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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对比分析

2016-04-29周秀芝李中晶

教育与职业(上) 2016年2期

[摘要]校企合作模式的高效运行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文章对比分析了美国的“校企契约”实践模式、德国的“双元制”实践模式、日本的“企业访学”实践模式、英国的“工学交替”实践模式,并从中学习各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探索出适应我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新模式。

[关键词]中外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对比分析 "现代学徒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03-0033-03

校企合作对于职业教育来讲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提升职业教育的高度,培养新时代的技能人才,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纵观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运行模式以及办学经验,可以发现,国外职业院校都将校企合作摆在了首要的位置,并且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具有自我特色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通过对比分析我国与国外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可以从中发现我国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中找到适合我国特点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模式,从而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质量,培养新型的社会技能型人才。

一、国外职业教育典型校企合作实践模式的比较分析

1.美国的“校企契约”实践模式。美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契约模式是美国最为典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是由政府各个教育部门牵头,职业院校、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各个组织协会协助的校企合作模式。合作的主体签订公平的校企合作协议,将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双方的互利共惠。其中针对中职教育,主要培养学生的动手实操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针对高职教育,和企业签订订单培养技能型的技术人才和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各领域人才。可以说,美国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契约的模式,可以很好地将职业院校和社会各界、各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企业和行业的需求建立适应型的人才培养战略,能够准确预测和紧紧跟随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人才需求,从而可以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技能训练和课程衔接。

2.德国的“双元制”实践模式。德国的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被认作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助推器,在强调学生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注重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从而保障了德国企业劳动者的高素质和高质量。德国的双元制也是由政府牵头,由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实现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职业院校的学生一方面在院校学习学科理论,培养其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参与合作企业的实际生产,培养其实践技能。通过双元制的校企合作模式,企业对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和推动作用,在企业和院校双方的保障下,学生可以在上学期间完成实际技能的培养以及与企业岗位能力需求的对接,实现社会、行业适应性人才的培养。

3.日本的“企业访学”实践模式。日本职业教育在发展中,借鉴德国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形成了适应本国国情发展的校企合作模式,即企业访学模式。在该模式下,职业院校的学生在进校园接受理论知识和教育之前,先到合作的企业中进行一定的认知教育,让学生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的流程以及各实操环节,并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完成初步的职业规划,确定最初的职业定位和岗位方向。待学生回校接受理论专业教育后,院校根据学生最初的职业定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另外,学生在院校学习的过程中,需要定期到企业中进行阶段性的实操学习和技能培养,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结合。日本的企业访学模式能够有效地将职业教育和学生就业联系在一起,实现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就业的连续性、高效性。

4.英国的“工学交替”实践模式。英国的职业教育主要沿用的是工读交替模式,首先在学校接受2年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技能方面的教育,然后到合作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和实际工作,最后一年回到学校进行再学习、考试以及考证等,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时间随着学制的不同而弹性变化。另外,学生的工学交替模式一种是以学校为依托,在实践期间,企业给学生发放一定的工资;还有一种是以企业为依托,企业承担学生在校学习和企业实践环节中所有的费用。英国的工学交替校企合作模式表现得比较细致和周全,由于学生在企业的时间比较长,很容易让学生、院校、企业融为一家,让学生优先处于就业状态,实现院校和企业的零距离对接。

二、各国职业教育推动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快速发展的经验借鉴

1.相应制度的完善保障了校企合作的高效运行。从国外成熟的职业教育发展来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的保障是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高效运行的主要前提。德国在1969年颁布《联邦职业教育法》,以确保双元制的顺利进行;于1981年颁布《职业教育促进法》,确立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05年颁布的新《联邦职业教育法》,确保了校企合作的高效运行。在日本,1958年颁布了《职业训练法》,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内教育培训的高度重视,为以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的相应法规制度等为校企合作的高效运行提供了保障。相应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不仅为职业教育高效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还强制性地推动了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的长远合作。

2.企业利益的保障提高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企业是否愿意参与校企合作主要取决于企业利益是否得到保障。纵观国外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中大多数都形成了一定的激励制度。在美国,政府为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了经济方面的优惠和法律方面的支持,如给予企业减免税务或按照参与学生的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等。在企业利益得以保障的前提下,促进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在德国,政府为保障双元制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专门的教育基金,对于为校企合作有着一定贡献的企业给予资金的支持和相应的补贴。 由此可见,对企业利益的保障是保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激发了企业为职业教育提供支持的积极性,双方的共赢促进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

