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控制研究
2016-05-09娄译文
娄译文
摘 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资金需求。然而,地方政府自有资金有限,因此不得不通过通过举借债务的方式来弥补资金的不足。地方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地方债务信息却很难全面、准确统计,由此导致地方债务风险不断加剧,债务规模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扩大将会威胁到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如何控制地方债务风险成为了需要我们关注的课题,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应通过加强债务信息透明度,建立完善债务偿还制度等方式来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维持地方财政平衡,从而保证地方经济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地方债务;债务风险;偿债能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地方政府需要进行大量的市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集中了大量的财权,导致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形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发行地方债务来弥补进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财政赤字,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务。因此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中央地方转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以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名义举债,由此产生的债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信息透明度低,从而增大了地方财政的风险。
一、地方债务及其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在财政收入不足以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时,以财政收入和政府资产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其他企业及个人举借的债务。
(一)地方债务主体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组成,其中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要举债主体,2010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余额为4.97万亿元,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46%以上,几乎占到一半。由于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务,这一规定限制了地方政府扩大银行贷款和发行政府债券的规模,所以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了大量地方债务,然而地方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的增长,在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风险。地方融资平台由于自身偿债能力有限、信息透明度低,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较大的风险。地方债务并未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以至于很难控制其债务规模,这也将大大提升地方政府财政风险。
(二)地方债务来源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主要为金融机构贷款、上级财政转贷、发行地方公债以及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借款,其中大部分债务来自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地方债务的主要来源还是来自银行贷款,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息息相关,当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逾期未能偿还的债务,将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再融资能力,提高金融风险程度,限制银行业的信贷扩张能力,同时对其他各行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将下降,严重影响经济稳定增长。
(三)地方债务风险及其种类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对其承担的债务无法按期还本付息以及相应产生的后果。从地方政府是否对地方债务具有法律上的偿还责任,可以将地方债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显性债务是指签订了书面合同,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隐性债务,是指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还责任,而只是承担道义责任的债务;从是否具有确定的偿还责任上可以将地方债务分为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直接债务是指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偿还的债务。或有债务是指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偿还时,由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是在特定条件下才需要偿还的债务。
参照世界银行专家汉娜创建的政府债务风险矩阵对地方债务风险进行划分,可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分为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这四种债务。其中直接显性债务包括:中央政府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向国内金融组织与单位、个人的借款,地方财政部门举借的外债,各种拖欠款(工程款、公务员和教师工资等);直接隐性债务包括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农村社会保障缺口,公共投资项目未来的资本性和经常性支出等债务;或有显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地方政府担保的国内金融组织贷款等;或有隐性债务包括:地方金融机构的债务,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欠款,下级政府的债务等。
二、地方债务风险的积累
(一)地方债务增长迅猛
2008美国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为了防止经济下滑,缓解财政压力,中央政府启动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这其中有2.8万亿元由地方政府承担,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此后,地方债务规模便开始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据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年底,全国地方性债务余额为10.7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6.71万亿元,占地方债务总额的62.6%,地方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分别为2.34万亿元和1.67万亿元,分别占地方债务总额的21.80%和15.58%。至2013年6月末,全国地方债务余额增长至17.89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也分别增长至2.67万亿元和4.34万亿元,占地方债务总额的14.92%和24.26%。数据显示,从2010年至2013年这三年中地方债务总额增长了67%,年均增长率超过了20%,债务总额增长的同时,地方债务占GDP的比重也逐年上升。由各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重较大,与此同时,这两年中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总额均约占40%,在债务人无法偿还的特定条件下,或有将由担保人或救助人来承担偿还责任,立即转化成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为当地的公共项目或地方企业提供担保,形成了大量的地方担保性债务。2010年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总额为4.01万亿元,到2013年增长至7.01万亿元,增长幅度达74%,导致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规模扩大,由此为地方政府带来的债务风险也大幅增长。
(二)地方债务结构扭曲
地方债务在不同省份间比重不同,在东部省份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水暖电等设施建设为主,债务规模小。而西部地区的债务规模则比东部省份庞大,主要用于工资拖欠、弥补社会保险经费缺口和维持地方政府职能发挥和部门运转。其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资多以建设期限长,投资收益率小的基础设施为主,其投资资金不能靠项目本身的收益来偿还,而要靠地方财政经费偿还,由此为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偿债压力,进一步提升了债务风险。
