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诛杀少正卯?
2016-05-07许锡良
事起的缘由
最早记载孔子杀少正卯一事的是在《荀子》一书中。文中写道:“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先)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荀子·宥坐》)
孔子当过鲁国的宰相,官虽然大,但是由于鲁国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国家,所以实际上虽然官至相位,也仍然是小官而已。但是拥有的权力可不小的。这个才当了七天的鲁国相的孔子竟然就开了杀戒,竟然杀了一个少正卯。以后人们一直是相信的。但是南宋又出了一个圣人叫朱熹,他提出了质疑,因为他实在是太爱孔圣人了,如果没有孔圣人的完美无缺,也就不会有他的荣华富贵。无论孔子说这个少正卯“有恶者五”,其实也还是说不过去的。况且就是看孔子申辩的杀人的五大理由来看:“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
即使这五条理由完全存在,也不足以杀少正卯。特别是第一条理由,也是孔子认为最为重要的一条理由,什么“心达而险”,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这个人有点居心叵测,想入非非了。这就是最大的罪状了。用这样的理由杀人,实在是开了莫须有的先例。后来南宋赵构、秦桧借此理由杀掉抗金英雄岳飞,当然也就不稀奇了。如果此事成立,后人无论怎样爱护孔子的名声,怎样尊孔、敬孔、爱孔,总也还有一丝丝阴霾在内心。因为一边说仁义,仁者爱人,一边就这样草菅人命,无论怎样都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且难以让人接受,只能认定孔子是一个爱好杀人,且只能以为做官就要杀人摆威风来解释此种现象了。所以南宋新圣人朱熹,意识到此事在历史上虽然是小事一桩,但是确实是圣人名誉,事关重大,因此一定要为孔子翻案,说这个事情是别人捏造出来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孔子一生主张仁爱,所以,他不可能乱杀无辜,践踏生命。
因此,少正卯可能是该杀的人,但是孔子列出理由显然远远不够,因此,朱熹想到更好的翻案理由,即认定根本就没有其人其事,这个圣人杀人事件完全是荀子捏造出来的。因此用怀疑少正卯这个人是否真正存在过的办法达到目的是最省力而且是最有力度的,这样没有其人,当然孔子就是干净之身了。此种推测也是非常可怕的。联想到二战时希特勒及斯大林所要杀之人,不是以有没有罪来论处的,而是从根本上就否定你曾经在地球上存在过。
这事如果落在我头上,人家说根本就没有产生过一个叫“许锡良”的老师,那么时间一久,我也只能成为“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牺牲品了。反正那时大家都死了,任由后人来猜测了。历史就是这样变成了一个可以任由胜利者随便涂改打扮的小姑娘的。(联想到伟人曾说过:“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感觉更可怕了。)所以,想想此种思维方式也很可怕。因为此种推测也是全无根据的,也仍然是一种新的莫须有,就像孔子可以以“居心叵测”罪名来杀人一样,朱熹也可以以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什么少正卯这个人来为孔子避讳。前人记载下来的文字又是那么简单,而且缺乏背景,述说理由又从来不擅长,连讲理都不会。而且这个少正卯究竟是什么人?似乎也很难考证。
中国学术思想之混乱,确实是千年来的糊涂账,说这样的历史文化是没有什么像样的思想文化,其实并不过分的。中国思想贫乏,仅从此事也可以看出一点。
但是,荀子作为敬孔尊孔的儒家之一重要流派,他为什么要往自己的先师圣人般的老祖宗身上泼这等污水?而且说得又那样惟妙惟肖,简直如同亲聆孔子述说一般。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故事与语言又是那样符合孔子说话的语气。所以,我们相信更靠近孔子的荀子呢,还是相信南宋的朱熹呢?我以为相信哪边都无足够依凭。此事似乎就成了一个无头的千古奇案。把它考据出来虽然也不可能为少正卯正名申冤,或者为孔子正名申冤,但是事关圣人的名节,我们的圣人最重要的思想学说之一就是正名份。“名不正,而言不顺”,此事确实事关一个民族文化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圣人还能不能再受人尊重崇拜的关键性理由。这个理由比萨达姆该不该判死刑的理由显然是重要多了。
少正卯何许人也?
