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月评
2016-05-13
新闻月评
暴龙眼镜起诉阿里巴巴要求披露售假者信息
因无法获得售假者信息,“BOLON暴龙”商标持有者、暴龙眼镜生产者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将售假网站域名注册商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书面披露售假网站域名使用人信息。目前,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雅瑞公司称,原告是注册商标“BOLON暴龙”的权利人,生产自主品牌“BOLON暴龙”太阳镜及光学镜架,以优良品质深得社会认可,拥有广泛用户基础和消费群体。2016年3月,原告发现不法分子通过某域名网站销售侵害其注册商标权的假“暴龙”眼镜,原告欲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但客观上无法得知侵权人信息,通过查询,售假网站的域名注册商为阿里公司,阿里公司作为域名注册商,应当知晓售假网站使用人的身份信息,原告向阿里公司邮寄律师函要求披露相关信息,阿里公司并未回复。
雅瑞公司认为,阿里公司作为售假网站的域名注册商,应当协助原告获得诉讼所需要的售假人的信息,履行披露义务,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晨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作为售假网站的域名注册商,阿里巴巴公司不仅有义务协助原告获得售假人的信息,而且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面对强势网络平台阿里巴巴,受害者雅瑞公司奋起维权的行动给其他眼镜同行以有益的启示和极大的鼓舞:当遭遇网络售假侵权时,只有奋起抗争,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全体同行对假冒侵权行为采取零容忍,才能使不法经营者无藏身之地,从而造就干净清洁的网络市场环境。
两部委发文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
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据了解,财税部门在参考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对现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具体来看,一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将股权激励分为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和不可享受税收优惠两大类,在规定严格限制条件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二是扩大现行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由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扩大到其他参与创新创业的市场主体,优惠政策针对的股权激励方式也由目前的股权奖励扩大到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其他方式;三是在优惠方式上,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施递延纳税政策,同时降低适用税率。上述政策调整有效降低了股权激励的税收负担,将进一步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和积极性。
另外,在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收政策调整方面,为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递延纳税的政策选择。企业或个人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同时规定,无论投资者选择适用哪一项政策,被投资企业均可按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税前摊销扣除。上述优惠政策将大幅降低企业和个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收负担,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金融时报》)
国家两部委完善现行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的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走上体制和技术创新之路,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对于相关眼镜企业而言,在认真学习和积极领会的同时,用好、用足上述政策,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在行业内营造创新发展的氛围,从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上创新之路。
蔡司VR眼镜首次登陆中国市场售价999元
十一前夕,蔡司宣布旗下虚拟现实头盔产品VR ONE Plus(VR眼镜)正式登陆中国市场,零售价人民币999元,首批采用限量发售的方式售卖。VR ONE Plus虚拟现实头盔是蔡司2014年推出的VR ONE虚拟现实头盔的升级版,在光学性能、适配性及应用领域三方面都做出了改进与提升。
根据有关人士描述,蔡司VR ONE Plus采用蔡司“All in One”VR光学设计,可以同时做到大视场锐利成像、超大目镜,并支持使用者佩戴近视眼镜。VR ONE Plus拥有100度的视野范围(FOV),配备超大目镜的VR ONE Plus的IPD瞳距范围53~77 mm,支持90%以上人群。
既然出自蔡司之手,很明显VR ONE Plus使用的凸透镜片是蔡司生产的,保证了镜片的清洁程度和质量。VR ONE Plus支持4.7~5.5英寸显示屏的智能手机。同时VR ONE Plus还配备了可拆卸海绵头垫、满足多种使用场景的可拆卸头带,以及镜片防雾设计。
