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贪欲囚住的自由
2016-05-14金戈
金戈
1954年出生的樊甲生,曾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本来,他的前途一片光明,可惜,却因贪欲熏心,“三罪并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本文为樊甲生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大会上的忏悔实录。
蜕变,从到市里任职后开始
我父亲是井冈山时期的老红军,打小起我就受父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在良好的家庭环境的熏陶下,我没有纨绔子弟的一些陋习,发愤读书,品学兼优。
1972年,我高中毕业后,作为知识青年下放到湖南省资兴县城厢公社光明大队,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认真、刻苦地磨炼自己的意志,虚心向当地的贫下中农学做农活,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受到社员群众的喜欢,被树为“知青”典型。由于我的良好表现,第2年我就入了党,并立下为共产主义伟大事业奋斗终生的豪言壮语。下乡4年后,我被招了工进了城。为了用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我发奋学习,于1982年考入湘潭大学中文系读书,毕业后录用到郴州地委工作。1987年元月,33岁的我被组织上安排到安仁县任县委副书记,不久又任县人民政府县长,40岁任该县县委书记。在县里工作的14年中,我尽职尽责,注重廉洁自律,因此在当地群众中的口碑也不错。
进入新世纪,我被调到郴州市委宣传部,翌年任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同年,中央组织部安排我到国家建设部挂职锻炼了一年。回来后,我就担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分管工业、交通等工作,2005年还担任了市委宣传部部长。
说起来,我的蜕变是从到市里任职后开始的。
2001年,我在挂职期间,县里的一个老部下到北京来看我,送给我5万元。这是我从政后第一次收下的礼金。面对这笔“巨款”,我心里确实是有些忐忑不安的。但一想到自己曾经“关照”过对方,况且又是非常熟悉且信得过的下属,他诚心诚意地送,也没有提出任何要帮忙解决的事情,于是我就心安理得地把礼物“笑纳”了。后来,这个老部下为开办煤矿找到我,所谓拿人手短,我只好利用职务之便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打招呼,也先后七次收受其贿赂共42万元。
郴州是湖南省著名的“煤仓”,煤炭资源十分丰富。2004年上半年,何某因与他人合伙开办的一家煤矿一直没有办到开采许可证,就委托股东彭某办证。因开采煤矿只有省国土资源厅才有权审批,彭某等人决定以市国土局有权审批的石墨矿申报。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的妻弟,向我传达了事成后送我该矿股份的许诺。我了解相关情况后,明知当时市政府有明文规定石墨矿面积达不到申办条件的不能办证,却仍然帮他把原本不能办的采矿证顺利办了下来。对方给了我2%的股份,后来又以回购方式买下,给了我70万元,我妻弟拿了60万元。
2004年至2006年,我接受吴某请托,为其办煤矿、建加油站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先后三次收受贿赂共35万元。我还为侯某办煤矿等打招呼,三次收其贿赂共计美元3万、人民币10万元。
2004年,我有个朋友投资办铁矿,请我给县政府领导打个招呼,提供一个良好的办矿环境。我专门安排时间与县领导一起到办矿现场给县里提了要求。2005年春节期间他分两次共送给我2万美元,说你的小孩在国外读书,需要外币。当时我的确需要外币,就接受了。
在市里任职这些年,逢年过节,亲朋好友送来礼金,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有的拒绝了,有的也接受了。就这样,我单独受贿117万元人民币、美元和港币各5万元,还与妻子共同受贿70万元人民币。而为了达到职务升迁的目的,我还先后九次送给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某现金共计60多万元。
往上走走,我摆脱了“原地踏步”
2006年8月18日,本来是个“发要发”的吉利数,对我却是个大难临头的日子。这天,省纪委正式对我采取了“双规”措施。此前的几天,省纪委找我和妻子调查、谈话,我知道纸包不住火,与妻子主动交代了受贿等有关问题。9月8日,我被刑事拘留,12天后转为逮捕。
2007年10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我犯受贿罪判15年,犯行贿罪判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我妻子犯受贿罪判5年。我们受贿所得赃款231.9万元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家庭财产408.8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我不服,上诉到省高院,被高院审理后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我总是回忆并思索当初自己究竟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
主观上,我虽是一个入党30多年的领导干部,但并没有真正从内心深处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才是根本问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面前,我心甘情愿做了金钱的俘虏。我在县级主要岗位上任职多年,那个时候尚能勤奋工作,严于律己,但到市里工作后,思想就慢慢变了,想自己的事多了,想群众的事少了,为自己谋利多了,为群众谋利少了。思想防线一放松,金钱至上的邪念就乘虚而入,并诱惑着我一步步走向违法的道路。
