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要在精准扶贫中从严从实发力
2016-04-29多杰
多杰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绘就了全省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路线图。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结合实际,提出了“两个率先”的扶贫攻坚目标,明确要在全省率先两年实现整体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向已经确定,任务已经落地,做好扶贫工作,组织部门要先行先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不负重托的使命感,把精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作为,聚焦发力,扎实推动全州扶贫工作不掉队、赶在前。
从严从实派干部,在汇聚力量上发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选派干部是关键,选好一批干部,就能如期实现脱贫致富;选不好干部,就会贻误劳苦百姓脱贫的大好机会。我们结合部门特点、行业优势、干部特长和任职村实际,按照因村派人、因人定村、人岗相适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推荐、研究确定等程序,从严把关年龄、经历、职级等条件,从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实事入手,按照每支工作队3-5人的要求,由结对单位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1名干部,乡镇(街道)选派1名包村干部,每个村至少有3名干部;工作任务重的村,补充1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大学生村官,使工作队人数达到5名。目前,全州已选派干部258名干部,其中选派处级干部4名、处级后备干部29名、年轻干部33名,县乡干部192名。从选派的干部来看,既有县处级干部,也有乡科级干部,既有后备干部,也有年轻干部,既有社区干部,也有大学生村官,为扶贫工作充实了坚强的工作力量。
从严从实摸底数,在精准识别上发力。推进精准扶贫,前提是要做好精准识别,只有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情况、掌握家底,算清收支账目,核准基础数据,才能有的放矢找准扶贫路径,才能针对贫困对象进行精准施策。为此,我们及早着手,靠前行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实地查看、征求意见等方法,过问农村牧区的基本现状,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查实村社经济发展、村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贫困群众对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的需求愿望。同时,督促各村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尽快行动起来,按照“先看房、次看粮、再看学生郎,还要看技能强不强,最后看看有没有残疾重病躺在床”的“五看”法,在50个重点贫困村识别贫困人口1.18万人,详细登记了基本信息,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为开展后续扶贫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从严从实抓衔接,在联动推进上发力。做好扶贫工作,必须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从严从实抓好衔接协调,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工作局面。深入落实“123”工作机制,发挥好组织部门优势,主动进位,加强沟通,衔接协调11个省直和中央驻青单位、58个州直单位、189个县直单位,落实与77个村固定结对帮扶的“一联”工作机制,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的“双帮”工作机制和治穷、治弱、治乱并举,没有盲区,不留空白,全方位全覆盖的“三治”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扶贫,积极引导州内各类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定点扶贫、招工扶贫、教育扶贫、村企共建等,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发掘优势、整合资源、发展生产,激活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发挥对口援助参与扶贫工作,加强衔接协调,进一步优化对口援助的内容和方式,把援助的资金、项目、人力、技术等,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让贫困群众享受到先进地区的发展成果。
从严从实明职责,在固本强基上发力。精准扶贫的重点在贫困农牧区,精准扶贫的对象是贫困农牧民。作为组织部门,要在扶贫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突出抓好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多想办法抓基层,下大力气打基础,增强党组织带富领富功能。各地区组织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按照“严”的要求,突出“实”的作风,积极发挥组织者和推动者的作用,逐一分析贫困村、后进村和维稳村的具体情况,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有的放矢、收到实效。建强“两委”引领扶贫。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后进党组织晋位升级等工作,加强教育培训,选好育好典型,建章立制规范,跟踪指导转化,加强与村干部的沟通交流,帮助村“两委”和村干部熟悉政策、开阔视野,增强群众脱贫的愿望,坚定群众脱贫的信心,提高群众脱贫的本领。党员创业“双带”扶贫。结合农牧民党员“双带”活动,在贫困村、后进村和维稳村开展党员“带头富、带领富”活动,选择和帮助一批能人党员进行创业,鼓励他们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通过信息、技术、销售等途径,影响和带动群众创业脱贫。干部结对“全员”扶贫。组织开展城乡支部结对共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联点帮扶、党员公开承诺履诺兑诺、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等形式,力所能及地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找准门路、发展致富,做到帮扶帮到点、扶贫扶到位。
从严从实建制度,在管理服务上发力。选派的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人员数量多、覆盖范围广,来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跟踪做好服务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切实负起日常管理责任,从严执行驻村干部考勤、坐班、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坚决杜绝“挂名不到位”“走读”和两头“挂空”的现象发生。建立“第一书记”召回制度,及时召回、调整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所在单位重新择优选派,同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无起色、效果不明显、纪律不严明的进行通报。不断完善选派干部体检、保险、岗位补贴补助,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
从严从实问成效,在奖惩激励上发力。精准扶贫工作抓得紧不紧,做得实不实,效果好不好,目标到不到,最终需要强有力的考核监督措施来衡量。我们把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挂钩、与干部管理问责挂钩,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扶贫开发中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强力推动“123”工作机制落地,驱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核心指标,把实施扶贫重大项目的成效作为检验贫困地区发展绩效的重要指标,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设置专项指标,积极构建以贫困村实绩考核为重点的扶贫攻坚考核评价体系。注重从扶贫开发的一线考验干部、识别干部,把在扶贫开发中作出的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真考实核、严格奖惩,激励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坚持不懈、艰苦奋斗的作风导向,扑下身子真扶贫、埋头苦干齐攻坚。
(作者系海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