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兔罝》诗旨辩析
2016-04-29贺雨潇
摘 要:解《诗经》的观点历代各有侧重,但大多并没有关注《诗》作为先秦乐曲本身所具有的“乐章”意特点而过度的对其“文辞”意进行阐发。就《诗经·周南·兔罝》一篇来说,就有“后妃之化”说、“颂武人之诗”说等见解。此文主要对这些观点的得失进行具体分析,并认为此诗意旨为“诗人自抒其才不见用之作也”,以期对诗经旨意产生较明晰的认识和理解。
关键词:《兔罝》;“后妃之化”;“颂武人之诗”;“才不见用”
作者简介:贺雨潇,男,汉族,贵州安顺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古代文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方向:魏晋隋唐。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4-0-02
《诗经·兔罝》一诗篇旨,远世大家视为“后妃”的教化,近人多倾向歌颂“武人”的诗章之说,对于这两种解释到底哪一种比较合理,还是都没有真正探出作品意涵,本文正试图对此做一个简要探析,主要针对郑玄笺注、孔颖达《五经正义》以及近人王静芝、何定生等人的观点来探讨这一话题。
一.何为“肃肃”
对于“肃肃”的解释,从郑玄笺注和孔颖达的观点来看,它特指人,也就是网兔之人。从这些观点来讨论,首先,我们看到上述注家都把诗歌中网兔事与恭敬联结了起来,汉代独尊儒术,大倡“美刺教化”之说,也许这就是上述联系的来源。同时,这个词自身所处的诗歌位置与上下文关系中,明显是一个修饰模态词,朱熹和欧阳修也都相似地赞同这个词是表现兔罝整饬貌的形容词。
清代俞樾亦称此诗中的“肃肃”不过是形容捕兔器具的,将其与恭敬联系起来有失恰当。所以相比较传统注家的观点,仔细思索欧阳修、俞樾等论家的论断后,还是后者比较自然可信;近人朱守亮根据《鸿羽》《小星》等诗篇,则更具体指出这个词是描写捕兔器具摩擦地面产生的拟声。当然整饬貌和拟声二说,并没有对《兔罝》旨意产生很大的文本贡献,在这里唯一要明晰的就是“肃肃”的修饰词性,及其与恭敬无必然联系的涵义。
二.简论“后妃之化”
作“后妃之化”解释的,以《诗序》、郑《笺》及孔颖达《毛诗正义》为源头。但如从具体的诗歌语境着眼,捕兔之人和“后妃”之间存在联系之说似乎差强人意,捕兔者为低贱下层而“后妃”为国家重要元首,将这两种身份存在极大差距的人相互联系,在注重等级礼制的周王朝似乎不太可能,同时将捕兔这种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职业比附于堂堂国家“后妃”,更是难以解释。郑玄、孔颖达等人依毛《传》称这首诗不过是传达出捕兔之人虽然职业低下但恪尽职守,比兴出在“后妃”的教化下人民恭敬、贤士纷纭的意思。但是仔细思索实在有穿凿附会之嫌。北宋欧阳修就对此提出了疑问,他认为如果大家都是贤能好德,那么何必需要“后妃”勤奋的来辅助君王求贤纳才呢?