3.行业协会参与引导校企合作的顺利实施。对比分析国外比较成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可以发现,校企合作的快速发展很大一部分依托于行业协会,在过程中充分调动了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德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和组织,并负责适应型技能人才培养战略的调整,既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组织者,又是监督者和评价者。在美国,很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都有专门的学生技能培训基地,根据职业群体的需求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基础性的实训,以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日本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企业、政府、职业院校三者的平衡,同时为企业、院校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总之,行业协会的参与以及主导作用的发挥,对于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4.师资队伍的优化提高了校企合作的效率。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案例表明,引入行业企业一线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保持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比例,是职业教育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德国,兼职教师的聘任比较普遍,专任教师占教师队伍的40%,兼职教师占60%,有的甚至高达80%。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因其企业的实战经历,能够把企业前沿的工艺、先进技术、企业文化与学生的学习内容融合起来,真正实现理论和实践、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的结合,让学生感受企业文化的熏陶,学以致用,实现入校入行,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同时,学校专任教师的培训也注重在实践中进行,相关的行业、企业单位提供关键岗位,鼓励教师顶岗实践,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以便将技能更好地传递给学生。因此,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引入兼职教师,让专任教师去企业顶岗实践,这样一来,能够切实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真正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模式新发展的启示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序进行。当前,我国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制度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形成成熟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也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相关制度的欠缺严重制约着校企合作的快速开展。因此,为更有效地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序进行,国家应该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相关制度的建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校企合作中企业和院校的职责和义务,并加大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管力度、管理和组织水平,积极引导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主动性。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积极性的调动主要取决于所得利益的多少。一般来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初衷都是获得短期廉价的劳动力,并且在履行社会职责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社会形象。因此,为更好地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首先应该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从法律法规方面来保障企业的利益。另外,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根据接纳学生的数量给予财政支持。在制度的约束、资金的支持以及政策的激励下,才能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3.调动团体组织力量,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建立由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企业参与的办学宗旨,切实推动校企合作的快速发展。社会团体组织力量的引入不仅有利于校企深度融合的进行,还能有效实现院校与社会的对接,人才与市场的对接,从而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桥梁作用。首先,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自身的关系网,积极寻找校企合作的意向企业,并推荐给职业院校;其次,行业协会对企业的人才需求以及市场动向进行调研和预测,向院校提供行业发展的信息;最后,行业协会应参与校企合作相关协议制度的制定,协调合作双方的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氛围。

4.加大企业办学力度,实现校企合作以及企业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对比国外成熟的校企合作模式,企业办学是一条可以借鉴的发展之路。之前我国也有着相当一部分企业参与到职业院校的办学中来,成为职业教育的母体,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改革,致使许多职业院校归为政府所有,限制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应该结合我国特色,积极提倡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组织等,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的多元化发展。企业参与办学,一方面可以解决校企合作中存在的各种冲突,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提升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长远发展。

四、我国职业教育的现代学徒制实践模式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学界提出了现代学徒制的思路。现代学徒制是企业和院校深度融合的表现,通过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的联合传授,根据学生的个别差异,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针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期,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无疑是一种适应性人才升级培养的战略,也是决定加快产业调整、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现代学徒制,可以以国际的眼光,立足于我国特色,打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高度和新起点。

1.现代学徒制的运行宗旨。围绕一个共同的标准,签署两份双方协议,利用三种资金渠道,解决四个实际问题为现代学徒制的宗旨。职业院校成为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基地,企业成为职业院校的技能培训基地和就业去向。在开展过程中,企业为“订单班”的学生发放工资及奖助学金等,政府为企业发放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另外,企业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到学校进行授课和指导,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由企业的师傅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传带”,让学生真正接触到实际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学习岗位的技术能力。

2.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模式。(1)招生即招工。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学生培养和就业的两份合同,按照协议进行“订单班”培养。从学生入学开始,就按照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让学生从入校开始就到合作企业进行带薪学徒。(2)招工即招生。企业的新员工在上岗之前,要到合作的职业院校进行文化和专业理论的学习,员工只有通过所学科目之后方能到企业上岗,实现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多元合作。(3)上课即上岗。高职院校根据学制、学生的学分、企业的用人需求等随时开展现代学徒制模式。建立教学课堂、实习岗位和合作企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模式,真正实现学生的学中做、做中学,打造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4)毕业即就业。学生在企业学徒期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双方互评,最后通过双选,可以直接签订用人合同,实现学生毕业以后的录用,解决了学生就业难、企业培养人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对比分析国外典型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模式,有助于从中探究适合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即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企业积极性的调动、行业协会的引导以及企业办学的吸引,推动我国校企合作模式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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