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校园暴力更可怕的是“对警车免疫”
2016-04-23
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的两名女生果果和陶陶,在宿舍遭多名女同学殴打,果果嘴角被撕裂、身体多处受伤。15日,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事发后,打人的女生小飞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警车及警察照片,并配有“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文字。(10月16日 《京华时报》)
打人后被警察带走调查,打人者非但没有幡然悔悟,反而引以为荣,专门拍照发朋友圈进行炫耀,令人震惊。从某种意义上讲,“对警车免疫”比校园暴力本身更可怕。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对警车免疫意味着对法律缺乏敬畏。如果一个人内心价值观是非观扭曲,对规则和法律失去信仰,很可能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犯罪的旋涡中愈陷愈深。
“对警车免疫”,首先源于法律对校园暴力惩戒不力。长期以来,我国校园暴力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立法缺位,针对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处罚力度不够。目前两部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偏重于对青少年权利的维护,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由于年龄问题,施暴者面临的最多是治安处罚,一般采取民事赔偿、批评教育等方式解决。实施暴力不受惩罚,很容易助长“藐视法律”的心态。
近年来,一些法律学者纷纷建议,适当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加强对校园暴力刑事惩罚。当然,刑罚非同儿戏,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降低,还须经过大量的论证和研究,慎之又慎。相比之下,更为现实和紧迫的是建立健全校园暴力防治法律制度,提高震慑力。对于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也要做出更细化的规定,让学生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对警车免疫”,还折射出家庭和学校教育管理的缺位。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指出,青少年的不正常行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父母、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他们的需求。几乎每起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都有家庭教育失败的影子。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方法过严、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一些学校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人格培养,也是导致校园暴力行为频发的重要因素。
早在1999年,英国就规定:家长在校园暴力发生后也负有连带责任。在美国,当学生出现违法、反社会,甚至任何具有威胁性、挑衅性和破坏性的行为时,法院也可以对家长发出“教养令”,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正如全国政协委员陈莉建议,建立监护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担责”义务和违法追究责任,加强家长、教师及学校等管教失职的责任要求。只有用制度扭转“只生不教”、“只教不管”的态势,改变对校园暴力的漠视和怠慢,才能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培育人格健全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