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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洋垃圾走私链条

2016-04-20汪文涛

方圆 2016年7期
关键词:洋垃圾走私许可证

汪文涛

一头连着天津的赵睿,一头连着湖北的熊治华,在山西人薛德轩居间联络下,三人开始“南北合作”倒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及洋垃圾

浙江个体户金增海认识江浙一带许多从事废布加工的小作坊主,也有国外的废布货源,但却苦于没有途径把这些废布角料进口到国内。为了寻求发财之道,金增海在网上发布了求购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口许可证”)的信息,认识了天津润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润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睿,双方一拍即合,开始了走私洋垃圾的“事业”。

3月15日,由武汉海关侦办的湖北省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最大的走私洋垃圾案二审判决,上海益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明等11名被告人,被湖北省高级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不等。

“这个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涵盖天津、武汉、浙江等地走私链条是由网络串联在一起,增加了走私犯罪的隐蔽程度,也增加了查处案件过程中的取证难度。”武汉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星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互联网平台的深度融合下,近年来的走私犯罪已形成公司化、专业化、跨地域性的黑色利益链。

数万吨“洋垃圾”不知去向

这起“洋垃圾”走私大案发端于中国2013年展开的绿篱行动,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打击“洋垃圾”走私的行动。这年3月,武汉海关情报处在梳理“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废物”的报关线索时,发现湖北省荆州市永昌纺织有限公司曾获批了进口废物26000吨的许可,但废物报关进口后却从未运到荆州厂房里加工使用,流向不明。

案件线索交由缉私部门初查后疑问进一步扩大,包括荆州永昌纺织有限公司、武穴市新矶棉业有限公司和京山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具有废旧纺织物处理再利用资质的公司,自2011年至2013年先后向环保部门申请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总额度高达6万吨。

所谓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是指国家环境保护部授权发证机关依法对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实施监督管理,签发准予进口固体废物的许可证件,分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案件主办检察官付建中告诉《方圆》记者,本案中大量走私的废布属于限制进口类废纺织品,因而使用此类进口废物的企业,必须具有加工利用所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的要求。向环保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除了需要提供“利用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环评报告等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资料。

上述三家公司都具备相应的环保资质,但海关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发现:三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均未回收利用进口的固体废物原料。与此同时,报关材料还显示,三家公司废物的进口均委托了同一进口商——天津润成商务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同一家专业的清关公司在上海口岸进口通关。

办案人员由此认为,这三家公司很可能就是走私利益链条中常见的一个环节——利用商。

利用商与中间人的交易

“所谓利用商,通常不属于走私的犯罪嫌疑人,但他们通常为走私犯罪者提供各种帮助。这三家公司的作用就是向走私者提供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说必要得申请资料。”付建中解释。

以荆州市永昌纺织公司为例,据其负责人卞某回忆,大约在2011年年底,经荆州市下辖某县环保局的王副局长(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一个叫“熊治华”的人,王副局长要求卞某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环保资质等材料,帮助熊治华办理进口许可证。2012年4月份,根据熊治华的要求,卞总又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的资料上加盖了永昌公司的公章。2012年8月份,熊治华、王副局长等人请卞某吃饭,喝酒过程中,熊治华给了卞某五万元钱,说是许可证已经办理下来,按照每吨2元钱作为好处费感谢,卞某收下了钱,熊治华带走了许可证。

新矶棉业负责人秦某和京山纺织李某也是通过类似方式分别向熊治华、何志雄等人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评报告等相关资料帮忙,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也没有任何进口的废纺织品运到厂里加工生产过。

“熊治华、何志雄是这个走私链条上的中间人,勾结利用商,骗取环保部门办理进口许可证,再倒卖出去是本案大量走私废物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办案人员说。随着熊治华、何志雄被纳入侦查视野并相继到案,另一个神秘的“中间人”薛德轩也被揭露出来。

互联网让“南北合作”倒卖进口许可证轻易实现

2007年,山西太原人薛德轩在北京的饭局上认识了天津润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睿。彼时的赵睿,还供职于太仓(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工作过程中接触过倒卖进口许可证,赵睿觉得利润较大,将此“门道”与薛德轩分享后,二人一见如故。不久之后,薛德轩又通过网络结识了湖北人熊治华,并让熊治华在湖北寻找一些能够加工废布废塑料的企业,希望利用这些企业的环保资质来申请进口许可证,并承诺把卖证赚来的钱跟熊治华“分红”。

一头连着天津的赵睿,一头连着湖北的熊治华,尽管散布在全国各地,但网络让山西人薛德轩居间联系轻而易举,三人开始“南北合作”。

2011年,赵睿所在的太仓贸易公司因涉嫌违规面临倒闭,在薛德轩的建议下,赵睿自己成立了天津润成公司,表面上主营进出口业务,实际上是为了继续申请进口许可证作准备,成为这个走私链条上的进口商。所谓进口商,也叫实际收货人,“利用商”没有进出口贸易的资质,一般签合同委托“进口商”凭注册登记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通关后,“进口商”再将进口的废物原料交付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商”,并如实记录货物流向。