目前地方债务在政府层级间的分布是省、市级比重偏低,资金主要来自外国金融组织贷款、国债转贷和国内金融组织贷款。县乡级债务比重偏高,由于基层政府财力小,承担的事务支出多,导致债务规模增大。目前部分县乡级政府在财政较在为困难的情况下,由于债务项目多、偿债资金来源窄,偿债能力低,导致债务到期,而无力偿还。截至2014年12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存在0.9万亿的逾期债务,占地方债务总额的6%,2018年以后到期的债务余额为6.2万亿元,占地方债务总额的40%,其中逾期债务主体以县乡级政府为主,近三年为债务偿还高峰期,也是债务风险的高发期。对于逾期债务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债务展期,将当期应偿还的债务延缓至以后支付,和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方式在不断加大金融与财政风险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三)地方债务信息不透明
由于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务是属于违规行为,常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融资,举债方式多样,结构复杂,融资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总体债务信息无法完全统计。全面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现实状况是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首要条件,没有真实、全面可靠的债务信息,就不能对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及时采取有效防范风险和化解债务的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政府举借的担保债务无法完全准确统计,即使是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统计资料反映的也仅仅是债务数额的总额,对或有债务中各融资主体的负债额无法统计出精确数值。每年新增债务、逾期债务等具体数据也很难统计出结果,政府监管部门无法获得综合完整的债务信息,难以确定地方债务规模,无法对地方债务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预测,难以对地方债务实施有效的监测与管理,从而大大提升了地方债务风险,降低了政府财政稳定性。
三、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对策
(一)根据政府财力适度举债
各级政府部门是政府债务的承担者,对政府债务的偿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债务规模和效益与各级财政状况息息相关。因此,政府部门在追求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应合理控制地方债务规模。在进行项目建设时政府部门需要根据项目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使其与地方经济发展与债务偿还能力相适应。同时根据自身债务结构,各项债务的偿还期限,如,本年到期债务,以及后几年年到期债务的数量金额,以控制债务规模为主制定出合理的债务计划。不同省份之间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应结合当地财政能力和政府债务规模,制定出中、长期的债务规划,合理举借债务。例如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水平高,税源广,财政收入多,偿债能力强,地方债务风险相对较小,进行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收益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因此可以根据项目收益情况和债务偿还情况,适度扩大融资规模。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不足,还依然要提供义务教育、医疗服务、社会治安和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履行事权所需要的财力与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因此,需要严格控制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缩减债务存量,限制新增债务,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使该地区进行的项目建设与其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相匹配,避免为了地区发展盲目举债,而产生债务负担过重的情况。
(二)完善地方债务偿还机制
建立完善、可靠和健全的偿债机制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和约束地方政府
过度举债的重要保障措施。债务的偿还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地方政府应在举借债务的同时制定出具体的债务偿还计划,计划中应明确规定负债的偿还责任,资金的使用范围,债务的偿还期限以及偿债资金的来源。明确债务的偿还责任,政府部门的直接借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偿还,地方债务在经人大审批核准发行后,地方政府应在每年年初从预算中安排出相应的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偿还当年应偿还的当期债务;对于能够产生效益的项目可以在项目建成后由自身收益偿还债务;政府部门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应由最终债务人负责偿还。偿债主体要严格执行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地方政府还应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偿债能力,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避免由于资金浪费导致的债务无法按时偿还。政府还需建立偿债基金来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部门按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将年度经常性收支结余和债券投资项目收益列入偿债基金,以此来偿还尚未产生效益的项目债务以及下一级政府暂时无力偿还的到期债务。
(三)建立与完善债务信息披露机制
提高债务透明度可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应通过建立地方债务信息披露制度来提高地方债务信息透明度。目前我国地方财政部门对外公布的地方债务信息通常缺乏准确性和全面性,不利于地方债务管理者认清地方债务情况,对债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无法为地方财政编制预算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为保证地方债务信息的公开性与透明性,政府应定期公开地方债务相关信息,以便公众准确判断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偿还能力。此外还需要对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债务资金使用状况,债务结构等债务信息定期公布: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自由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对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进行准确地披露,有利于对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准确评估,有效地监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债务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有利于强化投资者及监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有利于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对债务规模与结构的披露,公众可以对当年需要偿还的债务余额和未来各年度需要偿还债务数量充分了解,投资者可以对未来的债务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进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政府还可以考虑通过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从政府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公开记录和反映政府债务的规模和结构等情况,使地方政府债务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约束,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国盛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8年。
[2] 李东兴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2月。
[3] 刘尚希著,《财政风险及其防范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4] 谢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11月。
[5] 焦菲,《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研究》[D],山东: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05月。
[6] 田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预警研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04月。
[7] 李盼,《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D],陕西: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06月。
[8] 庞晓波,李丹著,《中国经济景气变化与政府债务风险》[J],经济研究,2015年5月,第18-33页。
[9] 吴俊培,李淼焱著,《中国地方债务风险及防范研究—基于对中西部地方债务的调研》[J],财政研究,2013年3月,第25-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