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的变化与对策
2016-04-27胡方包凌飞
胡方 包凌飞
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是指一国通过提供服务活动的形式来满足另一国的需求并同时取得外汇报酬的交易活动。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沿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标准,将服务贸易划分为4类: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TISA突破了GATS对自然人流动等敏感问题的局限,更加重视诸如金融业、卫生保健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也呈现迅猛发展之势。但是相较于货物贸易,我国服务贸易水平尤其是服务出口仍然不足,其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仅占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8.7%,服务贸易进口额占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16.3%,而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为20.9%和20.3%,美国为29.7%和15.9%,日本则均为18.8%。现阶段世界经济贸易复苏缓慢,我国服务业与世界领先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随着未来TISA、TPP、TTIP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和相关壁垒。
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顾名思义是指一国政府对国外服务生产供应方设置的政策阻碍。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为保护国内弱势产业常常采取相关政策限制服务进口,而相应地发达国家给予补贴,两者利益冲突之下服务自由贸易也就困难重重。同时,金融业、保险业、航空运输业和海上运输业等服务行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健康,而电影广播之类的文化产业则会影响人民的价值观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因此,国家常常对这些行业的服务贸易设置较高的壁垒和障碍。
相较于货物贸易壁垒,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有着自己的特点:以国内政策为主,常常以非关税壁垒形式表现;外国投资限制和自然人流动限制是主要的具体限制措施;限制条款庞杂繁复、缺乏统一,涉及面广;强调商业利益,更注重国家安全利益和主权独立;十分灵活,且隐蔽性强。
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的变化
从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等指标可以分析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的变化。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各国服务贸易政策评估后得到的贸易壁垒测度资本。
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共涵盖42个国家,即34个OECD成员国以及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南非、哥伦比亚和拉脱维亚8个新兴国家,这些国家是世界贸易无可动摇的主导力量。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共涵盖18个行业部门,分别为会计、航空运输、建筑业、广播、商业银行、计算机、建筑工程、速递、流通、工程、保险、法律、海上运输、电影、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录音和电信。平均而言,流通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最低为0.13,其后的录音、公路运输和建筑工程分别为0.15、0.16和0.16,而航空运输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最高为0.43,其后的法律、会计和广播分别为0.31、0.29和0.28。就美国而言,除了保险、广播、速递、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超过0.2外,其余均较低;从其与42国平均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差值来看,除了上文提到的5个部门高于42国平均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其余部门均低于平均值,具体差值分别为广播0.017、保险0.022、速递0.11、海上运输0.143和航空运输0.151。
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由5项指标构成,分别是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竞争障碍、监管透明度和其他歧视性措施。以美国为代表对这5项指标分析,发现美国限制性指数最高的保险、广播、速递、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服务这5个部门有着类似特征,它们的主要贸易限制来源于对外国投资的限制,而处于限制性指数中间段的会计、法律和工程等6个部门也同样存在共性,其主要贸易限制来源于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
从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等指标来看,当前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出现了变化。第一,整体而言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呈现弱化趋势。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已经拥有23个成员国,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而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将同时面临TTIP、TTP和TISA等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内产业转型的压力,将主动寻求加入。作为近年发展迅猛的全球服务外包行业已经进入产业上升期,服务外包承接方不断向新兴发展中国家扩展,竞争加剧必然会主动减少交易成本。
第二,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日益隐蔽模糊化。近年来,技术标准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和绿色壁垒的出现,加速了服务贸易壁垒模糊化的趋势,壁垒的呈现形式更加复杂。服务贸易壁垒最主要的措施是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和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而跨国投资和移民政策本身的复杂性使壁垒更加难以计量。跨国投资所受的限制,既包括直接投资限额、投资形式、公司数量限制,也包括投资收益收回限制、公司治理如国内董事占比等方面的限制,同时跨国投资还受制于当地竞争者、民众和相关机构的潜在限制。不仅是服务外包行业,发达国家的移民和劳工政策也都会受到当地不断提高的失业率和民众愤怒情绪的影响,使壁垒更高、更难以估测。自2010年起,新加坡就开始加强对企业雇用廉价外籍劳工限制。相比于2011年的6万人,2014年流入新加坡的劳工(除建筑工人外)已经缩减至1.6万。自2012年起,日本开始实行移民积分制。俄罗斯劳工部提议限制建筑行业外籍劳工数量,并对使用非法外籍劳工的建筑商实行高额罚款。
