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2016-04-23
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不锈钢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表声明说,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不锈钢薄板和带材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63.86%和76.64%两个档次。基于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为回应AK钢铁有限公司、北美不锈钢公司等四家美国钢铁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今年3月对从中国进口的不锈钢薄板和带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2016年7月宣布初裁结果,初步认定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不锈钢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补贴幅度从57.3%至193.12%。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2家機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美国2015年从中国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约为3.02亿美元。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美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做法只能加剧摩擦和冲突,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并指出美国钢铁产业已经处于被过度保护的状态,美钢铁业缺乏竞争力正是过度保护的结果。(新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实施“芯火”计划发挥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作用
2016年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制造强国建设”主题,为省部级干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题研讨班作专题授课。
怀进鹏要求,下一步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6〕28号文件,持续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抢占战略制高点,不断强化基础能力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重点要采取7项工作措施:一是联合相关部委加快落实国发〔2016〕28号文件提出的体制机制、国企改革、财政支持、税收金融、用地用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7大政策。二是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芯火”计划,发挥国家集成电路等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基础产业做大做强。三是支持引导制造业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建设,以及电信及互联网企业服务中小企业的“双创”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四是深入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和指导意见,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五是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普及转变,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咨询、评定、培训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六是推动产融合作,组织开展城市和企业层面上的产融合作试点。七是加快产学研用联盟建设,加强战略、技术、标准、市场等沟通协作,协同创新攻关,构建产业生态。八是深化国际合作,推动中德、中韩等在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合作、项目示范和人才交流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日前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将作为发改委正在筹备设立的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国内建材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我国建材工业自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已与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着多种形式的贸易往来,开辟了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总承包、产能合作、技术服务、劳务合作等业务,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据悉,中国建材联合会将于10月17日在北京召开第2届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大会暨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成立大会,而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就将在此期间正式成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广泛联合国内有影响力的建材企业及有关机构,共同推动建材领域国际产能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起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将继续夯实建材行业近几年走出去取得的成果,扩大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解决企业“走出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国际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国证券报)
国土资源部: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用地不再审批
目前,国家正在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优化重组,加快落实去产能目标。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将严格执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其中,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产能过剩的钢铁、煤炭等行业新增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石化行业过剩产能和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过剩产能行业用地,加大稳增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煤电项目,2012年及以前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未核准应予取消的,不再受理用地预审;2012年以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属于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等13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核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及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预审。
在用地审批方面,对于已核准钢铁、煤炭、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于煤电项目,按照合理安排已核准项目施工建设时序的要求,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15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建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申请。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因煤价回升动摇去产能决心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煤炭产量回落,价格回升,货款拖欠有所缓解,企业效益有所改善。煤矿减量化生产制度控制了部分产能、产量释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再释放一部分出来。对符合条件的先进产能,可以在276~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属于季节性供给变化的,可以阶段性地弹性生产,只要全年保持在276个工作日。全年生产超过276个工作日的部分,可以研究通过资源产能指标出让来解决。坚持企业自愿,既能够实现产量的调控满足供应,又保证减量化生产制度不动摇。
9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的预案,并启动了二级响应,日增加煤炭产量30万t左右。目前又启动了一级响应,日增加产量规模50万t左右。下一步,如果煤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仍然延续,将科学加大先进产能投放量,确保煤炭稳定供应。从供需关系看,我国煤炭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这位负责人分析,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的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目前,全国各类煤矿产能总规模全部形成有可能超出60亿t,扣除净进口2亿t,国内煤炭的市场空间仅有34亿~36亿t。(新华网)
2部委开展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2016~2018年)》(简称“行动”),提出到2018年,我国智能硬件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30%,产业规模超过5 000亿元。
据介绍,我国是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智能硬件市场空间广阔。与此同时,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创新支撑体系不健全、产用互动不紧密、生态碎片化等问题和风险不容忽视。
