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乃天经地义人行
2016-04-25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儒家规定的做人“八德”,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孝是“八德”之首,且为“诸德之本”。2000多年前,“至圣先师”孔子就极其推崇孝德,并修订儒家经典《孝经》。从此孝不仅成为国人做人处事的定律,也成为朝廷治国安邦的法宝。难怪晚清大儒曾国藩断言:“读遍天下书,无非一个‘孝’字”。所以梁簌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华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深有所知”。
这里不禁要问,在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孝呢?回答这个问题,用《孝经》的开篇话最为确切:“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我们首先要注意到的是,孝文化的产生与中国古代特有的生产方式,以及由这种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特殊的家庭结构密切相关。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孝的道德观正是这种“社会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家庭关系的反映。
“家”这个概念中西方是有区别的。爱琴海是古希腊文明的摇篮,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是在打破血缘氏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活在海洋国家的希腊人靠贸易为生,这种贸易活动下的生活方式必然就是在城镇聚居,因而社会组织就不可能基于家庭利益,而是以城邦为中心来组成社会,这样的家庭最好是以两代人为核心,孩子一成婚就得离开家庭。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家庭结构,形成了西方人比较重团体生活、宗教生活而相对轻家庭生活的习惯,因而以父子关系为纽带的孝亲观念相对淡漠。
中国就不一样,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世代以农立国,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安土重迁,这样一种传统必然重血缘、重家庭,因而中国传统家庭多是由三代人组成的主干家庭,家庭又组成家族,从而使中国的传统社会建立在血缘氏族基础之上。在个体家庭中,子女由父母抚养,还能直接从父母那里继承财产,这样父母的奉养就成为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此产生了对父母及长辈的孝敬之情,以及“追孝”、“享孝”、“孝祀”的观念。在这种血亲关系基础上,将孝视为最核心的家庭伦理规范。随着国家的产生,仅限于血缘家庭的孝亲观念逐渐延伸到政治、宗教和社会的广阔领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加之在农耕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生产只凭经验,老人历经生产生活,具有经验技术和道德优势,成为家族孝敬的对象和核心,成为氏族内部维系血缘关系的纽带,整个家庭和氏族因“孝”而更加团结和凝聚。家变成了一个孝的“共同体”,“移孝作忠”又成了家国同构基础,使中国人的家甚至国都建立在了孝的基础上。孝就这样成了中华文化的根,数千年来支撑着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念。
孝虽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必然产物,但它还有自身发生发展的规律,儒家就从“人性善”出发得出结论:孝道源自人的生活情感,是自己如此,“自然知孝”。遵本性,就要讲孝道。
孝的本意是爱敬父母。甲骨文中的“孝”字就是由上部的“老”和下部的“子”组成。金文的孝字就像一个长发的老人抚摸一个孩子的头,是表示父子之间的亲爱关系。儒家认为这种亲爱之情是与生俱来的。因为人首先是情感的存在,真情实感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所谓“真情”,就是“真有所情”,所谓“实感”,就是“实有所感”,它们是真实存在,不是虚幻或凭空想象的。这种“真情实感”是人所本有的,人的形体存在是时空中的存在,人的情感活动是非时空和超时空的,但由于它同时空中的形态存在密不可分,因此,它又是具体的、有内容的。儒家就是从人的“存在”、从人的“真实情感”出发来建立人的价值世界与意义世界的。
人作为生命存在,首先是从情感活动开始的,婴儿出生时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情感活动的萌芽。婴儿出生后,首先接触到的是父母兄弟,他的情感活动就在同他们的接触中发生了,这时喜怒哀乐等各种情感都表现了出来,在这些情感中,最基本的就是爱,由此便有所谓“孝”。孟子曰“人之所以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上》每个人幼儿时期对父母的爱都是全身心投入的,全身心都在父母那里,心无旁骛,思无杂念,亲子一体,须臾不离。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讲:“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孩童尚无思维能力,显然这种纯真浓烈的爱亲之情完全是天性使然,毫无刻意做作,故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知良能”和自然天性。正如程颢所说:“良知良能,皆无所由;乃出于天,不系于人。”也就是说,孝悌正是人天性的自然发现,是人的最本真的存在样式。
