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立规严管“家族腐败”
2016-04-26张弛
张弛
中共十八大以后,中央巡视组用两年多时间,完成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常规巡视,并启动了专项巡视。从中央各巡视组的反馈不难发现,其中官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不仅极其突出,亦成为很多官员腐败落马的直接诱因。
不久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2015年被查中管干部的“问题清单”。数据显示,从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央纪委共发布34份省部级以上官员纪律处分通报,在被调查的这34名官员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
2015年12月28至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五个方面,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实践,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的措施。五个方面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联系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实际”。此前的10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列为重要内容。
“封妻荫子”还是“废职亡家”
在大陆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事例不胜枚举。中纪委总结称,有的干部主政一方,爱人孩子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有的搞“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家人跟着一起大发横财,自己则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
据大陆媒体报道,一些证券公司和银行成了“官太太俱乐部”,早已是金融业内公开的秘密。此前落马的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的妻子霍肖宇,目前因个人原因正在配合大陆司法机关工作。霍的公开身份为银河证券公司副总裁。河北原省委书记周本顺的妻子段雁秋也任职于该证券公司投行部,担任董事、总经理。此前,国内某商业银行也被曝内设“官太太俱乐部”,包括令计划妻子谷丽萍在内的多位官员夫人,在里面只领工资不上班。
大陆媒体报道称,“官太太俱乐部”寄生于金融业,与该行业的高度管制有很大关系。在行政管制之下,这些公司要想发展壮大,有时市场竞争实力并不那么重要,而经常需要依附权力,吃政策饭。
以银行业为例,其重要的一个利润来源就是息差,而要想获得高息差,负债端是关键,即要以更低的利息,获得更多、更稳定的储蓄资金。这其中,国企和政府部门是大头儿。这种情况下,“官太太”们的优势就显现出来。去年媒体曾报道,温州市国资委某官员利用自己分管国企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及国企公款存放选择权,私自为其妻供职的银行提供便利,承揽国企存款,日均存款高达23亿元。
证券业要想获得更多利润,同样需要依附权力。比如,券商要想获得更多优质企业的IPO业务,必须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官员手中的内幕消息,更是一些券商追逐暴利的法宝。2011年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中,时任南京经委主任的刘宝春,对高淳陶瓷的资产重组了如指掌,而其妻陈巧玲任职的南京证券同时担任高淳陶瓷此次重组的财务顾问。刘宝春将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告知陈巧玲,两人经共谋,在价格敏感期内,先后多次买入高淳陶瓷流通股。信息公开后,抛出股票获利人民币近750万元。
中共近些年查处并已曝光的高级别官员案件中,“大老虎”的夫人们以夫之名干的事情,远不止挂个虚职、领份高额薪水那么简单。
在令计划被调查之后,其妻谷丽萍也被带走调查,并高频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其所牵涉的人和事逐渐浮出水面,政商界朋友们相继落马。值得注意的是,由媒体挖出的谷丽萍与政商朋友们的“丑闻”,并不亚于其夫令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11月,谷丽萍创建了公益组织“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作为YBC创始人,她担任总干事至2013年。而时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的令计划,恰从2003年开始主持中办的常务工作。
但在全国建立了64家分支机构的YBC,在后来大陆媒体的调查中被指以推动青年创业之名,行圈地之实,其事实上是谷丽萍广结政商朋友、掩盖权钱交易的主要平台。YBC官网显示,多家知名企业均为其合作伙伴。大陆媒体报道称,在令计划身居要职后,谷丽萍每每到地方调研,皆获当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亲自陪同。
相比谷丽萍贪腐手段的迂回和隐蔽,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显得要简单、粗暴许多。从法院的追诉看,在长达十余年的贪腐中,大连实德的老板徐明成为了薄家唯一的金主,出资323万美元为其在法国购买房产,并常年负担薄谷开来及薄瓜瓜、薄瓜瓜陪读人员张晓军出国、回国以及中途到国外旅行的机票、旅行费用。
其对于薄熙来的影响,也延伸到了人事安排。根据薄谷开来自己的讲述,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的任命上,她曾向重庆市委组织部原主要领导打过招呼,郭对她比较感恩。郭维国后来在薄谷开来谋杀尼尔·伍德一案中对其进行了包庇。
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的妻子于丽芳,更是涉猎甚广。陆媒报道称,于丽芳是苏荣的第二任妻子,在江西政商界有“于姐”之称。在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其被指多次染指江西的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项目等诸多领域。不少江西省内的高级领导以贿赂“于姐”的方式,变相贿赂苏荣,以此获得苏的信任和提拔机会。
2015年5月29日,共产党员网发布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一文显示,“现已查实苏荣有13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可谓“全家腐”。
苏荣则在其“忏悔录”中写道:“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上海试点探路
从业已曝光的多起案件看,以官员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为特征的“一家两制”、官商一体已经实际存在,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这种所谓的“黄金搭档”很容易导致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那么,巡视过后,如何规范这些“官太太”、“家里人”,公众不仅希望看到一些腐败官员得到处理,更希望看到相关制度能够尽速建立。
根据中央要求,2015年5月4日,上海开始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被舆论称为上海史上最严约束官员亲属、家属经商新规。
据上海市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自开始酝酿制订这份文件到正式出台,历时8个月时间。
2014年8月,在中央第二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区市开展常规巡视,上海也在其中。三个月后,中央第二巡视组向上海反馈情况称,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
通报完巡视情况之后,第二巡视组组长张文岳对上海的整改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第二点提到,要“高度重视并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对文广系统国资国企和全市国有出资的民办非企单位进行清理,扎牢制度笼子。”
