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
2016-04-29
妇女 2016年1期
林女士所在的村子地处偏远。邻近村子中有一恶棍王某平日横行乡里,王某自认识了林女士后,就强迫林女士与其结婚,并威胁林女士如果不答应就让她及全家不得安宁。无奈之下,林女士便与王某结婚。婚后,王某时常虐待林女士。林女士的母亲见女儿处境艰难,便向法院申请撤销林女士与王某的婚姻。林女士的母亲有权这样做吗?
林女士的母亲没有权利这样做。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由受到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都不能代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