳入国家发改委《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范围的原中央苏区县共有13个,包括梅州市所辖8个县(市、区),河源的和平、连平、龙川县,韶关的南雄市和潮州的饶平县。
自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下发以来,中央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赣南等苏区振兴发展,始终深切关怀。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闽粵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 构建了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我省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先后召开了“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会议”以及“《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工作会议”。改革开放以来,前省委书记林若同志为首的省老促会为解决老区人民“五难”(行路、读书、就医、饮水、照明)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几年在省 委、省政府加强扶贫“双到”、“双转移”及加快粤东西北发展战略的有力推动下,我省振兴苏区的政策倾斜明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加快,资源性工业结构得到初步调整优化,特色农业和红色旅游发展较好,教育医疗条件得到改善。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区位因素不佳,自我发展能力差,我省大部分苏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严重落后,与赣闽苏区的发展差距较大。
(一)形势严峻。
我省的原中央苏区地区与相邻的江西赣州、福建龙岩的原中央苏区相比,在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1.经济水平的差距。我省原中央苏区地区总的经济水平普遍低于相邻的赣闽省的原中央苏区地区,有些指标相差甚大。我省梅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对比,龙岩市2014年全市GDP为1621亿元,经济增长速度9.7%,人均GDP为6.27万元;梅州市2014年全市GDP为885.85亿元,经济增长速度8.5%,人均GDP为2.05万元,不足龙岩市的30%;与福建毗邻的梅州市大埔县与福建省永定县相比,2014年大埔县人均GDP为1.7万元,而永定县人均GDP达5.2万元,是大埔县的3倍多。
2.资金投入的差距。由于固定资产投入直接关系到发展速度,调研中我们梳理对比这一数据发现,由于国家扶持和地区主观努力等差异,我省原中央苏区地区的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与邻省相比,差距巨大。2014年龙岩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6.14万元,赣州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1.68万元,而我省梅州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0.94万元,仅相当于龙岩市的15%、赣州市的56%。
3.扶持政策和力度的差距。一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差距大。龙岩市原中央苏区地区从2009年以来就享受国家西部政策,赣州市2012年以来也享受国家西部政策。而我省原中央苏区地区至今未能享受。据梅州市发改局统计,我省原中央苏区应获得支持的项目现行政策标准与国家西部地区优惠政策标准尚有差异的项目共计4大类104项。以基本建设投资类项目为例 ,中央财政对我省原中央苏区项目未补助的有24项,补助标准低于西部政策标准的34项,而补助标准与西部政策标准相同的仅有“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一项;二是省级扶持政策力度差距大。江西省自《若干意见》出台以来,迅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对接领导小组,把支持原中央苏区地区建设的70项内容分解落实到省级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对接领导小组派员长驻北京,负责与国家对口部门的联系和对接。福建省经人大通过于2012年9月颁布《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把支持老区、原中央苏区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另外,福建、江西两省省、市、县各级均成立了苏区办或老区办,而我省目前还没有专门机构; 三是赣南的每个苏区县都由中央的两个部委直接定点帮扶,央企在赣闽苏区也有挂钩帮扶,而我省苏区却得不到如此力度的帮扶。
(二)任务艰巨。
我省苏区县不仅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地区,也落后于外省同类地区。面积广、人口多、现状差、后劲不足,要同步实现小康,任务非常艰巨。
1. 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我省苏区县人均GDP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3,全国平均水平的1/2。由于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影响,苏区县发展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总量小,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单一,产能落后;地方可支配财力有限,自我发展能力十分薄弱;民生事业欠账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差。
2.基础条件差,发展任务重。由于我省苏区县公路交通、农田水利、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基础设施落后,还基本谈不上公共服务均等化。调研中发现,福建省原中央苏区早已实现县县通高速、镇镇有干线、村村通水泥路,而我省梅州市大埔县去年才通高速,许多革命老区村道路况差,村民外出仍靠步行,买卖物资仍靠肩挑手提。