因为人性本善,所以“自然知孝”,自然知孝就为人的修养成德,恢复仁性奠定了基础,君子可以通过“孝”来达到“仁”这个最高境界。
孔子以爱来释仁,而爱莫大于爱亲,爱亲就是孝,由孝出发自然可以达至仁,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是人性自然的理序,是天经地义的,若不能亲亲,必不能仁民,不能仁民,更何谈爱物。一切爱的显现都当以亲亲为“根”,否则爱只是一个抽象的感念而无安顿之处。事实上,亲亲、仁民、爱物皆是仁爱之心的体现,也是合理递进的顺序,成仁成圣无不遵循这一规律、符合这一顺序的。正如孟子所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是说,尧舜之所以能成为完全“尽性”的圣人,就是因为他们顺着孝悌之情所体现出来的人性扩至天下的结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也是说圣王之道只是以孝悌之心加以推广而已。
由于孝在修身成德过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儒家才把它看成“为仁”的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修身若能致力于这个根本,则如掘井及泉,自然“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孟子·离娄下》)。务成仁之本就是要保持自然之孝的纯真天性,“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孟子·离娄下》)。圣人贤者正是保持着孩提时那颗至真至纯的爱人之心,才能在应事接人之际不为物诱,循性而行,正如朱子所说:“大人之心,通达万变;赤子之心,则纯一无伪而已。然大人之所以为大人,正以其不为物诱,而有以全其纯一无伪之本然。是以扩而充之,则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及其大也”。(《四书章句集注》)。概而言之,君子修身成仁,必从孝悌始,只有立足于孝悌,方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方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人生的终极价值。
《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而产生。所以孔子教人首先就是孝。自天子以至庶人”,“人之行莫大于孝”。君以孝治理天下,民以孝立身齐家。这说明,孝不仅是个人成德修身的根本,还具有教化社会的功能。这正是历代中国人推崇孝道的又一重要原因。
孝道的社会教化功能集中体现于它的“升华”效应或“放大”效应上。
孝道是处理家庭人伦关系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按照孝道的要求处理家庭人伦关系,能促进家庭和睦、稳定,使老有所养,幼有所怀。用孝亲之道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会“博施于民”,泛爱众人。用兄弟之情对待别人,就是推己及人,扩而言之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大家都能把天下人视为兄弟、像亲人一样对待,自然就能协调好人际关系,形成尊老爱幼、友爱待人的社会风气,养成尊老养老、慈幼扶幼的道德风尚。
更为重要的是,孝道精神的作用不仅可以由家庭“放大”到社会,还可以由孝“升华”到忠,进而使忠孝不二,相得益彰,使孝成为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生生不息的强大动力。因为人们对父母、家庭和兄弟的爱必然会升华到对祖国美丽国土、悠久历史、灿烂文化、优秀传统的爱,进而必然构成报效祖国的行为基础。一个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潜在根系都是以血统为脉络,大宗小支分流下去的,各宗各支各派各群之间贯通人性人情的潜在动力就是孝意识。一个民族的今人和古人,此地人和彼地人、本土人和侨人,乃至领袖与民众,贯通其思想文化的潜在动力仍然是孝意识,孝意识成为了中华民族精神和凝聚力的核心。而这种孝意识的运用就体现为忠孝一体、爱国为民。
古来中国人视报效祖国如同追孝祖先,是人世最大的孝义,最隆重的德行和最高的价值。我国历史上忠孝两全,精忠尽孝的事迹比比皆是。花木兰为父分忧,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这是孝,纵横沙场,浴血奋战,胜利凯旋,又是忠。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岳飞遵循母训,出征抗击匈奴,这是孝,沙场屡立战功,最后遭奸佞所害,屈死风波亭,又是忠。还有,霍去病有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陆游写道:“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郑板桥也说:“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些脍炙人口,传世不朽的千古佳句,无不打上了深厚的忠孝内涵,并且影响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抗战时期,有一首歌广为传唱:“妻子送郎上战场,父母送儿打东洋”,邓小平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就连响应领袖号召,奔赴抗美援朝战场,壮烈牺牲在异国他乡的开国领袖毛泽东的爱子毛岸英,不也是忠孝两全的民族英雄,不也是忠孝一体精神的发扬光大吗?这些都说明,忠和孝可以两全,我们既要为国家和民族尽忠,也要为父母和长辈尽孝,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