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传统合院式建筑的美学初探
2016-05-09郑婵
郑婵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中国传统建筑空间美学的研究逐渐受到关注,研究湖南传统的合院式建筑对分析中国建筑的美学精神、审美价值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以湖南地区传统合院式建筑归纳总结,分析研究了其独特的美学特征。以中华传统审美思想为突破点,从美学的角度分析探讨了湖南的传统合院式建筑艺术。试图从院落的结构、空间构成,工艺装饰手法等角度设计理念和思想,寻找出属于湖南传统意识形式中蕴含的经典的“美学法则”,结合我们现在所属的时代的特征,探求和提出适合中国当代国情发展审美法则。
关键词:传统合院式建筑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5--02
1、论文研究的背景
合院式居住建筑是中国建筑艺术的瑰宝,其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几千年。合院式居住建筑发展具有浓重的历史发展特征,与当时的历史文化及民族艺术密切相关。早在商代,合院初具雏形,发展到唐宋时期其基本空间格局被固化下来,到明清时期则体现出了严格的等级和多元的形制。进入到近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建筑模式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作为一种传统建筑模式,湖南的合院式建筑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忽视到现在日益重视。
近些年,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珍视与文化传承意识的增强,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如何发展并塑造新一代合院式居住空间模式,在满足现代居住需求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延续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这成为当代建筑的一个热点研究内容,也是文艺学界广泛关注的美学问题。建筑空间体现的不仅是一种生活与交流方式,它同时更是文化的标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人类在不同时期分别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接收建筑空间所带来的信息,同时将其沉淀并在未来期以反馈。一旦某一特定的空间模式被多数人所接受,则该种模式就沉淀下来,并被不断的复制、发展与更新。合院式居住空间就是一种经历长期历史发展,被人们接收并被不断发展与创新的建筑模式。合院在人们不断追寻历史的过程中重新煥发了生机和活力。
2、湖南传统合院式建筑概述
2.1 湖南概况
湖南省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南,辖13市、1个自治州、122个县(市区)。湖南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民风淳朴 ,而且多山多水,作为汉、苗、瑶、侗、土家等多民族共同家园的湖南传统民居有许多至今还保存着较原生文化。湖南历史久远,是楚文化重地,与外界有繁密的政治文化经济交流,互为促进影响。所以建筑在本地基础上也有其他地方风土特点。湖南现存传统合院式建筑多为清代所建,另有部分为明代所存。其发展已至成熟阶段,其整体特点是规模较大,类型较丰富,能很好地结合地形地貌。建筑材料多以木材,竹类,青砖黑瓦为主,此外夯土与石材也占有一定比重。建造装修利用地方的漆树桐树自产的土漆和桐油。湖南合院式建筑主要形式源于干栏式建筑,结合中原地区传统院落式布局形式,形成较为独特的湖南合院民居形式。
2.2 湖南合院式建筑概况
湖南传统的合院建筑通常讲究风水。合院的组合形态往往以庭院为中心,以中轴对称的平面形制安排建筑。在尽量讲究坐北朝南的情况下,以中轴线为基准,形成左右对称的布局,既比其他方式更容易组织建筑,又符合几何美学的平衡原则。此外,房屋厅堂的设置与院落的对称布局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厅堂与庭院都有一定的相对开敞性和相对独立性。厅堂的厅往往开敞,楼梯在厅堂前后或左右两侧厅堂入口处形成内天井,具有采光的功能性。空间布局由里至外,层次分明,虚实有致。湖南合院式建筑中不管是三合院还是四合院或者是多合院,都很重视造景。建筑前后或者天井都喜爱掘水井鱼池、叠山造泉、植果木花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3 湖南合院式建筑主要特点
以“庭院”为中心的设计思想是湖南传统合院式建筑形态的核心,通过将建筑和环境,构造出的组合空间满足人们对生存空间的需求。“庭院”是各房屋间的交通枢纽,也是封闭的露天空间活动场所,它是房屋、特别是檐廊、敞厅的延伸和补充。庭院被围合在周围的房屋中间,这样的平面布局形式是湖南的典型。
2.3.1因地制宜、取材天然。
湖南地区自古盛产的竹子、石材、木材等建筑原材料。劳动人民进行房屋建设中,木作部分的工艺一般直接采用桐油涂刷,这样具有防腐耐久的效果,同时保留了材料本身的色泽,具有天然的美感。
2.3.2技艺精湛,格调高雅。
传统的湖南合院式建筑讲究室内装饰,院内的门窗、挑檐、横梁、内檐上都有精美的木雕,大门两侧、柱础部分则是石雕,装饰的棂格、线条、纹样、雕饰、色彩、材质、饰件大大丰富了建筑立面和内部空间的形色质感。
2.3.3 注重生态,自然和谐。
房屋多依山傍水而建,追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居住观。擅长利用清水制作的木构件与周围的地势环境相结合,力图追索天道与人道的相通之处,以求天人之间的协调与统一,相互映衬相互交融令人感受到一种轻灵明快的建筑神韵。