3.贫困人口多,发展包袱大。我省苏区县大多处于老少边穷地区,农民收入低,未脱贫人口较多。
4.遗址保护难,史料征集弱。我省苏区县和革命老区遗址保护和修复工作面临困境,史料征集力度弱,影响了红色氛围的形成与渲染。
(三)时间紧迫。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十三五”期间广东省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确立2018年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
胡春华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对于广东来说,“突出短板在粵东西北地区、民生社会事业和贫困人口”,而原中央苏区地区恰恰又在三大短板方面处于发展洼地。2014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48元,而和平县仅有16120 元,只是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2015年10月胡春华书记在梅州市调研期间作出指示:“要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肩负的责任;二是要研究和对接好中央的扶持政策和项目安排;三是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内苏区老区的支持;四是要保护好红色资源。
加快原中央苏区地区的发展是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的首要任务,对于原中央苏区地区来说,要在三年时间里改变落后现状,补齐三大短板,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足。振兴苏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我省能否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务必充分认识振兴苏区的重要性。赣闽两省在“申苏”、“申老”工作中走在我省前面, 在对于原中央苏区的省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也大大强于我省。目前我省还未成立专门的振兴苏区工作机构,亦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为原中央苏区地区做了很多工作,但相比赣闽,仍是“雄关漫道”,仍需“快马加鞭”。
2.红色氛围不足。原中央苏区是新中国的摇篮,是“中国梦”的源头和起点。重视宣传和建设原中央苏区利于铭记革命历史、弘扬苏区精神、传播红色文化。但我们调研中发现,有不少公务员至今仍然数不齐我省有13个县列入原中央苏区发展规划。苏区县对红色资源的整理保护也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素有“小延安”之称的和平县古寨镇嶂下村是抗战时期和东游击队总部及和东行政委员会所在地,为发挥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当地政府最近作了初步修缮及相关规划。但因地方财力有限,至今路不畅、车难行,旧址杂草丛生,满目疮痍。敬重苏区、关爱苏区、扶持苏区的社会氛围不浓。广东要发展特区,也要振兴苏区,既要勇创新路,也要守护来路。
3.长远规划不足。为配合《规划》的贯彻落实,省发改委下发了《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方案》,此《方案》仅就我省苏区振兴工作进行了相应规划和分工,尚未明确提出我省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另外,原中央苏区地区同属于山区欠发达地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如何妥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怎样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怎样推进开放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这些问题都亟需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结合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战略要求,结合原中央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长远谋划。
4.优惠政策不足。调研中发现,我省苏区县享受的优惠政策在中央和省级两个层面都远不及赣闽两省。由于中央层面认为我省属于东部发达地区,不宜比照江西、福建原中央苏区县政策,因此优惠政策对我省的倾斜相对较少。在省级层面的政策优惠力度,我省的苏区县同样不及相邻省份。以我省和平县与接壤的江西省定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例,定南县享受中央补助500/生/年,享受省级补助450/生/年,而和平县却没有任何补助。
5.政府投入不足。苏区县自身发展能力差,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中央“不让一个苏区掉队”的庄严承诺,必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调研中,苏区县的同志向我们反映最多的就是缺项目、缺政策、缺资金、缺人才。地方申报的项目无法得到上级的支持,巳批复项目因无法提供配套资金而搁置;教育、医疗等民生建设引入人才和留住人才举步维艰;地方财政多为吃饭财政,投入往往力不从心。
三、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加快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全局性的政治问题,也是党和政府的历史和现实责任。在步入“十三五”之际,全省应统一思想,统一部署,将苏区振兴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议在摸清实际情况、找准发展差距的基础上,尽快召开全省振兴苏区工作会议,并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扶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提振苏区发展信心,动员全省上下“同心干”,开创新时期苏区发展新面貌,力保全省同步实现小康。