同时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引用了胡休仲的一段话,胡认为如果国家太平贤才众多,那么辅佐周武王的能臣何止十人,孔子也不会被别人称赞高才大德了。针对这个观点,姚际恒认为胡是一个不人云亦云的有主见之人。所以以往注家多以“美刺”、“政教”等看法来解这首诗,细思之还是有待探讨的余地的。
三.简论“颂武人之诗”
屈万里在其解《诗》著作《诗经释义》中,提出《兔罝》一诗篇旨是“颂武人之诗”。从这一看法出发,可以推断出捕兔之人的一言一行是被一个旁观者记录下来的,但是据史家研究,最早出现采诗之官的时代是汉代,有设立的乐府机构负责采集民间歌谣以观政教,如果说这首诗产生的年代就存在这种记录者,而且细致地对捕兔之人的行动做出了精心的描绘,实在难以置信。同时在描绘捕兔之人时,大肆刻画了他动作强劲有力、声响震天的准备捕具的行为,这样的举动怎么捕捉到狡猾迅捷的兔子呢?只能是吓跑了一切动物罢了。再说“施于中逮”,这个“逮”的意思,自古以来都认为是广阔通达的地方,捕捉自然界最灵动胆小的兔子,在这种地方安设捕具,怎么可能捉到呢?这一系列的疑问都指向了“武夫”即“捕兔之人”实在难以担当“公侯”的干城卫士,故而说是歌咏“武人”的诗歌还是有待商榷,所以说屈万里此论并没有极具说服力的昭示出此诗的旨意。
而王静芝在其论《诗》之作《诗经通释》里,提出此诗是捕兔之人自己歌咏,并认为自己是“公侯干城”的自我赞颂之诗章。王先生的理由是这首诗中捕兔之人虽然是明写打猎的行为,其实是为了传达出猎人器宇轩昂勇敢刚毅的品质,藉此来表达自己渴望报效国家一展才能的愿望。从这一点出发来讨论,逮兔子这样的市井细民常见的玩耍,并且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安设捕具,把这种描写归类于强调比兴魅力的诗经传统,实在是难以接受,也无法引导人联想到猎人昂扬刚勇的品质,所以对于这个观点,并没有客观地揭示出诗旨意蕴。总的说来,还是不能武断的将此诗解释为歌颂武夫的篇章。
四.《诗经·兔罝》篇旨之探讨
我们从北宋名宦欧阳修专门探讨《诗经》的名作《诗本义》中,可以得到一些启发。欧认为捕兔是一种“贱事”,然而捕兔之人却贤能勇武,他可以充任保家卫国安定社稷的能臣武将,但是实际上却只能在野地里追禽捕兔,做不符合他才能的小人之事,那么这首诗不就是讽刺当朝国君昏庸不任人以贤吗,何来颂赞之说?欧阳修的只“刺”不“美”之说我们暂不探究,值得注意的是他提出的“英俊沉下僚”的观点极具创造性,也从诗歌情感方面给出了一个很符合诗经言志传统的答案。
清代学人崔述在他的著作《读风偶识》里也表述了想似的看法,他认为这首诗篇有一种“惋惜”意味,惋惜的是一个才能足以成为国家王公干城的贤能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诗人替这个人惋惜,也认为当政者应该惋惜。那么从这一点来看,崔述显然是同意在《诗经》产生时代存在专门的采诗之人,这首诗明显是一个中立的旁观者偶遇捕兔之人,并将他所看到的景象描绘了出来,可是既然作为一个偶遇之人偶遇之景,作诗者却能读出了捕兔之人才高品优然而却不见用甚而为他倍感惋惜,这就给人一种隔靴搔痒之感了。毕竟这种强加的情感是诗人自己想象的建构,难以服众。
综上所论,欧阳修看出了才智与名位不相符的意味,而崔述则更加发挥出还蕴含了诗人的一丝惋惜,但是欧依然是从“美刺”观来解这首诗,而崔则发挥过度,所以比较客观的论断是,这首诗其实就是作者自己想象的建构,他所建构出的捕兔之人,之所以会违背打猎常识将捕具安设于广阔之地,并在捕兔时大张旗鼓响声震天,不过是藉此昭示自己的才华品质并渴望建功立业保卫家国的渴求。庄子所谓“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这里诗人不过是借捕兔的举止来展现自己真正的品质与追求,这种展示需要广阔的场所,这种展示也需要忽视客观的捕兔常识,因为这种有意的特立独行是为了吸引“公侯”的注意,但实际的状况是,诗人精心的自导自演并未获得庙堂青睐,却只能孤芳自赏,感叹自身才不得用孤老荒野的悲剧处境。
五.结语
对于古代经典《诗经》的解读要回到其产生的特定历史环境中去理解,《诗经·兔罝》篇旨之探讨,相比较“颂武人”和“后妃之化”,诗人自抒其才不见用则较为客观允当,值得深究。
参考文献:
[1]《毛诗注疏》.(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2]欧阳修《诗本义》.四库全书本.
[3]崔述.《读风偶识》.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版.
[4]朱守亮.《诗经评释》.台北:学生书局,1994年9月三版.
[5]姚际恒《诗经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排印顾颉刚标点本.
[6]王静芝.《诗经通释》.台北:辅仁大学文学院,1976年7月五版.
[7]屈万里.《诗经释义》.台北:华冈出版部,1974年10月五版.
[8]何定生.《诗经今论》.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版.
[9]黄琛杰. 《<诗经·兔罝>篇旨之探讨》. 《第四届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诗经学会. 199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