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福建·留住乡愁”航拍八闽古村落摄影大展征稿
2016-05-14
为了运用影像艺术深入挖掘福建古村落的文化底蕴,全面记录展示八闽古村落的建筑景观及人文风采,由福建省文联指导,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和福建新闻摄影学会共同主办的“清新福建·留住乡愁”航拍八闽古村落摄影图片大展,即日起向全省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建于民国以前,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和格局未有大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和历史文化价值,包括未被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摄影组照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角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以组照为主,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2.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不符规格不予评选,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B,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B)。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作品必须是在省内古村落之地,用数码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原创作品,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修改的作品。
5.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解决。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概不支付稿酬。
7.主办单位将出版获奖入选作品集,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8.入选以上证书,可作为加入省摄协的资格条件之一。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200幅,设奖如下:
三等奖以上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发获奖证书,入选作品发入选证书。
四、活动日程
本次活动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截稿(以收件日期为准)2017年元月20日组织评选,2017年春节后举行展览、颁奖。
五、投稿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邮编:350025,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航拍八闽古村大展”字样,咨询电话:0591-83710843,联系人:傅勇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fjs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