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
2016-05-14蔡玥俊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大中城市,在给人们带来行为模式、交往方式变化的同时,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可能发生的民族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民族问题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相应的机制来解决现实存在的民族问题。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民族问题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90-01
一、城市化的含义
城市化又被称为城镇化或是都市化。从广义上来看,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变化的过程,具体指的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化城市的转变,这种转变包含了人口职业、产业结构、土地以及地域空间的变化。从狭义上来诠释,城市化是指农业人口不断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
农业的发展为城市经济提供了资金的积累,因而,农业发展成为了城市化的初始动力;而工业化促进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成为了城市化的根本动力;劳动力市场化使得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得以实现,产品的市场化让城市化在广阔低于的展开得以成为现实,由此可见,市场化是城市化的直接动力。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开放了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村人口为了谋得更好的生存而涌向城市,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在《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中》提到,中国城市化率突破50%,这个数据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关键的发展阶段。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
1.城市少数民族意识增强而引发的民族关系问题。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让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涌入了大中城市,这也带来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交往方式和人际关系的转变。与此同时,少数民族人口大量涌入以汉族为主体的城市也让各民族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联系更为密切,相互之间的了解也更加深入。随着不同民族的交往不断加深,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也将逐渐增强。尽管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数在逐年递增,但汉族依旧是生活在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中的主体民族,因而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会在一定程度上高于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他们对于自身民族的发展和历史地位尤为关心,并且十分重视其他民族对于自身民族的文化、宗教、语言、习俗等方面的尊重程度。这种民族意识的增强在合理的范围内能够帮助本民族的发展和进步,但若是没有做出积极的引导,则有可能出现因过分强调民族特点和民族利益而产生的 忽视或损害全局利益的极端民族主义倾向,进而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造成民族关系的不和谐。
2.因不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或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民族冲突。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选择进入城市求学、谋生。国家在民族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但目前的现状是,城市中的一些行业和部门以及其管理人员对于少数民族不甚了解,对于党和国家所制定的民族政策更是知之甚少,如此一来,自然无法行之有效地执行和落实相关政策,从而导致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时常会出现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忽视少数民族人口的合法权益,对于事件处理不及时或不公正;亦或是,在市场管理中因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的不了解而造成误会和纠纷;在工作和生活中歧视少数民族等现象。这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会导致民族关系的紧张,进而引发城市民族问题。
3.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民族宗教问题。
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虽然生活在与本民族相距甚远的城市当中,但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往往保持着本民族的固有特性。然而,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时常出现的一些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甚至违背了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一系列事件严重伤害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感情,从而会造成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甚至造成地区冲突如。
三、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法律保障体系。
城市民族法律法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就现状而言,我们目前的法制建设还显得有些滞后,相对于日渐加快的城市化进程来说,当前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解决所出现的所有问题,这也导致了在城市民族工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合法权益的实现,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加强对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
对于涌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首先应对其做好相应的教育、就业等有关方面的知道,提高其整体的素质,为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城市生生活奠定基础,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行长期有效的协同监管。其次,应畅通诉求的渠道,构建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做到为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忧解难。
3.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向来是民族问题中的敏感因素,因此,在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民族问题时,自然要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具体可分为几个方面:
首先,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建筑特色,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要尽量照顾少数民族的需求,将宗教场所的建设、少数民族民居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
其次,加强对民族政策的宣传和教育,使企业、政府及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党和国家的相关民族政策,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因对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民族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偏差和失误。
参考文献:
[1]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修订版)[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2]吴仕敏.中国民族理论新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3]马戎.民族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蔡玥俊(1990-),女,汉族,江苏人,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