2.3.4 多元融合,内涵丰富。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拥有汉、土家、苗、侗、瑶、白、回、壮、维吾尔等50余个民族。因为历史的原因,清代初年大量的湖北广东广西江西云南等省的百姓移民到此,湖南的合院式建筑即多元融合具有包容性也不失各种民族差异。
2.3.5 因地制宜,科学生态。
传统民居适应高湿热气候条件,这是以木材和石材为主的湖南合院式建筑尤为突出特点。在建筑空间处理和构造做法上,注意营造局部生态系统,如全开敞的穿堂、过厅、连廊等,使整个空间拥有良好的穿堂风组织。
3、湖南传统合院式建筑美学特征分析
吴良墉先生在《广义建筑学》中说过:“建筑的问题必须从文化的角度去研究,因为建筑正是在文化的土壤中培养出来的;同时,作为文化发展的进程,并成为文化之有形和具体的表现。”湖南传统的合院式建筑所承载不仅是现实功能和历史文化意义,更是其作为一种存在,而具有精神性和物质性的一面。正是由于它的双重属性,使得湖南合院式建筑不仅关系到实用和物质功能,还因其承载的人文精神和历史堆积而兼具深厚的审美价值,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美学特征和审美追求。
3.1 建筑单体之美
建筑,被黑格尔称之为“最早诞生的艺术”,它自出现就表现为实用与审美的双重价值。 建筑艺术起源于实用,实用即建筑空间,实用先于建筑的审美。然而,建筑与空间美是同时产生的。 湖南合院式建筑自身便具有一种独立的美。它的美在于它的平立剖面的构成,“一明两暗”的基本格局,其空间组织,通过屋顶、横梁、立柱、天井等等部分的组合产生的均衡美、对称美、比例美、韵律美、肌理美、质感美等等。
3.2 “负阴抱阳” 的东方美
阴阳哲学可以说是一门重“虚”的理论,理解合院中的虚空间是理解中国传统合院式居住空间的核心所在。一个合院单元中,按空间结构的组织形式可以将室内空间看做是太阴、灰空间看做是少阴、院则是少阳、外部空间为太阳。这样,合院四个方位的功能空间组合以及四个角方位如耳房、院门等布局,就构成了合院空间关系上的阴阳组合,在整体上形成一个序列完整的八圭卜式空间形态,反应出儒家文化的东方特质。
3.3 “天人合一” 的人文美
通常一个合院单元通过院内造景引入自然,形成一个独立的生态体系,并将文化内涵融入其中,完成东方文化生态观念上所独有的天人合一的理想追求。从建筑风水学上看,合院空间布局的中轴对称、前低后高、照壁转折等都在各个方面模仿自然,不同尺度院落的纵横组合形成自然的空气循环系统,如造园所崇尚的“虽由人作,宛自天开”。譬如四水归堂中的明、暗沟排水体系,“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居家思想等,使得合院自身就是一个天人合一的体系,就是一个完善的小型宇宙观的集中表现。
3.4 “师法自然”的生态美
《庄子·天道》中写道:“在虚靜估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道家的“无为”主张不在人为而重自然,不在现实而在幻想,不在伦理道德而在自然本性,不受规矩约束而要放任自由,蕴含天真的审美情趣。湖南的合院式建筑就符合道家的尺度,不追求建筑自身形象的“尽善尽美”,而在于求得它在整体环境中的和谐相融。
湖南传统的合院内廊院的内外渗透着自然性的设计倾向,遵循道家的这种宇宙思想。让建筑不孤立于周围环境,而是成为这个生态环境中的一部分,使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有一种身处“世外桃源”的感觉。
3.5 “礼乐孝”的伦理美
《黄帝宅经》云:“夫宅者,乃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合院就是这个伦理规范在居住空间上的具象表达,合院的发展实质也是家庭伦理观发展的哲学产物。如其中所体现的等级秩序,“礼别异,卑尊有分,上下有等,谓之礼”,就作为合院空间布局的基本导则。
往往合院中用于礼仪及祭祀等的功能面积与居住生活的功能面积不相上下甚至前者多于后者,院常常体现了主任的身份地位,如轿厅、女厅等功能的设置。同时合院也体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和乐观念,使得伦理观中过于严肃的一面更加生活化,团圆了中国传统生活中四世同堂共享天伦的生活梦想。
3.6 “兼容并蓄”的变化美
合院式建筑的弹性发展模式使得她适应的地域特别宽广,并且根据各地自然、社会、人文等方面的不同,发展变化出多种类型,有着多方面的广泛适应性。湖南大多地区因通风而采用多个天井,山地地区的合院多呈台院式,少数民族地区更是独有的民族风情。既可以标准化传承,又可以自由化发展,合院空间形态的变化生动而收放自如。同时,合院式空间既可以内聚性发展,又可以开敞延展,空间相互独立又自由流动,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相互渗透的空间体系。
4、湖南传统合院式建筑的美学启示
当代中国的居住空间发展迅速,形式丰富,但高速发展的当代人们的居住空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近几年,为了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湖南的土地上耸立着毫无辨识度千篇一律的水泥高楼,建筑渐渐失去了其应有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合院式建筑被大量拆除和重建,取而代之的是具有一些欧陆风格的高楼大厦,合院式建筑似乎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合院式建筑的命运也发生了转机,合院式建筑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和空间形式重新受到了建筑界和文化界的广泛关注和有效保护。
湖南的城镇化建设道路上,我们应当提倡尊重整体环境,主张将建筑的个体特色和富有表现力的艺术个性融合在整个建筑环境的规划构建中。个体建筑的美一旦离开整个社会环境人,丧失了人文特征就会由“美”变“丑”,要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使我们的居住也是一种日常的美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