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信访稳定工作的思考
2016-05-14张存超
张存超
摘要:面对新的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深化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加强信访制度建设,畅通信访工作渠道,着力构建依法、高效、有序、规范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从而有效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企业;稳定;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14-02
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维护稳定是企业稳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国有企业内部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一些利益冲突日趋激化,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研究和做好信访工作,充分把握维稳工作特点,确保在处置中争取主动,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中一项不容忽视的内容,也是推进国有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上访成因繁多,化解难度增大。
过去国有企业信访内容相对单一,主要是反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而现在信访所反映的问题门类繁多。一方面,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部门行业多,牵扯人数多,跨度大,主体成分复杂,当事人诉求又不尽相同,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增加了实际操作难度,延长了解决过程。另一方面,上访中直接涉及职工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及群众期望值超出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很难化解,特别是有理与无理要求交织在一起的情况,既容易引起相关群众的共鸣,也增加了思想疏导工作的难度,因此极易形成群众长时间的重复上访。
(二)上访主体增多,诉求目的明确。
从信访人员的职业构成来看,以前的信访主体集中在某些特定的阶层,而现在信访主体遍布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信访人员身份错综复杂。由于历史、政策等原因,少数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家属的利益保障不到位,致使他们心存怨气、心理失衡,形成了稳定隐患。近几年,先后有劳务工、内退职工、下岗分流职工、协解职工等不同群体,通过集会、静坐、越级等形式进行非正常上访,这些上访最终诉求集中于个人物质利益主张的占到总数的90%以上。
(三)无序信访加剧,接访层次提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深层次的矛盾引发出现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现象愈演愈烈。大多数职工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部分职工撇开正常的解决渠道,不经任何程序、任何约束,一切按自己的主观意愿,随意到任何一级机关反应问题。加之经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办,一些信访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于是,上访人相继效仿,以至于层级越高的信访部门信访接待量的增加越是明显,基层信访量却反而有下降趋势,有的还是负增长。
(四)群体信访突出,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有多项重要改革措施相继出台,触及了多个层面、不同群体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旦出现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矛盾,而是群体性矛盾。使得上访由以前的单个、多个上访逐渐向成片、成批的群体上访方式转变,渐渐形成了上访之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频率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五)法律职能弱化,信访压力骤增。
一方面,目前打一场官司,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这对于并不富裕的职工来讲,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且打官司时间长、落实难并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大部分职工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国有各级党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重视程度要远远超过其他方式,有的单位甚至把处理信访工作与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这就给职工形成一种错觉:上访比打官司快、比打官司好解决、比打官司受领导重视。
二、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个人利益受到冲击。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历经经济体制转轨、职工下岗和买断分流的阵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直接触及到部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内部矛盾和问题。
(二)职工思想观念滞后。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按需分配的大锅饭原则,国有企业也不例外。虽然国有改革工作已开展多年,但部分职工还是存在着分配上平均主义,比收入不比付出;择业上依赖国有,不敢也不愿让子女走出去,这些都是思想观念落后的具体表现。
(三)信访制度还不健全。
《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部门具有督促检查权、处分建议权和完善政策建议权。可以说,《信访条例》从法律的层面上已为信访部门处理问题提供了足够的权力,但不容忽视的是它只是针对政府信访机构的责权做了原则性规定,对于企业信访部门来说缺乏可操作性,相关规定无法对号入座。因此,国有企业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显的力不从心。
(四)问题处置相对失当。
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是企业维护职工权益的体现,但是,一部分职工利用国有企业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内部矛盾的时机,提出不合理诉求,部分单位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按原则办事,而是一味妥协退让、有求必应,上访者却得寸进尺,纠缠不休,最终使事态扩大激化,甚至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作风存在问题。
少数基层干部没有将职工来信来访视为联系职工、了解民情的渠道,个别单位和部门接访态度冷横傲慢,对职工群众的正当要求不愿作合理解释说明,只是一味加以训斥,从而引起群众的误解而导致上访。
三、国有企业信访稳定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机制,落实稳定责任。
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动员和组织全部力量共同维护企业稳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提前化解内部矛盾。完善矛盾合力化解机制,建立信访稳定项目组管理运作办法,明确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坚决做到经常问责,敢于问责,严厉问责,努力提高维稳工作水平,为企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超前预防,化解问题苗头。
一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存在的“冷、横、硬、拖、推”的现象,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为民服务”的观念,耐心热情地接待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二要强化排查调处。抓好重点人员的排查,把历史遗留的老上访户,利益调整受损群体作为重点,始终做到心中有数;抓好重点部门、单位的排查,掌握一线情况,了解职工心声;抓好重要时期的排查,加大政治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信访排查力度,分析、把握本单位、本部门的信访形势,做到未动先知。三要正确处理好初次上访问题。对待职工上访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特别是接待初次上访群众,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做到思想上不掉以轻心,态度上慎之又慎,工作上注重实效,在感情融通和心理贴近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全力做好转化和调解工作。
(三)教育疏导,消除模糊认识。
要高度重视职工日常普法教育,继续开展以《信访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诉访分离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法规教育活动,切实改变上访人“信访不信法”的不良心态,引导职工依法有序上访。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重信重访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打消其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正和精神诊疗。对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有非正当上访行为的重复上访人员,要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畅通渠道,释放不满情绪。
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权益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国有党委同职工群众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并迅速化解矛盾的重要措施。因此,做好信访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一要拓宽渠道。公开接访地点、举报电话,构筑与职工群众沟通交流的快速通道,为职工群众的及时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二要热情接待。三要有效回访。
(五)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
不可否认,部分上访人员生活确实困难,有的还属于特困家庭,作为国有企业,有义务给予其必要的帮扶救助。一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平稳有序推进;把握好政策的出台时机,做到因事、因地制宜;把握好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二要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同时,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到突出的位置,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国有待业人员提供有效服务;在扶贫、社会保险等工作中,对特殊群体要采取特殊政策,对弱势群体给予救助和扶持,努力减少特困人口。三要在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职工群众长远利益的同时,更多地关心职工群众的柴米油盐、安危冷暖、看病入学、就业保障等具体利益问题,让职工群众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从源头上减少内部矛盾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当前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只有结合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健全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才能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有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
[2]田梦:《信访工作百科全书》,银声音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