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资源依赖关系分析
2016-04-29官华唐晓舟
[摘要]大学科技园是社会中介组织,设立主体和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大学、企业三方,各方组织属性、组织目标和组织行为有较大区别。大学科技园的资源依赖关系具有中介性、结构等同性、不对称性三大特点,要努力建立与政府、高校、企业的稳定关系,以最大限度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资源。
[关键词]大学科技园 资源依赖 依赖关系
[作者简介]官华(1978- ),男,广东高州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广东省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教育政策。(北京 100871)唐晓舟(1982- ),女,安徽合肥人,广东省中山市技师学院,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育管理。(广东 中山 528403)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05-0030-03
大学科技园是通过产学研合作将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的社会组织,设立主体和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大学、企业等。在组织属性上,政府属于公共组织,大学是学术组织,企业是市场组织,科技园则为中介服务组织(尽管也是市场组织的一种,但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这三方的组织目标、结构、规则等都具有较大差异。Selznick,Thompson McEwen,Zald,Pfeffer Salancik等人发展起来的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生存的关键是“获得并保住资源的能力”,为了生存的需要,组织不得不从外部环境获取资源,这种资源依赖产生了其他组织对特定组织的外部控制。大学科技园作为中介服务组织,成立及运作所需资源基本来源于政府、大学及企业,受其他三方主体的约束和控制具体体现在组织机构、运作规则、业务活动等方面。目前我国学者对大学科技园的分析主要应用Henry Etzkowitz和Loet Leydesdorff提出的科技创新中大学—产业—政府关系“三螺旋”模型(也有学者称之为“三元参与”模型),偏重于互动关系的分析。资源依赖理论主要应用于产业组织、行业协会、校企合作等的资源依赖关系分析,对于像大学科技园所涉及的不同属性组织之间的资源依赖关系及交换网络的分析还比较少。通过对大学科技园资源依赖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发现和理解大学科技园运营中的挑战和问题,科学选择有效的行动策略以提高组织生存和发展能力。
一、大学科技园的资源依赖关系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建设大学科技园,截至2014年,科技部、教育部分十批次联合认定了116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由于科技园往往需要较大的土地、资金等资源,我国大学科技园可由单一主体(高校)、多元主体(高校与政府、企业合作)设立,具体可分为独立建设模式(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建设模式(中山大学与广州市海珠区合作建立的中山大学科技园等)、联合建设模式(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共同投资建设)和虚拟园区(深圳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共建的虚拟科技园等)四种模式。依托高校技术和人才优势,大学科技园聚焦科技创新、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和行业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方式、完善机制,吸引了大量高技术人才、项目、风险资本等入驻,成为科技创新的源泉。同时,大学科技园也推动了所依靠大学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高校的科研能力和优势学科不断拓展,使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例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园与福建泉州开展合作,发挥两校光电领域的学科优势,促进泉州培育光电信息产业集群等。
大学科技园是联系大学、企业和政府这三个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媒介,三方都希望通过这种混成组织来追求自己独特的利益。但作为联系“三螺旋”的大学科技园,建立的资源来源于三方,自身资源和产出非常有限,要与大学、政府与企业建立资源交换网络才能维持自身生存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从而对这三方产生较高的资源依赖关系。
1.政府。国家创新理论强调政府要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组织及引导作用,但由于资源限制、专业知识缺乏、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政府直接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交易成本是比较大的。大学科技园依托大学较为集中的科研资源优势,是政府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之一,因此政府是乐于支持科技园的发展的。主要手段包括制定各种财政、税收、人才鼓励等优惠政策;产权和知识产权等法律保障;部分政府甚至以土地合作或出资的形式参与大学科技园的创建(如广州市海珠区政府与中山大学共同兴建中山大学科技园)。政府资源为科技园区内的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增强科技园对科研成果和市场主体的吸引力。但政府机构通过制定法规、对组织产出的需求施加影响以及许多其他途径,既能为组织创造机会,也能给组织制造约束。如政府对科技园设置条件的限制、日常监管要求、附加业务等,会影响科技园的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诱导行政化管理倾向。
2.大学。大学拥有众多的科研人才、良好的科研基础设施等资源优势,但作为学术组织,科研成果市场化与大学学术及人才培训目标有冲突;设立科技园与校办企业的初衷通常出于增加收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的考虑,在各地加大对高校经费支持后,这一动力有所削弱,校办企业的屡次失败经历使大学对直接进入市场抱有疑虑,现有的大学评价方式也进一步削弱了大学的市场化动力。通过科技园这一中介组织,一方面能够增加大学收入,另一方面能够使大学专注于自身使命,因此大学愿意设立和支持科技园的发展。通过大学科技园这一平台,大学科研成果实现向市场转化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技术转让和转化;二是直接的资金支持,包括投资设立技术中心、产学研平台、孵化服务平台、融资平台(风险投资基金)等;三是任命管理人员、人才推荐、培养及为人才安家等提供服务;四是中介服务、孵化服务等。此外,大学的品牌对科技园的吸引力有提升作用,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的好坏与所依托大学具有密切关系。但同时,由于大学存在重学术、轻市场的倾向,缺乏利益载体和政策约束,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不在学校,难以调动大学的积极性,导致大学与科技园、企业、科研人员的产权关系不清晰,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另外,大学每年虽然都有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理论性成果、预研成果多,具有市场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少,存在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再者,我国大学对科技园或采用学校事业单位管理方式,或以产业集团、科技园管理公司的方式运营,科技园自主权不够。加上科技园区管理团队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权、激励制度等都掌握在大学手中,有可能限制园区与企业的发展,以及科技园成果转化的能力。