但另一方面的熊治华进展得不怎么顺利,不知道怎么办理进口许可证的他无奈之下开始求助于“万能的网络”。他从网上查到武穴市有九家棉业公司办理了进口许可证。熊治华又打听到,这九家企业的进口许可证都由一个叫何志雄的当地“能人”一手经办。

熊治华找到何志雄后,两人一拍即可,他们通过不同渠道找到的利用商,先后将荆州永昌纺织有限公司、武穴市新矶棉业有限公司和京山县某纺织有限公司的营业资料和环保资质等相关材料过快递邮寄给了薛德轩,薛德轩又从太原把资料邮寄到天津,赵睿在收到材料后就去办理国内收货人的手续,办好手续后再把国内收货人证书和固废申请表、进口商的材料一起回寄给薛德轩,薛德轩再转寄给熊治华。

“我不希望他们自己直接联系,否则我就没有赚钱的机会了,虽然后来熊治华和赵睿也见面认识了。”到案后,薛德轩这样交代自己的小心机。

在所有申请资料齐全后,2011年年底,熊治华让何志雄带这些资料到湖北省环保厅申办进口许可证。很快,2012年1月,以武穴市新矶棉业公司为“利用商”、天津润成公司为“进口商”的30多套进口许可证办理了下来,配额为25000吨。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合作模式,照此套路,熊治华又找来了荆州市永昌纺织公司、京山县某纺织公司作为“利用商”,以赵睿的天津润成公司为“进口商”,薛德轩居中联络,并通过何志雄的人际关系,于2012年又成功从环保部门申领到几十套进口许可证。其中,以荆州市永昌纺织公司为“利用商”的进口许可证,配额约25000吨;以京山县某纺织公司为“利用商”的进口许可证,配额约10000吨。

网上出售进口许可证

据赵睿交代,第一批25000吨配额的进口许可证下来后,赵睿分得了8000吨配额许可证,并以28元/吨的价钱向薛德轩支付了费用;余下的17000吨配额,由薛德轩自行处理,卖给了他人。

第二批25000吨配额和第三批10000吨配额的进口许可证办理下来后,被赵睿全部“拿下”,赵睿以29元/吨的价钱支付薛德轩相关费用;据薛德轩交代,薛德轩又给了熊志华每吨20元的“报酬”;而据熊治华交代,他再按照18元/吨的价格与何志雄进行“分红”,并向个别挂靠过环保资质的企业支付“好处费”。

几轮倒买倒卖后,薛德轩、熊治华、何志雄都有不小“收益”,人人皆大欢喜,而赵睿手中也握有了43000吨限制类废物的进口配额。

但作为“进口商”的赵睿却并不急于进口“限制类废物”,因为手中没有实际的客户,贸然进口后不知道卖给谁,于是赵睿开始从网上搜集各类需求者的信息,并留下出售进口许可证的相关联系方式,以寻找更大的“商机”。

互联网总是如此的强大与神奇,赵睿从网上看到浙江个体户金增海的留言,金增海又在某外贸网站的论坛认识了上海的上海益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明,并将赵睿的电话给了经明,赵睿又把经明介绍给了“老朋友”赵林……四人之间的网络关系经过整合后,在现实中有了突破性地进展。

原来,在做布料生意的过程中,金增海认识了苍南县宜山镇许多从事废布加工的小作坊主。金增海了解到,宜山镇的这些小作坊主当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有亲戚、朋友在越南、南非、孟加拉等国开设棉纺厂、成衣厂,能够从国外拿到稳定的货源,但苦于没有途径把这些废布角料进口到国内。深入研究后,金增海发现了两个问题:第一,废布的进口需要由环保部门审批进口许可证,这些小作坊都没有环保资质,更办不了进口许可证;第二,进口报关需要很专业的知识,这些小作坊主多为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得国际贸易。

受一些小作坊主的委托,金增海在网上发布了求购进口许可证的信息,不想被赵睿看到了,双方一拍即合。随后,金增海又在网上发布信息称“有废布需要进口,希望找专业的清关公司代理”,由此认识了上海益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福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明。

小作坊主在国外组织好货源后,以每吨1200元的“代理费”包干给金增海,而金增海一头向赵睿购买进口许可证,一头将国外集装箱单、提单、照片等相关资料交由经明到上海口岸进行报关……据武汉市检察院指控,2012年,金增海明知浙江省苍南县个体户不具备进口加工废纺织品资质,在员工黄某、妻子杨某等人的协助下,向赵睿以每吨35元的价格购买了“进口许可证”,交与经明的上海益福公司,以伪造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手段,先后通过46票(46次)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纺织品共计1661余吨。

专业的“清关流程”

经明的上海益福公司最开始只是帮助金增海、赵睿处理清关及运输事务。

“客户一般在国外都有自己的货源,然后委托我代理清关。他们都是没有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谈好代理费后,公司会先确定该批货物使用哪家进口商的许可证,然后代理部会和客户的国外货运代理联系,将该许可证上进口商名称及其公司印章扫描件发给国外货运代理,由国外货运代理根据我们提供的资料制作好合同、发票、箱单、提单等资料再邮寄给我公司,代理部审核无误后交由操作部,操作部再确定具体使用该进口商的哪一份许可证报关进口。”案发后,经明这样交代代理清关的流程。