外部环境对我的影响也不小。改革开放后,一些不良风气在社会上开始抬头,如享受攀比的风气,以权谋私的风气,跑官买官的风气。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开始注重衣食住行的档次,讲究出行和接待的规格,而这些都需要有经济实力来保障,“傍大款”就成了解决问题的捷径。在讲究面子的同时,我也越来越看重职位上的升迁。在我任县长、县委书记的那十年间,不少同僚已被提拔,有些“后起之秀”甚至还在职务、级别上走到了我前面。论学历论能力论政绩,我不比别人差,我很费解是什么原因让我“原地踏步”?有一次,一个同学跟我开玩笑说,你只知道干工作不知道跑关系,现在当官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你呀该醒醒了。我说,我没有这种习惯,再说也没有钱啊。同学笑言“事在人为嘛”。我后来想想,他说得也有一些道理。那些和我同级的领导干部能做,我为什么不能做?他们这样做上去了,我为什么不跟着走?一个朋友知道我为人清廉,积蓄不多,主动提出给我想办法,解决资金问题。有了朋友的资助,我往上走的底气就足了,每逢过年也试着往上走走。于是,一次、二次……上级领导对我的“了解”也逐步加深。不知不觉中,我滑入了犯罪的深渊。
失去自由后的反省
身陷囹圄,我多次反省自己。从国家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成为一文不名的可耻罪犯,我得到了很多教训,足以铭记终身。
在县里任职期间,我始终保持着积极进取的状态,千方百计为改变经济发展落后的面貌,没日没夜工作。我还把一家老小从市委机关搬到县里安家落户,力图集中精力把工作做好 ,做出政绩来。到市里任职后,感觉工作轻松一些,贪安逸、图享受的思想逐渐滋生。比如:在用车上,由“桑塔纳”换成了“奥迪”;在出差上,由住普通宾馆到要求四星级以上宾馆;在工作上,多了些私心杂念;在利益上,把个人利益放在群众利益前面;在学习上,开始重形式轻内容,不求甚解。我的思想蜕变过程说明,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导航,整天为自己为家庭考虑,为极少数人谋私利,必将被人民所抛弃。
以前,我坚持逢年过节不收礼送礼,建设项目不打招呼,进城不带个体老板。到市里任职后,我最初仍然坚持“三不”原则。但一段时间后,我发觉这样做的后果是自己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工作圈子里的人也觉得你不近人情,与一些领导的关系也不温不火。是坚持前者,还是随波逐流?我面临着一个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遗憾的是,我最终没能守住“底线”。人的欲望永远没有止境,拥有了稳定生活还要去追求安逸,拥有了安逸生活还要追求奢侈享受。欲望是贪婪的药引,只要你的欲望没有尽头,生活就永远找不到快乐。其实,知足常乐,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尤其是自由,就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尽管我也参加和组织过多种政治学习,包括法律知识,但系统全面学习不够,联系个人实际解决思想问题更少,特别是对法纪学习马马虎虎极不认真,错误地认为,收受红包礼金顶多是违纪,人家不也在收吗?于是膨胀的贪欲改变了自己的正常思维,吞噬了头脑中的理性。无情的事实告诉我,公正的法律告诉我,只要你做了违法的事,就会有痕迹,就留有证据,就会落入法网。不论你官居高位,都逃不过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法治社会里,没有特殊公民,更没有特殊公仆。
“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我就是不知道遏制贪欲而失去了原来拥有的一切。明朝吕坤说:“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歇力便下流;力善如缘无枝之树,才住脚便下坠。是以君子之心无时而不敬畏也。”我的蜕变,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自觉坚持“防欲力善”。“欲不除,如蛾扑灯,焚身乃止。”我的堕落,充分证明了贪欲是一切祸患之源,一旦缺少自律任其无节制地奔泻,就会招致欲望之舟脱手而去,精神和生命滑向罪恶的深渊而难以自拔。而“防欲力善”更是如逆水行舟、无枝攀树,必须要有恒心和毅力,始终保持诚惶诚恐的心态,无一时不尽力,无一刻敢放松,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不为权所屈,不为利所动,不为名所惑,牢牢压制住贪欲,才能保证把善念化为长久的行动。
亲手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与不幸。犯罪使我感到从天堂坠入地狱的痛苦,这种痛苦,是痛心疾首又无地自容的难受,是度日如年难有尽头的煎熬,可惜人生不会重来。我的悲惨结局足以告诫国家公职人员:
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特别是重权在握又撑顺风船的时候,决不能忘乎所以。正确对待职务和权力,珍惜今天的地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用亲情代替原则而以权谋私。
一定要把握好自己,走好每一步。人生的路难免有荆棘,有坎坷,甚至是陷阱。想问题做事情要常自警自律。绝不要不可为而为之。
一定要知足常乐。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严控贪欲的膨胀。如果不能守法戒贪,为官与为囚仅仅是一步之遥。而只有深陷囹圄的人,才会感受到自由的珍贵。
(附记:樊甲生因服刑改造表现突出,四次得到法院减刑共5年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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