(《腾讯数码》)
在VR眼镜产品日渐走火的当下,国际眼镜巨头蔡司公司推出VR ONE Plus(VR眼镜)的举措,对于其他眼镜企业不无启发意义:在具备雄厚实力和强大的研发、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涉足VR眼镜,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缺乏相应条件下的情况下,必须量力而行,切忌盲目跟风,否则,极有可能落入美丽的陷阱。
沪消保委推出“眼镜消费我做主”公众微信问卷调查
前不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联合推出“眼镜消费我做主”公众微信问卷调查,旨在通过调查了解沪上眼镜消费市场的大致情况、消费者验光配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主要诉求。活动期间,市消保委官方微信推送约5万人次,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官方微信推送逾1.84万人次。经过为期5天的调研,共有1317人完成了问卷调研。
据悉,本次活动结合今年中消协“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要求,展现眼镜消费“标准化服务、精细化验光、规范化配镜”及“消费者优先”的服务理念,在全社会普及眼镜标准化知识和眼镜消费维权知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视力健康和合法权益。
从调查分析来看,一是消费者验配眼镜首选是眼镜连锁门店,占比为70%;电商配镜只占到4%左右,表明消费者对客服人员是否有专业资质,以及加工定配的技术非常重视,认为门店能提供较好的销售服务支持。二是消费者普遍认为目前眼镜价格仍属虚高,价格仍为最主要的考量因素,验光技术和眼镜品牌是其后考虑的因素。三是消费者对不同渠道配镜的普遍感受是,认为眼镜电商客服人员专业性不强、售后校配不畅,眼镜城最大的问题是服务和监管缺乏标准,医院则是加工定配没有技术保障。四是有58.8%的受访者选择两年换一副框架眼镜,表明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有所变化,更重视视力健康,眼镜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解放日报》)
通过公众微信问卷调查,深入倾听消费者的诉求,对于相关眼镜零售企业提升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推动作用。不过,要真正使问卷调查结果落地,将消费者的需求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并转化为企业自觉的行动,尚须经营者付出极大的努力。
博士伦召回部分日抛型隐形眼镜误标使用周期1个月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医疗器械召回报告,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主动召回28162盒日抛型软性亲水接触镜(即隐形眼镜)。
博士伦在报告中表示,此次召回是由于产品外包装纸盒上多印刷了文字“使用周期:1个月”等原因,Bausch & Lomb Incoporated 对其生产的软性亲水接触镜(注册或备案号:国械注进20163220370)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资料显示,此次召回的隐形眼镜是2016年7月11~26日发售的部分批次清朗一日软性亲水接触镜,涉及产品生产(或进口中国)数量有211541盒,涉及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数量有28162盒。博士伦要求客户退回上述产品,并要求店员销售日抛产品时,警示消费者每日使用后必须抛弃,针对召回的产品及库存产品,博士伦公司将重新处理外包装纸盒后继续销售。
(《中国网》)
误标产品使用周期,极有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甚至造成其视力受损的不良后果,的确是一个不小的疏忽。不过,博士伦在发现疏失后,没有选择文过饰非、推诿责任,而是积极主动召回,体现了经营者的诚信和责任心,值得肯定!
丹阳物价局召开眼镜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
为督促、引导眼镜城零售商户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日前,丹阳物价局在眼镜城召开眼镜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眼镜城部分商户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当前市场存在的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剖析讲解。通过价格政策的学习,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防范和减少价格矛盾纠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镇江日报》)
——商业经营,诚信为本,价格政策提醒会也应常态化!
浙江临海:举办眼镜电商行业质量提升班
近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杜桥青年电商协会,在电商创业大楼举办眼镜电商行业质量提升班,帮助青年电商熟悉阿里巴巴内部质检要求、眼镜吊牌规范、广告用词规范等,通过电子商务实现杜桥眼镜弯道超车,拓展渠道,提升杜桥眼镜的品牌影响力。
“消费者除了对线上产品有品质要求外,也很看重眼镜吊牌是否规范,尤其是现在很多职业投诉,都是针对眼镜吊牌不规范这一问题的。”杜桥质量技术监督所所长王斌说,“最近一个月,我们就收到五六起跟吊牌相关的投诉,现在还有上升的趋势。”
针对电商学员提出的“眼镜出厂不带吊牌怎么办”“遇到职业投诉怎么处理”等问题,专家在会上为他们一一解答。
(《中国台州网》)
——提升班的确能使经营者增长知识、强化观念,但要真正提升质量,功夫一定在班外!