据孙宏伟交代,货物到港后,他会查询预靠船期进行换单工作,然后把国外寄来的委托合同、装箱单、发票、提单、CCIC(商检认证)、产地证等资料和盖有天津润成公司印章的空白报关委托书一并送给报关行。报关行在EDI(电子数据交换)放行后,向孙宏伟反馈海关编号、关税增值税金额,孙宏伟再安排支付税金给报关行,报关行向海关交纳税金后反馈查验日期,经查验放行后,货物最终通关放行。

2012年,有客户找经明代理清关,但客户没有进口废物的许可证,经明就联系了赵睿,以每吨35元的价钱向赵睿买了进口商为天津润成天公司的进口许可证,配额约3000到5000吨,许可证买回来后,上海益福公司固定住了客户。之后,经明和赵睿商量,以后再有许可证就及时联系购买。

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查明,从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上海益福公司在经明、孙宏等人的操作下,在明知其客户无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向赵睿购买许可证,并伪造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先后通过49票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纺织品1625.107吨。

通关后,这49票进口的废布,未运到许可证上批准的“利用商”,而是由经明或杜某再安排车队,直接运给了浙江省苍南县宜山镇等地的18个个体户。

“这些东西在国外是没人要的”

限制类废物的进口“一证难求”,争相讨好、恭维赵睿的人越来越多,赵睿并没有忘记在太仓贸易公司工作期间认识的“老朋友”赵林。赵睿表示,如果赵林能招揽到客户和国外货源,随时可以提供进口许可证。赵睿还向赵林介绍了经明的清关公司。

赵林随后成立了衢州市双林贸易有限公司,并在公司副总杨某的协助下,于2012年初至2012年8月期间,先后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口75票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纺织品,共计12153余吨。因为利益矛盾,2012年8月后,赵林和经明“闹崩了”,赵林又委托上海其他的清关公司申报进口26票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纺织品,共计4253余吨。

上述101票废纺织品进口后,未被运到许可证上批准的“利用商”,赵林直接将16000余吨废布运到浙江省苍南县杨某、黄某、余某、何某等8个“废布贩子”手中,“废布贩子”再将货物分批分次卖给了当地多个小作坊。

“2012年,我到孟加拉国的一家废布市场订购了一批已经分好颜色的废布,支付了赵林每吨2800元左右的报酬,我记得有十个大货柜,都是大卡车拖着集装箱过来的,总共有250多吨。我听说进口废布料需要有环保部批准的进口许可证,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如何办理。我不知道这些废布料报关用的许可证是哪里的。废布料收到后,我直接转手卖给当地的一些开花厂开花(即把废布料通过机器加工成棉花),这些小的加工作坊都没有到环保部门备过案。”办案人员到苍南县调查取证时,“废布贩子”张某如是说。

“2012年下半年,我们通过上海益福公司从意大利和土耳其进口过5个货柜、共100多吨左右的废布。货源是我们自己在国外准备好的,我们委托益福公司进口的废布是意大利、土耳其的制衣厂加工服装剩余的化纤边角废料,进口回来后我们再加工成棉花纺纱。”“废物实际使用人”杨某告诉办案人员,土耳其的废布收购价格大概约合“人民币一元钱一公斤”;而在意大利废布是不要钱的,直接从服装厂拉货就行了,“这些东西在国外是没人要的”。

“源头上”杜绝洋垃圾入境

2013年5月,随着经明、赵睿等人的悉数落网,武汉市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指导海关缉私局侦查尚未侦结的其他4起案件。通过5案并查,一个以骗取许可证、伪造合同装箱单、走私废布料并运往江浙小作坊的“产业链”,涉案人数高达14人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据办案检察官付建中介绍,被挂靠资质的三家“利用商”,虽然提供了企业资料,但并不实际进口货物,也没有委托赵睿、经明代理进口固体废物;而浙江苍南的买家虽然在国外组织了货源,但未参与货物实际的进口通关全过程,这两个群体都达不到刑法意义上的“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因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个群体就没有责任,在整个漫长的洋垃圾走私链条中,一个是办理进口许可证的材料提供者,一个是废物的实际使用者,为了追逐利益,丧失了基本的诚信与社会公德。”付建中说。

付建中在办案调研中还发现,这些“洋垃圾”被偷运入境时,往往沾有大量有毒或有害的物质;废物的处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上万吨“洋垃圾”多被运往苍南的“开花厂”,而这些“小作坊”没有配套的防污、治染治设施和措施,加工废旧纺织品时产生大量的污水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环境。

“入境后,这些废布的边角料很难处理,选择填埋,不易腐烂;选择焚烧,容易产生有害气体。因此,预防走私废物犯罪,还需要从源头上杜绝‘洋垃圾入境。”付建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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