2.分清责任,明确担当。苏区是全省的苏区,苏区振兴不光是苏区本地的责任。必须对振兴苏区“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政策优惠、适度倾斜”。一方面,省里应更积极为我省振兴苏区县争取同等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应全面制定我省振兴苏区的配套政策。苏区县应主动加强和省里的对接工作,主动跟进、积极汇报,形成多方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应重视专门机构负责联系央企,策划央企对我省苏区县的定点帮扶或项目帮扶。
3.成立机构,协调落实。目前,赣闽两省均设置了专门机构负责振兴苏区工作。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对《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一名省领导牵头分管。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省级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以有效保障振兴苏区工作的正常运转。各苏区县也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上接下联。如受编制所限,建议可在民政部门加挂“老区工作机构”的牌子,强化统筹协调此项工作的力量和责任。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老区宣传工作,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是自觉秉承党的群众路线和优良传统的需要,是促进老区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要大力宣传老区历史、苏区精神,各方互动形成老区宣传合力。结合重要的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老区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集中力量抓好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心苏区老区,与老区苏区人民心连心的舆论宣传;突出党委和政府扶特政策的宣传,突出加快民生发展的宣传。总之,要开展多层次、多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重视苏区、扶持苏区的浓厚氛围。当前应重视抓紧革命遗址的修复和保护以及相关史料征集工作,为营造红色氛围留存历史和物质的见证。
5.制定规划,精准振兴。将扶贫开发与振兴发展相结合,在输血的同时强化造血功能。苏区振兴发展工作,要以扶贫为抓手,以提高自身发展能力为目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思想,借鉴赣州市精准扶贫经验,在解决贫困问题的同时,充分利用苏区的各种资源制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实现特色发展和精准振兴。当前,“精准扶贫”工作正在“建档立卡、全面核查、精准台账、动态管理”。因此,在这一规划阶段,建议省里对苏区县的精准扶贫特定一个较高的标准。
6.统一政策,普惠红利。调研中发现,不仅省内外的苏区县在享受中央和省级优惠政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省内13个原中央苏区县在享受省级配套政策方面也有所不同。建议省委、省政府统一明确苏区县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于中央财政对我省苏区县未补助的或补助标准低于西部政策的项目,由省级财政按照西部政策予以补齐,保证苏区群众能够同等享受社会发展的红利。毕竟,苏区的红利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7.加大投入,取消配套。建议中央分配给广东省苏区县的各种专项资金,应全部专项安排给原中央苏区地区。调研中了解到,苏区县的干部群众强烈要求,中央的专项资金不要与其他经费捆绑打包下达。同时,建议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苏区县的资金支持力度;建议认真梳理中央的优惠政策,出台省级配套政策,提高政策含金量;建议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考虑原中央苏区地区的实际困难情况,减免或取消难以筹措的“配套”资金。
8.突出特色,强化帮扶。当前全省对粤东西北山区的对口帮扶已有整体部署,但尚未将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凸显性地纳入对口帮扶的视点。因此,建议在新一轮扶贫“双到”工作的部署中,要在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上下定决心、落足功夫。并强调对口帮扶要保质保时,不得延误,不准掉队。
9.对比梳理,用好政策。目前福建省老区办已经编印了《老区政策汇编》一书,同时定期编印《福建老区发展手册》,江西省也组织专人编写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明读本》,将政策红利转化为老区发展的实际效益提供政府决策参考。建议由省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政策梳理工作,将《规划》中明确的优惠政策和我省现行的优惠政策进行对比梳理、分类比照,以指导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精准掌握政策、主动对接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合力推动政策落实。
10.制定法规,依法长兴。发展老区、振兴苏区,是历史责任,也是当务之急;是累积的欠债,也是永远的感恩;是党的宗旨使命,也是老百姓的人心所向;是广东实现率先小康的攻坚鏖战,也是实现“中国梦”固本强基的战略工程。为老区、苏区的历史、现实及未来着想,这场鏖战既要确保这三年速战速决、决战决胜,更务求老区苏区的长治久安,长盛不衰。而老区、苏区的振兴发展,虽属一地一域,但亦必然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诸多领域。为此,建议我省借鉴福建省的先进经验,由人大尽快制定颁布《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条例》,确保老区、苏区的振兴发展有法可依、依法实施,保障“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