山东青岛:眼镜店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被罚匿名举报也有奖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周拍案”曝光了2起眼镜店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案。同时,提醒市民到有资质的眼镜店消费。
据有关人士介绍,前不久,根据群众举报,青岛下辖的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牛齐埠村某眼镜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进门南侧货架上摆放有标识为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软性亲水接触镜”,批准文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530号,批号为XBNF18JNG30,数量为48瓶。标识为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隐形眼镜护理液,批准文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732号,生产日期为20160107,数量10盒等三类医疗器械。
该单位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提供不出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和购销记录,也提供不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允许其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许可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执法文书并将上述产品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处罚款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18.00元整。
无独有偶,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市北区威海路上的某眼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经营星眸软性隐形眼镜和海昌EASY DAYFB软性亲水接触镜,经查该单位持有的《医疗器械许可证》已于2014年7月21日失效,至今未提出延续注册。
另据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该市出台的《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人举报的详细程度,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20%不等的奖励额度。此外,市民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给予奖励。
(信网)
——对无证经营者施以重拳,理所当然;投诉光荣,举报有奖,才能使假冒伪劣无所遁形。
广西工商局抽检:眼镜类商品不合格率为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公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眼镜类商品不合格率为44.0%
本次抽查检验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在钦州市、北海、防城港3个地市进行抽样检查,抽检场所包括超市、专卖店及其他销售眼镜的商店。共抽检到眼镜50批次,包括配装眼镜、老视镜和太阳眼镜,检验项目主要包括标志项目、镜架尺寸、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可见光透射比等。
经检验,合格28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44.0%。其中标志项目不合格19批次,占38.0%;镜架尺寸不合格4批次,占8.0%。
《中国质量新闻网》
——眼镜不合格率异乎寻常地高,令行业蒙羞,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反省!
福建福州:一商业特许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罚款1万元
近日,福州市商务执法支队在巡查中,发现福州一家眼镜有限公司在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时,存在未按规定报告上年度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在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店铺分布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市商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询问通知书。经立案调查,该企业承认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所查询到的档案等证据材料,市商务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
(《福州晚报》)
——当事企业受罚,其他经营者当引以为戒!
深圳市龙岗区顺利通过“全国时尚眼镜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现场验收
自2014年4月30日龙岗区成功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创建“全国时尚眼镜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以来,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指导、支持下,龙岗区成立专门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在眼镜行业全面开展质量振兴活动,产业质量水平提升显著,自主创新成果突出,品牌建设成效明显。历经2年多的筹备和建设,圆满完成示范区各项创建任务。
2016年9月21~23日,龙岗区迎来“全国时尚眼镜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现场验收。以广东省质监局翁永卫副局长为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评审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龙岗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彭剑虹部长受质检总局委托进行全程监督。
经过工作交流、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专家合议等环节,23日上午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了情况反馈会议,会上专家组通报了现场验收情况。验收组认为龙岗区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健全、领导得力、规划思路清晰、措施针对性强,在品牌建设、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跨界合作及集聚发展等方面亮点突出、成效显著,达到示范区的创建要求,并对示范区下一步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省质监局翁永卫副局长在考核验收总结讲话时指出,龙岗区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亮点纷呈,成果丰硕,大力加强了品牌建设,打造了“横岗眼镜”区域品牌,培育了一大批企业自主品牌,建立了检测、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了眼镜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很好地践行了深圳质量建设,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多年辛苦,终成正果!示范区示范的不仅是当地眼镜企业,对全国其他眼镜产区也有极大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