“行动”提出,深入挖掘健康养老、教育、医療、工业等领域智能硬件应用需求,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供给模式,提升高端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服务机器人及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的供给能力。瞄准产业发展制高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创新工程,支持关键软硬件IP核开发和协同研发平台建设。“行动”要求,到2018年,我国智能硬件在低功耗轻量级系统设计、低功耗广域智能物联、虚拟现实、智能人机交互、高性能运动与姿态控制等关键技术环节取得明显突破。在国际主流生态中的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海外专利占比超过10%。智能工业传感器、智能PLC、智能无人系统等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形成规模示范,带动生产效率提升20%以上。智能硬件是指具备信息采集、处理和连接能力,并可实现智能感知、交互、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的新兴互联网终端产品,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新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110个项目入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近日表示,工信部启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1年多来,已有110个项目入选试点。2017年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全国推广有效的经验和模式。
苗圩在首届制造强国建设专家论坛上说,制造业是各类资源要素最集中的领域,无疑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必须强化创新的引领作用,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来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实现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着力增强制造业创新能力。重点是打造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改变当前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分散断裂、各自为政的状况,消除从实验室产品到产业化之间所谓的‘死亡谷,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的有效性。”苗圩说。
据介绍,2016年6月30日,首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工信部在今年内还争取在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2个领域建成1~2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苗圩还说,要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重点是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解决市场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使生产系统和供应链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实现零库存、零浪费和精益生产和精准供给。发布了由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编著的《中国制造2025蓝皮书(2016)》,系统梳理了《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业整体发展、十大重点领域突破等的最新进展。(新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纺织工业5年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促进纺织工业转型升级,创造竞争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印发《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6%~7%;纺织品服装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保持基本稳定。纺织工业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十三五”末,大中型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十三五”期间,纺织行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规模以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8%。“十三五”末,服装、家纺、产业用三大类终端产品纤维消费量比例达到40∶27∶33。
规划提出,进一步突破高性能纤维高品质低成本技术以及生物基原料和纤维绿色加工技术,突破新型非织造、多种材料多层复合、立体织造等关键技术,推动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在建筑交通、国防军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技术研发。研究无水少水印染、高速低成本数码印花技术,功能性面料整理技术,大幅提高纺织绿色制造技术及应用水平。加大纺织智能装备(生产线)及智能产品的研发推广,开发纺织专业应用软件。规划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在纺织行业融合应用,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制造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纺织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与纺织技术结合,发展智能纺织产品。以拓展应用新领域为重点,加快开发推广医疗、环保、应急防护等产业用纺织品。加强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纤维等化纤新材料成套装备、短流程新型纺纱织造装备、新型印染等装备的开发生产,提高装备的生产效率、性能功能以及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医疗健康养老、应急公共安全、建筑交通、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应用。规划支持行业性质量技术服务网络、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技术水平、检验公信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生态、绿色、功能性纺织品等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制度。完善纺织行业标准化体系,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此外,规划表示,发挥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纺织行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品牌建设、行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完善棉花进口配额管理,提高配额使用效率,满足纺织企业对高品质棉花需求。(证券时报)
工业机器人产品质量管理有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对工业机器人企业的规模、产品质量和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加强工业机器人产品质量管理。
据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3年成为全球第1大工业机器人消费市场。今年发布的《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到10万台,但从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看,中国与韩国、德国相比差距还很大。“中国工业机器人有着本土的市场优势,但在核心零部件上还有待实现重大突破。”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执行理事长宋晓刚表示,目前我国机器人生产企业在短期内大量增加,良莠不齐,机器人业务多处于亏损状态,亟待加强行业规范。
为此,《规范条件》在企业规模上提出一系列条件,比如,工业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少于5 000万元,或年产量不低于2 000台套;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销售成套工业机器人及生产线收入不低于1亿元。(新华网)
4部门:业主安充电桩物业应配合
國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题。《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
《通知》要求,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1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国家对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酌情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施工便利。
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支持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综合试点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京华时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对新能源车实行积分管理将建考核惩罚机制
为提升传统能源汽车节能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相关要求,制定了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天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暂行办法》提出,对公告内独立法人乘用车企业、单独注册进口经销商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进行管理,核算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给予优惠。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企业将产生油耗正积分,不达标将产生油耗负积分。油耗正积分允许结转至后续年度或转让给关联企业使用,油耗负积分需抵偿归零。同时,对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进行考核。《暂行办法》提出,自2018年起,一定规模以上的乘用车企业需满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年度积分比例要求。企业生产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的,将产生一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具体分值按照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指标确定。当年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将产生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负积分须通过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暂行办法》将油耗负积分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挂钩,油耗负积分除使用结转、获得转让的油耗正积分抵偿外,还可以通过使用或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弥补。《暂行办法》还提出,将建立企业履行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的信用承诺制度,未履行承诺的将列入“黑名单”,按失信企业处理。同时对油耗或新能源汽车负积分未抵偿的企业,将采取暂停部分车型公告等处罚。(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