在犯罪学上,我们知道杀人有动机,有作案时间、能力这些必要条件,才有可能成立。就作案条件来说,孔子确实当过短暂时间的鲁国宰相。是在当宰相才七天的任上就以五条“莫须有”的借口杀掉了少正卯。以宰相之实权要杀一介平民,在古代这实在是易如反掌的事。而且孔子确实是喜欢当官而且喜欢摆官架子的。他曾经急哄哄地说如果有人给他官当,他将只用一个月就大见成效,三年就大功告成。(“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论语·子路十三》)一旦当官,就终身都要坐马车(“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论语·先进第十一》)。也就是才当了几个月的县处级干部,就要求终身享受县处级待遇,不肯走路,说自己是大夫之身位了,不能与平民百姓一样了。从这个方面来推测,如果孔子与少正卯之间是无冤无仇的话,孔子杀少正卯可能是出于摆官场威风,显示手中有权,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官至宰相还没有杀人的权力,那么当官何用?用吴思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孔子拥有了一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合法伤害权力”。从潜规则来解释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为什么孔子偏偏就杀了少正卯呢?恐怕他们还是有些恩怨关系的。而少正卯又确实是孔子同时代的人,而且他还是鲁国的名人(“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见《荀子·宥坐》)。杀掉一个当年的鲁国名人,所起的威慑作用肯定是很大的。而且据说他们之间以前的关系很不好。这里必须指出为什么孔子会与少正卯结下冤?这个话还得从头说起。据专长于考据的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在其扛鼎力作——《中国哲学史》中的考据,说少正卯其实与孔子是一个非常相像的人,有着相似的经历和社会影响力。在孔子之前或者同时代,也是一个以思想学问渊博见长的人。在此方面,他的魅力比孔子还要大得多。孔子“述而不作,信而爱古”,行“有教无类”之法则,大量招收学徒,一时间,孔门之下门庭若市,但是,孔子实施“有教无类”,并不是真正体现什么教育民主和平民教育,而是从经济上思考的结果。想当孔子的学生,别的条件都是次要的,估计连智商七十以下的弱智都可以成为圣人徒。最重要的是你要能够交得起学费。也就是“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也就是要交足了学费,他才对你“诲人不倦”,当时的学费是多少?也就是每个学生至少要一次性缴清十块肉干,这十块肉干究竟有多重?我想这其实并不重要了。总之是孔子有一段时间里总也有吃不完的肉。所以才有了那些十分奢侈浪费的古怪吃法。有那些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割不正不食”之类。
这也就是这是头等重要的办学条件。这个条件,就有点像今天民间办的贵族学校一样,只要你肯交起足够的学费,智商与学业基础是不用过问的。吾友子虚先生常曰:“分析问题要从经济入手,人是要生活的,经济这个因素不可或缺。”我以为此法虽然是西洋圣人兼革命导师德国的马克思先生的法宝,但是,我们长期习惯了只是空洞地喊喊而已,真到实际应用时却往往忘记了人还要吃饭、穿衣、住房、婚嫁繁衍之人类的俗之又俗的事。尤其经济类的事一旦落到圣人头上,就会有代圣人言的家伙出来说什么“正其谊不计其功,谋其道不计其利”之类的大话臭话。仿佛孔子一旦圣了,他就不用吃喝拉撒睡一样。
