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车辆排放检验更严格
2016-05-14
农家书屋 2016年9期
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黄绿标)今后不再核发。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但车辆排放检验依然存在,并且将更加严格。
通知指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此外,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通知还提出,要加强排放检验信息联网核查,推动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