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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也许是为了别离

2016-05-13荞麦

幸福 2016年8期
关键词:斯文打乒乓球荞麦

文/荞麦



相聚也许是为了别离

文/荞麦

我曾经有过一只狗。乡下最常见的黄色小土狗,温顺粘人。现在想来大概并不怎么机灵,而且胆小。有一天,我去上学,它竟然就这样恋恋不舍地一路跟到了学校。

学校离我们家挺远的,每天早上走过去,大概要走半个多小时。更别提还得过两座桥,跨过两条河。到了学校之后,它不能进教室,就在外面待着。我满心甜蜜,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想到晚上小狗还会陪我回家,开心极了。

结果下课的时候,外面一阵喧哗。我们班下课晚了一点,等我走出去的时候,小狗已经被一个高年级男孩子扔下了河。也可能是被他吓到了,自己跳进了河里(事后各种说法不一)。

可以想见,我大喊大叫,哭得歇斯底里,冲过去要跟那个男生打架。老师过来劝阻,却并不真正站在我这边,她只是想息事宁人。小狗在河里游了一会儿,或许游到了对岸,或许没有。我想去救它,但无计可施。我那时大概才一年级吧。

他们可能是骗我的,但他们说:小狗游到了对岸。它大概自己找回家去了,因为小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味道自己回家。

没有人真的了解小孩。就因为这些安慰人的废话,我等了整整一年,或者两年。每天早晨出门时我都忍不住四处张望,有时玩着玩着,忽然像是惊醒了一样,抬起头眺望田野。这段时间里,我看见了很多黄色的小狗,它们看上去都很像,但没有一只是我的小狗。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是我们初中的班长,斯斯文文的。或许有一点过分斯文了吧。乡下的男孩子们对这种过分斯文的男生总难免有点恶意,有点自己意识不到的嫉妒。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他们说我们俩是一对,经常开一些无聊的玩笑。

最开始的时候,我很害羞,而他很愤怒,还跟一些男生打了一架,嘴角都肿了。后来,有一天放学之后,大家都聚在操场上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边打球。他打乒乓球很厉害,就没人想跟他打了。天色也渐渐暗了。我走过去,拿起球拍,说:“我来跟你打吧!”

他愣了一会儿,沉吟半晌,发球了。

周围一片哗然,哄笑起来,但我们一直打一直打,比分还咬得很紧。慢慢声音就小了,他们开始认真看我们打球,打出好球的时候,他们喝起彩来。

于是我们经常打球,双打的时候我们就搭档。看我们这么友好甚至亲密,玩笑就变得不那么好笑了。也没人再多提什么。我们都还很小,除了打乒乓球,偶尔聊天、讨论学习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交往。

升到初二的时候,他却没有来上学。过了几天,全班都知道了:他得了白血病。

我们有几个同学,开始认真约起来,要去看他。我们找人问了医院在哪里,又商量着怎么去。

还没有来得及成行,他就死掉了。

消息传到学校,比起他的死亡更令我震惊的,就是我竟然没有去看望他这个事实。

我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一直推迟着去看望他这件事呢?说不定是出于害怕,还有幻想。仿佛只要不亲眼所见,一切就都不是真的。

我有过那么多的同学,却直到高中才感受到了所谓“同窗之情”。在这之前,因为一直想着要离开家乡,知道跟同学最多不过几年的友情,内心淡薄。高中时我们都别无去处。万事要等到考上大学再说。于是全班同学近乎相依为命,简直不敢相信终究会分开。

我们同属一个小县城的市中,集体住校,吃饭都是围成一圈站着吃的。上铺女生每周末从亲戚家带来很多菜,喂饱我们青春的身体。夜自习时班主任总是喜欢从后门那边悄无声息地出现,透过黑乎乎的窗户看着我们,必须要靠后面同学大公无私的咳嗽提醒,我们才能保持安全,不被训斥。

除了依赖这些本来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好意,我们又能怎样呢?如果高考失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是。

我们都是幸存者,互相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友谊和连结。这不是其他感情可以比较的。三年里面我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荣辱与共,分享所有的悲剧和笑话。

之后我们一个转身,十几年后聚会时根本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不断不断地告别,却都以为还会再见。每次辞职,我们都会相约“再联系”、“经常吃饭”。但事实上,工作本来就是同事之间仅有的关系,不管在工作时曾经多么亲密,或者仇恨对方,离开工作,我们之间就什么都不是。

在报社工作的时候,除了睡觉,我跟几个同事几乎全天腻在一起,一起吃午饭,然后各自采访,晚上在空气浑浊的办公室里聚头写稿子讲笑话,一起吃晚饭,继续写稿子,写完交稿之后有时还一起吃夜宵,各自回家睡觉,睡到中午再一起吃午饭。

摘自《当一切在我们周围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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