据说孔子是第一个办学的,生意当初真是好得不行,一生收门徒三千,有教无类,大收学费。学生交的肉干早已是吃不完了。此种独门垄断的教育生意做起来多么好啊。可是,这样的好景不长,此时出了一个少正卯,而且他也生在鲁国,据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考据说“据说有少正卯,‘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孔子家语》,《四部丛刊》本,卷一页五,转载自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2006年4月版,第31页。),用今天的话说,少正卯是一个拥有许多粉丝的才智卓越而非常有影响力的人物。至于为什么这个少正卯先生就有如此魅力,举手投足都给当时社会巨大的影响,粉丝众多,甚至一时间把孔子的生意都抢光了?真还是要好好研究一下,以开发其“成功学”的奥秘。推测起来无非是这些:或者是学费上的优惠政策,或者是其人格魅力与思想学说远比孔子要大吧,现在已经无从考了。也可能是毕竟孔子一生述而不作,创见太少,又总也做不了官,实现不了他的办学时招收学生的广告目标:“学而优则仕”及“学也,禄在其中矣”的教育承诺吧?总之是吸引力自然就不够的了。据冯友兰大师考据说:“少正卯也曾大招学生”,结果把孔子的学生都抢光了,只剩下一个颜回没有走,坚定不移地留在了孔门。(“孔门人三盈三虚,惟颜渊不去”。(《心隐篇》,刘勰《新论》卷四,涵芬楼影印《汉魏丛书》本,页八,转引自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第31页。)就是说孔子曾经招收三次学生,但是都被那个天杀的少正卯吸引走了。一段时间里几乎饭碗不保。他们此举,此真乃前世冤仇未解,今世又结焉。还好留有一个颜回坚定不渝地跟定了孔子。这叫跟对了人,站对了位。后来颜回能够意外以学生身份躲在颜庙与孔庙里吃冷猪肉,此功劳不可小也。
当然,这也是孔子后来特别喜欢颜回的原因之一。关键的时候他经住了革命的考验。少正卯有如此的与孔争相办学,争夺生源之战的经历,与孔子结下冤仇也是自然而自然的事了。只是当年孔子也只是一介平民,不过是精通“六艺”而已。拿捏不了这个势头比自己还猛的少正卯怎样。但是后来,情形就不同了。孔子四处寻官做,此时终于事遂人愿,当上了鲁国的太宰与大司寇,也就是相当于现在当上了县处级干部(子实注:因为鲁国之首都——曲阜市至今还只是一个县处级市而已。)可以有公权来消灭自己的对手了。所以,才当了七天官就搜罗了五条莫须有的罪名要致少正卯于死地,正是这种公报私仇的好机会。不要说才上任七天就杀人,其实如果可能的话,简直想当天就杀的。只是考虑到“欲速则不达”,才改成七天再杀的。所以,七天杀人有什么“过速”地方?如果再不报此仇,唯恐后面就没有机会了。确实孔子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只当了三个月的鲁国宰相,把个鲁国搞得一塌糊涂,混不下去了,只得另寻他路。幸亏他报复得及时,否则他又没有机会了。但杀完了办学竞争对手后的孔子,也没有当成多久的鲁国宰相之官,带领他的学生,周游列国,游说国君,找寻新官位,去找新的依附对象,致死无功而返,病死鲁国,死时终年73岁。
结论:孔子杀少正卯是大有可能的
以上也只是推测。虽然是有根据的推测,但是也还不是充分的证据与完全的事实。只是证明了孔子杀少正卯的动机和条件是存在的,而且是充分存在的。至于杀没有杀,确实还需要第一手证据。但是,判定杀与没杀现在如果用审判萨达姆的手法,恐怕是因时日太久,许多证据都无从证实也无从证伪了。照此类严肃的事情用此等莫须有的推测的办法也是在犯同样的错误。只是,如果只允许那个南宋的朱熹圣人以莫须有的方式为孔圣人开脱,就不允许现在人以推测的办法为少正卯申冤,有点不公平。更何况从历史给出的有限事实来看,孔子杀少正卯存在着充分的作案时间、条件与作案动机。想到此时才想起要写这个题目的。另一方面,从中国人后来的种种历史真相,与中国人的做事传统与潜行规则来看,此种情况并不算是极其恶毒的。因此,即使有此事,孔子与后来的一些专以草菅人命为乐的独夫民贼比起来,真的还算是一个很清白很完美的人。但是,我们塑造圣人及榜样总是唯恐其不完美无缺。在古时,杀个从来没有当官的平民是芝麻小事一桩而已,杀千万都是可以的,只是不要“弑君”“犯上”就会没事的。只要想想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再想想千百年来大家习惯了的草民、蚁民的称呼,杀与不杀确实都是小事一桩而已。鲁迅先生说,只要被圣人、伟人杀者,都应该是有罪的,也自然是该死的。要不为什么圣人、伟人要杀他呢?这就是我们中国人长期流行的混账逻辑与糊涂思考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