3.企业。无论是大学科技园的园区建设,还是扶持项目的发展,都需要强力的资金支持,因此拥有资金优势和市场经验的企业,对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成果转化来说都是十分关键的资源。科技园及项目需要企业资金及运作经验的支持,企业需要科研成果增强竞争力,这就在科技园、项目及产业间建立了高度的“互依”关系。特别是科技园及园区项目(企业)普遍处于初创阶段,资金与市场都是非常短缺的资源,来自外界企业的风险资金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企业作为合作所需的各种物质资源的主要提供者,起到了引导合作方向的作用,科技园及科研活动必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和重点,这会使为企业服务的部门成为主要的权力机构,以企业需求来开展业务,并按企业的要求建立对项目的筛选和退出机制,从而削弱科技园的自主性。区域产业及企业会影响科技园入园项目的选择,企业引进动力和技术消化能力也会相对制约科研成果转化。此外,企业可能由于追求快速利润、对科研成果和技术的评估能力受限制等原因,倾向于选择成熟的技术,从而使得长期性项目、创新项目在大学科技园受冷落。
二、大学科技园资源依赖关系特点
大学科技园与政府、大学、企业间的依赖关系分析表明,大学科技园是连接政府、大学、企业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企业是科技园科研成果市场化的需求方和承接载体;政府是交易规则的维护者,确保稳定的相互作用与交换,必要时还能为科技园的运营提供政策及资金等方面支持;大学则是科研成果的供应者,通常还是科技园的发起者和出资者。
1.中介性。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科技园在政府、大学和企业之间处于中心位置,发挥了三者间的桥梁作用。在相互作用与相互合作下,三者利用其余两方面为自己谋取发展,各自能力都得以增强。大学通过参加科技园的产学研合作,与企业、政府发生螺旋式互动,实现了科研成果创新、产业化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还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为大学发展筹措经费。企业从大学获得了有利于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人才资源,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并获得了经济回报。政府则通过参与组建大学科技园,支持、引导大学科技园的发展,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这有利于解决原来单一主体下产、学、研分散的弊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发挥整体效应和协调的优势,这是组织通过合作伙伴关系与其他的组织实现关键资源优势互补的典型体现。
2.结构等同性。有关组织的网络分析认为,如果两个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的关系具有相同的模式,就称他们是结构等同的,这可能意味着等同行动者之间是竞争对手或者替代者。Pfeffer Salancik对资源依赖关系进行了竞争性互依和共生性互依的区分。由于政府的政策资源、大学的科研资源、市场资源相互之间难以找到替代者,大学科技园与这些主体更多表现为共生性互依关系。但结构等同使科技园与三者的资源依赖关系都是竞争性和共生性并存。表面上看大学科技园在政府、大学和企业之间担当了中间的连接平台角色,但这一平台不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大学、企业三者与科技园的关系模式,与他们两两之间的模式都相同,在资源流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之间都可以撇开科技园直接联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直接联系还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这种结构等同下的大学科技园合法性受到置疑,地位是极为尴尬的,现实中政府、企业与高校的直接合作创新也是常见现象。大学科技园只有在资源交换中证明自己的实力,才能争取竞争的有利位置。
3.不对称性。Pfeffer Salancik认为资源对于组织生存的重要性、组织内部或外部一个特定群体获得或自行裁决资源使用的程度、替代性资源来源的存在程度,这三个因素决定了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程度。如果一个组织非常需要一种资源,而这种资源在这个组织中又非常稀缺,并且不存在可替代的来源,那么这个组织将会高度依赖掌握这种资源的其他组织。大学科技园尽管处于政府、大学和企业三者联系的中心点位置,但是其他三者所拥有的政策、科研成果、资金等资源都是科技园所缺乏的,无疑要高度依赖于政府、大学和企业。这就使得依赖关系呈现出鲜明的不对称特征。这也正是扎尔德所提出的中心组织的自主性被削弱的体现,因为对资源的控制(和与之相伴随的制裁)掌握在另一个组织的手中。事实上,由于大学科技园往往难以从平台服务中收费,其资源获取能力是比较弱的,如果在政府、大学和企业中得不到有力支持,生存发展则比较困难。部分科技园为了生存甚至偏离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轨道,借科技园名义圈地进行房地产投资与开发,沦为地产开发商、“包租公”。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的服务、孵化,对高校技术的转化变得次要,园区重建设轻管理、重物业轻服务在所难免。
三、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策略
资源依赖理论强调组织的成功在于最大化其权力,包括降低自身对外部环境的依赖,以及增加其他组织对本组织的依赖性。这就突出了组织间交换网络的重要性。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组织建立交换网络的策略有防御型(Defensive)、前摄型(Proactive)、反应型(Reactive)、参与型(Anticipatory)四种,具体方式包括扩大规模(合并、收购等)、共同决策、联盟、集体行动等。对于大学科技园而言,比较可行的争取有利于组织发展的策略以参与型为主。一是与大学、政府及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这是目前我国大学科技园较多采用的一种形式。通过在维系联盟的运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大学科技园成为不可或缺的三方联系者,并建立起多元化的资源依赖结构,提高了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稳定性。二是与政府或企业交叉董事,例如成立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等,吸引各方代表参与其中,特别是吸纳企业代表参与科技园管理机构,这种结构安排有助于将协调机制常态化,增强各方联系。三是采取集体行动,例如成立协会、联合会、协调委员会等,这种形式下的协调机制比交叉理事要弱。四是与政府、企业合作或合资成立公司,特别是设立风险投资资金参与科技成果和企业孵化,通过利益交换增强大学科技园的资源汲取能力。无论采用何种策略,大学科技园都要努力建立稳定的网络关系,以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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