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
2016-05-14
中国报道 2016年9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深港通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 李克强指出,在沪港通试点成功基础上推出深港通,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在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启动深港通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共享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成果,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深港区位优势,推动内地与香港更紧密合作。
评论精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
深港通复制了沪港通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是境内交易所再度与香港交易所建立的连接机制。启动深港通是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又一重大举措,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公募基金可参与深港通业务,相关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的政策执行。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
深港通和沪港通都属于股票通,不久,这个模式可以延伸到更多资产类别,比如债券通和货币通,为境内外投资者和两地业界带来更多机遇。作为一项创新的互联互通模式,沪港通和深港通着眼于长远和未来,其升级和完善将是循序渐进和持续的。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
深港通开通以后,一方面,从投资理念来看两地市场都有互相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从流动性来看,两地资金流动都会加剧,使得香港、深圳和上海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一个大市场,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强化三地整体上的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