根据中央巡视组对上海的反馈意见,以及上海市三批巡视工作情况,上海市委决定制定相关规定。
《规定》主要针对高级别“关键少数”。具体包括三类领导干部:上海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局级副职以上(含局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上海市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局级副职以上的干部;上海市国有企业中的市管领导人员。
上海市委有关负责人称,重要干部要重点管理。领导干部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越要严格。从《规定》内容看,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正局职领导干部;对正局职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副局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要求严于其他单位领导干部。
《规定》对所称经商办企业亦予以明确,主要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领导干部配偶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也属这类。
有了两个最明确的范围界定,新规对如何检查和问责也作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如果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要向组织作专项报告,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上海市有关部门会进行专项核实。而对那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没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也会按照每年2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
对于有违规定所列情形的领导干部,上海新规则明确了“一方退出”机制,即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而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则会给予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对于媒体普遍关注的《规定》具体实施情况,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予以说明。他表示,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共有1802名省部级、局级干部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经过有关部门的甄别,发现其中182名领导干部亲属存在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韩正称,经过去年的规范,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已退出商界,“但也有被免职的。”其中,10名领导干部被免去职务,10名领导干部被调整岗位,另有1名领导干部辞去了职务,“还有3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韩正表示,现在上海已经将这项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考察的常态管理。每年都有不少于20%的领导干部接受抽查。不符合规范的,不列入考察和提拔任用的范围。
谨防“叫好不叫座”
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严管新规,既回应了社会和群众关切,又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无疑值得叫好和点赞。但业界也有一种担忧,即这样的三令五申,在中共历史上并非绝无仅有,但事实上并未起到禁绝官员配偶、子女搭权力便车违规经商的乱象。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对于领导亲属经商作出明确限制。1986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
2001年2月8日,中央颁发《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不得从事房地产、广告、律师、娱乐业及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中,也明文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到了2010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公职人员亲属管理作了相比以往更严格的规定,如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牟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不得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但是,在这么多规定、准则之下,还是有许多官员亲属不仅经了商,而且发了大财。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部分单位有规不依、执纪不严、问责不究,另一方面也与家族式贪腐本身的隐蔽性有关。
“现实中的一大难点在于,家族式贪腐是非常隐蔽的,相对来讲取证比较困难”。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表示,“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公众很难知道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情况,自然无从监督”。他认为,严管要真正有效,不仅要建章立制规范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还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让公众得以充分参与监督,成为重要的监管力量。
比如,“官太太”任职于金融机构,有便利条件获得内部信息,有时可能仅仅靠暗示就能获得外界帮助,这就需要对任职于金融机构的“官太太”或官员的直系亲属的工作、决策、交易行为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尽可能每笔交易透明化,再如实行收入申报制度,等等。
从历史教训和国际经验看,对官员亲属的从业行为作出相关规范也很有必要。例如,瑞士《联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营副业和工商业,其家属也不得开办餐馆、咖啡馆等,否则必须辞职。法国、俄罗斯等国家也都作出了相关规范。
不过,更多专家倾向认为,严管干部亲属经商,缺的不是禁令、规定,而是那些禁令、规定的执行力和惩戒力究竟如何。“立‘明规矩,还要破‘潜规则”,一位长期从事政治学研究的专家称,“长期以来,很多官员的家属,已经走上了经商办企业的道路。要进行规范,可以说是‘虎口夺食,办起来肯定难之又难”。
而现有的规定,很多真正操作起来也需要进一步细化。比如,现在的法规大多都只针对经商办企业,但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特定的资源,有时靠山吃山,可能并不需要经商办企业。“比如法院、检察院,从事个法律咨询,或者律师业务来拉案源,都是可以的。还有不准官员配偶办企业,但这些官太太会不会隐藏在背后,成为事实上的老板,又该怎么查?”
除了执行力度,还有人认为这其实与一个家庭的“家风”有关。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在接受采访时称,同样的体制下,为什么既出了腐败分子,也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还是好干部,没有腐败?他认为,这跟家庭的价值观还是有关系的。现在强调家风传承,就是要端正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元的风气。
因此,上海新规的出台,也被认为是从讲政治规矩到端正家风,中共正从源头上扎牢防止“家族腐败”的制度笼子。更有大陆媒体以党史力证“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是党的优良传统,说明对于官员家人来说,严管才是厚爱。而回顾这些历史,可知官员要守好“廉洁门”,从来不仅仅是把自己管住就行,更要看好“后院”、堵住“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