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应知应会
2016-04-29
【四个扎扎实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围绕青海工作提出“四个扎扎实实”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31】
青海省“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总体目标。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
“一个同步”是,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区”是,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突出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一个高地”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铸就青海精神高地。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会一课】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
【五大发展理念】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四个全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五大思维】
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四讲四有】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大危险】
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四种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好干部五条标准】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六有”政治局面】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心中四有】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带一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四个“铁一般”】
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三型”政党】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
【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的11个“坚决”】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反对腐败。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的8个“不允许”】
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的6个“不准”】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