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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案问人不问神

2016-05-09熊伯伯

科学Fans 2016年4期
关键词:验尸断案凶器

熊伯伯

福尔摩斯作为咨询侦探,有一个最著名的道具就是放大镜(说烟斗的那个你走)。在《血字的研究》里,他就用这个放大镜仔细观察,给华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如今,放大镜成为了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中极为普通和常见的工具,更多的现代化设备让物证鉴定变得更加简单而且无误,也极大地提高了破案率,还原了很多案件的真相。

因为本刊有法医秦明和馒头妖这样的专业范儿作者介绍现代法医鉴证的各种知识,所以咱今天就往回追溯一下,看看在连放大镜都没有的年代里,古人是怎么勘定现场,验尸破案的。

验尸规矩,一板一眼

中国是被公认为最早出现法医鉴定学的国家,因为咱们宋代的时候出了一位了不起的“提刑官”宋慈,而他在1247年左右写成了《洗冤集录》这本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在这本著作中,着重讲的是人命案件,所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大辟就是死刑案,而这些案件是极其注重鉴证的。

在古代,检验命案的五大要件是尸、伤、病、物、踪,也就是尸体、致命伤、病因、物证、证人。

尸首是命案中很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尸首就很难定案,宋代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担任尸体检验职务的一般是官方人员,在明清时期就设立了专门验尸的衙役叫做“仵作”,待遇跟一般的●皂隶差不多。但因为跟尸体打交道,仵作被视为贱役,转行了要三代以后的子孙才能参加科考——这跟咱们现在觉得法医高大上的形象可差得很远。而仵作们上任以后必须学习的专业教材,就是上头说的那本《洗冤集录》(不识字的话,衙门里还有专人讲解)。

而仵作们的工作也是有很多规矩的,比如在明清时代,验尸是有专门排场的——

首先场地上要燃烧一些除臭的草药(如苍术、皂角等),参与者都会口含一些姜片等。官员要到场监督,正式入座以后仵作要磕头请示,获得允许再开始按照《洗冤集录》里说明的顺序一一检验,边检验还得边喝报各种伤口特征,然后填写到专门的文件上。那就叫做“尸格”或者“尸单”,一式三份,还有盖着骑缝章的●“堪合”。

这些尸单上的条目,会写明肚腹、两肋、两胁等等部位,如果是致命伤,就会在相应的位置用朱笔打点。清代这样的尸单是刑部题定的,非常正式。

验尸完毕在场的原告被告证人仵作统统都要画押,最后官员验证盖官印,这才算完毕。尸单不仅官府留档,也会给苦主和被告家属。

这些流程其实主要是为了确保断案的公开、公正,同时也为了能够将一起人命案子断得清楚明白。虽然后面验尸的过程中被一些贪官污吏加入了很多“敲竹杠”的名目,但是就其每个环节来说,在当时的认知水平下其实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流程。

现场勘查,重点在凶器

在调查杀人案的时候,官吏也会去像CSI一样到现场去勘查,但是那个时候并没有指纹、鞋印或者血型辨析等等。聪明认真的官吏会去发现蛛丝马迹的线索,从常理和经验推断案件的经过,如果遇到庸吏贪官说不定就会忽略很多线索。但不论贤愚,在古代,现场勘查的最重要一点,是需要找到凶器。

“凡行凶器仗,索之少缓则奸囚之家藏匿移易,妆成疑狱可以免死,干系甚重。”宋慈在《洗冤集录》里也强调在现场找到凶器的重要,因为凶器是最重要的物证。如果在现场延缓了寻找凶器的时间,没有及时收集证据,罪犯就会藏匿转移,使得案件变成疑案悬案,从而无法定罪。

凶器成为最重要的物证,是因为有了凶器才能跟尸体的伤口比对,从而确认致命伤和致死原因。虽然古代的法制并不健全,但也还是需要证据来说话,寻找凶器其实是把握关键物证。这跟现在的法医鉴证原则也是相通的。

这样就牵涉到命案五大要件的又一个要素:伤。

验伤看伤口,同样要辨形

其实在我国古代的刑事勘查中,对于伤口的辨析已经很全面了。宋慈的书中对于刀伤的形状有详细的描述,甚至还涉及尸体腐烂时的辨析方法,至于创口大小,宽窄、翻卷和抵抗伤等等,更是用丰富的刑事勘查经验给予了总结。

比如他强调在检查尸体的伤口时,也要注意去看尸体穿着,因为衣物上的破处也可以佐证伤口。在检验时,要详细记录伤口的位置,不同位置的伤口记录要求也不同,除了最基本的长、宽之外,还有更多的内容。

如果是胸部,要记录方向和深度,要看是否穿透;如果是腹部,要看有没有穿透,有没有脏器的损伤;如果是咽喉,要看看是否伤到颈骨和锁骨,食道和气管的情况等;如果是颅脑伤,要看看头骨有没有损害……

甚至于多处伤口要辨认出其中的致命伤,而有伤口却并没有当场导致死亡的,也要详细记录此后的死亡时间和伤口情况。

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和现代的法医非常像?

虽然古代没有照相机,也没有存放尸体的冷库,但为了忠实记录这些情况,验伤的官吏不但要用文字清楚地描述出伤口,要记录下伤口尺寸,还要用纸和笔画出凶器的形状,以比对伤口。

而如果是得病死亡的,则需参考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证据,那些药方和药渣都是实证。

所以在有限的条件下,其实古代的断案者都是想出了许多能尽可能留存证据的方法,这样才会给案件的判断和量刑提供依据,力求公正。

人证口供,难以把握

最后来说说口供了。

在《九品芝麻官》里,周星星同学最后的那堂审案戏可真是非常精彩,虽然是搞笑片,却也清楚地还原了古代断案的尸、伤、病、物、踪五大要件。其中包龙星揭穿街坊伪证的过程可以让我们知道,在古代断案过程的“踪”这个环节里对于口供也是非常重视的。

在古代各路长官其实都兼有解决刑事案件的职责,虽然我们知道得多的是县令干这个活儿,实际上地方官多少都管,甚至有时候驻地的武官也管一管。在发生命案的时候,官方就会派人在案发周围查访,采集口供,现代社会都是警察负责干这个了。

一般来说邻居、亲友都会成为重点,所有的笔录会汇总,如果说的情况都是一致的,就会成为确证,直接上报。如果情况反映不一致,则会各自把记录呈给断案者,由他做出综合判断。

但这的确是古代断案中很难把控的一个要素,因为现代社会对于笔录和口供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比如在保密和尊重隐私的情况下进行询问,有律师陪伴进行讯问,还有录音录像进行存证。但是在古代没有这些手段,而且贪官污吏为了从罪犯或者苦主身上捞钱,往往会捏造口供和串通做假证。要看破这些伪证,只能依靠断案者的智慧和运气了。

因此,这样相比于不会说话的尸体和物证,口供倒成了古代断案中最难以把握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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