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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互联网金融坑了的明星们

2016-04-25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广告法黄晓明代言人

明星卷入代言风波的个案越来越多,本周新中招者就有潘晓婷、黄晓明、郎咸平。

4月6日,上海一家金融理财机构“中晋资产”遭调查,起因或是下属经理在朋友圈卖力炫富揽客户。此前中晋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9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03亿元。

在这个号称年收益40%的庞氏骗局中,受害的投资者超过13万。其中,一个熟悉的名字跃入人们眼中,“中晋资产”的代言人,是号称体育界“九球天后”的潘晓婷。除了代言人之外,潘晓婷还是“中晋资产”的明星合伙人。

一样尴尬的还有“教主”黄晓明和被誉为“最有良知经济学家”的郎咸平教授。

“快鹿系”风波从《叶问3》假票房开始发酵至今,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卸任,包括黄晓明、杨子、郎咸平父子等一众知名人物皆卷入其中。

从属于“快鹿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停止兑付,牵出了黄晓明是该平台的代言人和合伙人。一时之间,黄晓明的微博成为债主泄愤地,他们还发起了话题#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黄晓明也因此成了“黑锅侠”。

腾讯财经《棱镜》则调查称,郎氏家族与快鹿的合作并不仅仅止于站台、背书之类的“虚活儿”,双方在股权、管理及业务方面亦有众多关联。

面对被起诉的危机,潘晓婷不予回应,继续做节目上通告;黄晓明则表示,和东虹桥金融在线发起的“贷你圆梦”项目只是帮助大学生创业,并非代言,从而断然划清了界限;郎咸平也在微博撇清与快鹿的关系。然而,从媒体列举的证据看,恐怕并非郎咸平精湛的口才所能撇清。

这两年,互联网金融上演“偶像来了”大片。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在“粉丝经济”大行其道的时代,明星具有天然的号召优势。对明星们而言,以自身影响力或代言入股则是稳赚不亏的买卖。看看那些混投资圈的娱乐明星,范冰冰成为紫马财行的形象大使,羽泉组合成为借贷宝代言人,王宝强成了团贷网首席体验官,就连胡歌也代言了平安陆金所。

明星代言互联网金融已成常态,那么一旦理财产品塌了,坑了粉丝,明星代言人该不该“连坐”?

去年《广告法》的修订,曾引发舆论聚焦。尤其是有关明星虚假荐证要承担“连坐责任”的新规,在全民热议中为人所熟知。于是,在讨债声浪中,九球天后潘晓婷和黄晓明都可能遭到理财民众的起诉。

不过,法学副教授王琳在专栏中称,要召唤黄晓明们还钱,其实关卡重重。依据法律规定,明星要不要为虚假广告 “连坐”,首先得看这个明星是不是“广告代言人”,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公司为规避明星代言责任,直接聘请明星担任公司的合伙人或董事等职务。这么做的用意就在于把明星从“代言人”变成“广告主”。另外,明星作虚假荐证时到底是“明知”还是“应知”更难以证明。

至今,类似事件中,还无一位明星代言人承担了“连坐”责任。受害人召唤黄晓明还钱,或许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召唤《广告法》的切实有效施行,乃是当务之急。最严《广告法》如果没有最严执行,那不是一只病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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