第三,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金融、保险、法律和航空海上运输行业为了保持国家经济的独立性常常设置高壁垒,广播、电影和会展等传播文化价值观的服务业国际贸易也存在较高障碍,常取决于瞬息万变的国际政治关系。无论是在我国兴起的美剧文化,还是全球星罗棋布的孔子学院,都面临当地政策的限制和管辖。
应对新变化的对策
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2010年到2014年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20、549、897、1185和159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49.5%、63.4%、32.1%和34.9%。同时,我国在服务业国际贸易中,存在较高的贸易壁垒,尤其是广播和速递行业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分别高达0.784和0.868。可以预见,随着未来我国逐步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并融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我国服务业受到的冲击将更加剧烈。针对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我国应该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endprint
第一,适当保护国内服务业,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服务产业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生命力和根本。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为抓住服务外包行业快速增长的良机,我国需要制定服务业鼓励性政策和适当的保护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大型服务型企业的成长,为服务业企业承接服务外包提供最新政策信息和指导建议。同时,放开部门服务业门槛,引入民间资本,鼓励服务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在网络智能化的大背景下加强信息化建设,快速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以美国为例,2014年服务出口额较高的分别是:旅游(包括教育)占比24.9%,知识产权使用费占比18.3%,交通运输占比12.7%和财务占比12.3%;相对应地,2014年服务进口额较高的分别是:旅游(包括教育)占比23.2%,交通运输占比19.7%,保险占比10.5%和知识产权使用费占比8.82%。不难发现,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各项分配合理稳定,服务贸易顺差持续扩大。
而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旅游和运输服务独大,一方面是我国人民收入提高了,购买力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服务贸易尤其是出口长期落后的现实。以信息服务业为例,经专家研究发现,中美两国信息服务业结构差异较大,美国以信息分析和咨询业为主,占比46.1%,信息处理服务业次之;而我国产值最高的是信息传输服务业,占比47.6%,信息分析与咨询业仅占比11%。另外,信息分析与咨询业具体规模也存在较大差距,中美两国机构数分别为13万和21万家,但美国从业人员数几乎是我国的两倍,薪资总支出更是我国的17倍。因此,我国服务业急需腾飞。
当前服务业国际贸易正处于快速变化之中,TTIP、TTP和TISA等自由化贸易协定目前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还不明显,但可以预见这些新标准和规则将倒逼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尤其近年我国GDP增速放缓,服务贸易的发展必然成为我国GDP重返7%增速的突破口。
第二,加强对外谈判,开拓新兴市场。要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加,就必须在提高自身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对外谈判,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建立区域自由贸易区。现阶段,我国对外企业遇到的绿色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刚性壁垒,需要政府主动出击进行多边谈判,组织企业开展国际行业间对话。当企业遇到不合理的歧视性贸易壁垒时,应该主动与当地政府交流,向国内其他企业或当地企业取经,也要积极与商务部取得联系并得到专家协助,合理利用WTO诉讼等贸易规则进行反击。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大势下,我国要主动参与区域性自由贸易组织,积极建设自由贸易区,支持并响应WTO的倡议。而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引导强势行业走出去,技术、管理、人才引进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迫切需要发展高端服务业,可以利用高铁等产业的优势推动软件编程、数据库和电子信息系统等配套服务的发展和出口。同时,积极引导我国相对强势的金融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的优秀企业走出国门,并在针对新兴市场的复杂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统一的谈判逐步打开市场。
第三,完善统计体系,提高统计质量。在信息时代,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更能帮助识别我国服务贸易强势、弱势和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进而做出针对性的政策决策。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由国会颁布制定了《国际投资与服务贸易调查法》,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仍然高度重视改进数据采集分析方法,不断增加统计范围细化项目,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最终建立了一整套当今世界上最先进、最科学的统计系统,是世界上唯一能够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两套标准(即BOP统计和FAT统计)编制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国家。我国于2001年就已经加入WTO,但直到2006年才开始筹建服务贸易统计系统,目前仍然处于初期探索阶段,而进一步调整统计口径、统筹指标设计和定期发布报告应是服务贸易发展和应对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的关注重点。
总之,我国应该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改善服务贸易结构和质量。同时,积极面对服务业国际贸易壁垒,酌情酌时地参与TISA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为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编辑|王秋蓉 qiurong.wang@wtoguide.net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