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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走私利益链

2016-04-20

方圆 2016年7期
关键词:走私网络平台利益

从网络买、从网络卖、从网络寻找走私合作者,古老的走私犯罪在互联网时代开始与网络平台实现深度融合。

QQ、微信、论坛、支付宝、网络银行、快递公司……走私分子运用各种网络工具,编织一条条更为快捷隐蔽的走私利益链:他们往往在境外设立采购公司或寻找专门的采购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境外产品,有计划、有目的寻找快递公司向中国境内运输产品,最后在互联网设立电子销售平台,或招募销售人员,将境外进来的走私物品转手出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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