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农民增收的途径
2016-05-09李亚楠
李亚楠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是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促进了区域平衡发展,促进了经济均衡发展,还促进了农民增收。但由于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低,在制度、体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民增收,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国家和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来提升农民的收入,保障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关于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选择,自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经过多年的决策,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1]。使新型城镇化具有中国特色,这不仅有助于农民增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繁荣农村经济,还有助于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中国繁荣昌盛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引擎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2]这说明,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拉动我国内需、稳定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并大力践行“四化两型”战略,向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和低碳化转变。目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步入正轨,逐渐由速度型为主向速度、质量、效益型并重转变,由注重规模为主向注重规模和品质并重转变,此次转变不仅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地规划和建设,还拉动了经济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就是说在工业化的拉动下,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镇带动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统筹兼顾为基本准则,带动东西部共同建设,推动城市集群化,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不仅仅发展城镇的物质方面,更注重城市中居民的精神生活方面,发展教育、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促进社会的均衡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阻碍农民增收的因素
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的城镇化,农民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只有维护了其自身利益,提升了其物质生活水平,才能促进整个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但就新型城镇化发展来说,还存在一些不利条件致使农民增收困难。
第一,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失地农民难以增收。城市户籍制度的限制区分开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使二者差别化发展。一方面户籍管制限制了人口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造成经济产出和效益的降低。另一方面户籍限制对城乡人口在 “身份”和 “地位”上的划分,造成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生活后会遭受“社会歧视”,很难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利益。因此,户籍制度在提升农民生活成本增加的同时,也降低了农民基本的生活收入和其生活水平。
第二,职业技能水平的欠缺影响了失地农民的从业情况。中国人口中,农村人口数量遥遥领先。新型城镇化的进行,会造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维持生活,而农民工的技能往往会限制其工作的选择。就技能培训来说,目前我国的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资金欠缺,缺乏具有良好培训秩序的培训资源和机构,而不是建立一些鱼龙混杂、诚信度低的培训机构,这会影响农村人口在新型城镇中的就业问题,甚至会造成一些农村人口的失业。
第三,土地结构和土地利用的不合理。土地作为民生之核心,和农民的生活来源、甚至是农民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所以我国的土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情况直接关系着农民的收入。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二元制度的限制导致农民工城乡两地生活现象长期存在并呈加剧态势,使进城农民工缺乏住所、就业、子女受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如果其放弃农村户籍选择进城,就必然会失去农村土地所有权,以及最具保障的收入来源。这种城乡两地生活状况,不仅没有减缓耕地数量骤降的压力,反而加剧了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增收的途径选择
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保障农民的主体利益,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真正地做到利民、惠民,为农民的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环境氛围,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
第一,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市民。践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户籍歧视,只把户籍当做身份证明,实行“一元化”的户籍制度。消除地区间农村户籍和城市户籍的差异,使居民在农村和城市间自由流动、自在生活、自愿落户。还要保障农村居民的利益,建设能辐射到所有居民的公共服务,消除农村居民的身份歧视,为其进城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维护其各方面的利益,并鼓励大量进城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使农民工真正地融入城市。
第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进城农民的就业素质和就业水平。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不仅仅表现在物质生活方面,而是要让人民在生活质量、价值观念以及精神生活等方面感受到城镇化所带来的变化和提升。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农民就业素质、就业水平等问题,是农民工切实融入城市的关键。为了提高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密度和从业质量,拓展就业职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从业素质是不容忽视的。不仅要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机制,还要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资金的投入,减少农民工培训物质方面的困难,使其提高对自身各方面的要求,积极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从业素质和水平。
第三,土地利用规范化,阻止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土地的利用问题,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实现土地合理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解决“两栖占地”问题是重中之重。通过“城乡利益置换”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即在保障农民合理的利益的前提下,让其放弃农村的生活环境,真正进入、融入城市。政府也要减少甚至避免经营性用地,使土地集体化,城乡土地权平等化,进而建立完善的、合理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此外,改革健全耕地产权制度,推动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措施的实施,来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理占有权和使用权,保障民生之本。
总之,新型城镇化建设旨在使城乡居民感受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发达,这不仅是社会主义中国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必经之路。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保障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的前提下,通过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素养,增加农民的收入,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去,融入现代化社会中,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R].北京.2012.
[2] 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N].湖南日报.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