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016-04-29陆宁安
陆宁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从前期的“怎么看”转向贯彻中的“扎实办”。站在“十三五”大幕开启的时间节点,《准则》《条例》像是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为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建立了有力的支撑。
一、《准则》《条例》是党的建设经验的接力棒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90多年,也是党规党纪建设不断发展成熟的90多年,党内法规体系经历了由无到有、由偏到全、由粗到细的发展。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具有党章性质的党内法规,开启了党内法规的序章;1927年制定的《政治纪律决议案》中特别强调:“只有最严密的政治纪律,才能增厚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力量,这是每一个共产党所必具的最低条件”;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1952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对党的作风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新形势与新要求,中共中央在1980年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1997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开始探求从权力监督与制约这个源头来纯洁党的队伍,整肃党的纪律。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更加注重制定党规党纪的“立法法”。2013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表明党规党纪的建设在逐步向法制化与制度化靠拢。当前正式实施的《准则》和《条例》就像接力棒一样,既汲取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又提炼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成果,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展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成为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开启了从严治党新篇章。
二、《准则》《条例》是党员永葆本色的护心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说:“假如‘八项规定‘反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大举措早出台3-5年,我可能也不至于痴迷上疯狂的石头,犯下如此重罪,我受贿额的90%都是发生在我担任了副省长后的几年。因此,血的代价和沉痛的教训让我认识到,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和严格管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两项党内法规是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有力保障,党员干部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好这面“护心镜”,从思想深处明白一个道理,《准则》和《条例》是党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层次的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爱护。所以,只有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才能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根基,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准则》《条例》是党员祛病除疴的中草药
一名党员的腐败堕落绝对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步一步迈向深渊,所以挽救一名党员不像是开刀割肉的手术,更像是调气养心的中药。《准则》《条例》就像一味苦口的良药,虽然略微显苦,但强身健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用《准则》《条例》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更要用《准则》《条例》保持党员本色,坚持高标准在前,靠理想信念去引领,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站稳脚跟。一要深刻理解坚持党章的根本遵循,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章的过程;二要深刻理解德规相济的基本原则,既注重以德润心,又注重以规束行;三要深刻理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本质要求,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彰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要深刻理解政治纪律的总领作用,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修养锻炼自身党性的首要任务,带动和保证其他纪律的执行落实。
四、坚持立说立行,做“党章党徽”的形象大使
“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所以,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坚持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只有坚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只有坚持立说立行,时刻告诫自己,我是一名党员,我就是党的形象大使,才能时刻铭记身份,维护党的光荣形象。
五、坚持立改并举,做“最严党纪”的践行先锋
“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这类行为实际上就是以权谋私,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令人深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做“最严党纪”的践行先锋。一要从严从实、从高从细践行《准则》和《条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树立起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二要知敬知畏,不断增强守纪律如生命、讲规矩为天职的自觉性,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三要修身立德,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强化宗旨意识,坚持追求高尚情操,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主动追求,切实筑牢遵规守纪思想根基。四要笃行不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把遵规守纪体现到方方面面。五要接受监督,让他律与自律相辅相成,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得益彰,让监督与反躬自省相互补充,切实养成遵规守纪良好习惯。六要强化管理,党组织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完善遏制权力“越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
六、坚持从严从实,做“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正其心。”党员领导干部应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倘若只把“从严从实”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是坚持修身养德、对于思想要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对精神钙质坚持“补充”、充满正能量。二是坚定信念,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仅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也会造成严重损害。三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内团结,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德法相依,德治礼序,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治国理政、管权治吏的重要经验总结。治国如此,治党亦然,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接下来的紧迫任务,就是严格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成效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治青理政总体方略上,体现在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群众满意度上,体现在打造青海精神高地和“四个交通”发展上,为实现我省十三五期间“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输出强大的动力。(作者系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