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
2016-04-29
中医药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独具特色和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快建设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中医药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体系框架不够完善。我国的中医药职业教育尚未建立起“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各层次间的衔接通道尚未打通。目前中医药本科与高职(高专)的生源主要是高中毕业生,中职升高职、本科,高职升本科的数量很少,不仅未形成规模,还受到区域的限制。
2.层次结构不够合理。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高等中医药院校本科35所,高职(高专)10所,中等中医药学校50所,本科、高职(高专)与中职院校数量呈“哑铃型”结构,高职(高专)层次的中医药院校明显偏少。
3.专业设置不够优化。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包括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中医药院校专业设置主要围绕国家的执业准入(执业中医师、执业中药师、执业护士)而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所需求的许多专业尚未开设。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中虽新增设了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方向)、护理(中医护理方向)等专业,但本科专业目录中无此类专业。这不仅影响了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建立中医药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的“立交桥”。
4.标准体系不够全面。许多中医药类专业尚无国家层面的专业设置基本要求,导致部分非医药类学校在不完全具备中医药类专业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匆忙开办专业,影响了中医药类人才的培养质量。此外,我国尚未完全建立中医药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拨款标准、公用经费标准和专业课程标准等教育标准体系。
二、相关政策建议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体推进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议由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全国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效运用总体规划、政策引导等手段以及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强对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探索解决体系建设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2.加快制定办学标准,引导中医药职业教育规范发展。制定中医药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建立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中医药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中医药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素质。
3.完善中医药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中医药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实行定期督导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加强对职业院校履行中医药职业教育职责的督促检查,以专业设置、专业衔接、专业实施和专业建设成效的监控与评价为主要内容,推动建设一批中高职紧密衔接的特色专业。依托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一批中医药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专门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等对中医药职业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4.出台优化中医药职业教育区域布局的相关政策。建议科学规划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区域布局结构,深化东、中、西部地区中医药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中医药职业教育。东部地区中医药职业院校要根据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提高中医药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中医药职业教育,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中西部地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增强基础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民族地区要加快民族医药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