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世界分布 树立发展坐标
2016-05-14
分享经济最大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通过促进社会协同合作,提升供给能力,优化供给结构。《时代周刊》将分享经济称为“未来10年改变世界的十大思想”之一,《彭博商业周刊》也将分享经济的出现列为近85年来出现的最重大创新之一。当下,分享经济风暴正席卷全球,逐渐形成三个世界分布:美国是全球分享经济的翘楚;以英国、法国、德国和西班牙为代表的欧盟分享经济领袖国家,以中国、印度、新加坡和以色列为代表的亚洲分享经济四小龙国家,再加上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两个北美洲和大洋洲的代表,10个国家构成了全球分享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欧洲以荷兰、意大利、瑞典和俄罗斯为代表,亚洲以日本、韩国为代表,拉美以巴西、墨西哥为代表,形成分享经济的8大未来之星,发展势头不可小觑。我们借鉴几个代表国家的发展,来探寻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坐标。
美国:策源地到翘楚
美国是分享经济发展的源头,世界上有关分享经济模式创意的种子大多都是先在美国萌芽开花。美国也是分享经济发展最为充分的国家,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分享经济的翘楚,企业数量超过400家,融资规模近200亿美元,不但是分享经济创业者的天堂,还在多个行业诞生了分享经济独角兽企业。
2015年,代表性企业的汽车分享服务Uber在美国纽约的司机人数从16万猛增到超过40万。相关分析数据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41%的美国商务人士出差时首选Uber,这对租车业异常发达的美国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消费趋势转向。住宿分享服务Airbnb在美国不仅深受个人消费者青睐,很多小企业也倾向于员工出差时在Airbnb订房间以节省开支。以美国前十大城市的业务量来看,目前占到总业务量的40%,而传统酒店的这一数据仅为13%。
美国分享经济能在四五年里迅速发展壮大,对决策者和监管者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美国联邦政府的态度比较谨慎,而各地政府在新兴商业模式同传统行业以及传统监管方法的冲突上,因每个地方有不同的需求和文化、经济社会条件也有差异,导致“执法尺度”也各不相同。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PUC)最初把Uber视为出租车公司,认为它们无照经营,对其下停运令、开罚单。但2013年9月,经投票一致同意把该类公司归入一个新的类别——交通网络公司,并针对其制定了法规,加州由此成为第一个承认这种新兴业态的州。此后,美国约有20个州对交通网络公司进行了立法。Uber和Airbnb等分享经济在美国逐步经营合法,某种程度上得益于不同层面的决策者和监管机构能够与时俱进。美国的一些做法可资借鉴:比如,明确分享经济业态不同于传统业态的新定位,不以传统法规强加于分享经济实体;注重消费者权益和安全保护等公共政策目标方面的监管,引导分享经济实体向良好监管和自律的方向发展;设计一些专门针对分享经济实体服务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等等。
英国:中流砥柱
分享经济的滚滚热力正辐射至欧洲各国,英国的态度是最为积极,也是发展较早的,目前其发展程度超过法国、西班牙和德国三国的总和,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据普华永道2014年8月数据,英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5亿英镑,到2025年规模可达90亿英镑。英国分享经济最强的企业主要集中在P2P借贷和融资领域,Funding Circle是全球第一家允许融资资金超过1亿英镑的股权融资网络平台,Zopa则是同行业中最古老的P2P借贷平台。除此之外,在交通、二手物品交易、教育和知识领域分享经济都发展得不错。
英国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从政策等层面予以鼓励支持。2014年9月,英国商务部启动了一个独立调查项目,评估分享经济带来的益处及对传统商业构成的风险、政策法规以及消费者利益保护等内容。2015年3月,英国发布了政府对策,其中有经济扶持政策,如试点“分享城市”;建立数据收集和统计制度;开放政府身份核实系统和犯罪记录系统;将分享经济纳入政府采购,探索政府资产参与共享;消除数字鸿沟与鼓励保险;简化税制;还涵盖了一些具体建议。这让英国正式迈出了成为“分享经济全球中心”的第一步。同年,英国还成立了一个规范及监管分享经济的行业平台,是与政府紧密合作的独立机构,对新加入的公司实行人员培训、保障消费者交易安全及处理投诉建议等。不仅如此,英国政府督促保险商设计更多的保障服务、去除短期租赁的法律障碍、鼓励人们开放更多房屋短租等等。这些无疑对创业者和消费者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使得分享经济迅速普及开来。
日韩:后起之秀
日韩两国的分享经济发展相比于英美起步较晚,但作为后起之秀发展却毫不逊色。据普华永道数据显示,2014年日本分享经济的市场规模是150亿美元,到2025年可达3350亿美元,目前已覆盖民宿、拼车、医疗、家政、物流、停车等领域,逐渐向时尚、动漫领域渗透。在韩国,分享经济产生了多样化的模式,涵盖教育、图书、旅行、艺术、经验、才能和知识,以及空间和时间的分享等领域。据韩国产业商务资源部测算数据,2015年韩国分享经济规模为4.25~6.58亿美元,占全球分享经济规模的2.8%~4.4%。
日韩两国发展分享经济各有特色,韩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各地政府积极推出相关条例;而日本各地则采取了自下而上式的分享经济试验道路。韩国对于在发展共享事业、提升人民福利上有突出能力和潜力的企业更是给予资金支持和宣传帮助,自2014年开始,韩国各地政府相继推出相关条例。而在日本,地方政府虽无明确规定,但允许各地市民自发积极尝试分享经济,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尽管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分享经济的发展存在冲突,但日韩并非放任不管,两国分别通过修改现行规定并制定发展规划等,积极促进本国的分享经济发展,使分享经济的发展不存在门槛障碍。
日韩两国分别就本国在分享经济领域里所必需的交通领域以及住宿领域积极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在日本,住宿领域的分享经济是其着力方向,主要原因是国外观光客爆炸性增长带来的住宿需求。在韩国,企划财政部拟从汽车共享和住宿等产业形式比较明晰的领域着手,研究相关规制的完善并推进特定地域的示范产业。日韩两国还充分意识到社会闲置资源的重要性,进而发动社会力量来推动分享经济的发展。培养社会意识、建立行业协会,都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分享经济。
参见上述全球分享经济的典型国家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分享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只有政府从组织、资源、宣传和资金等多方面鼓励发展,才能促使本国分享经济快速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